這種名爲賠償,實則是給捕快撈好處的行爲,讓沈正凌直皺眉頭。

    他當然不是什麼正義爆棚的人,也沒有肅清世道的想法。

    總的來說,沈正凌因爲從小的遭遇,是個冷漠的人,如果麻煩不找到他頭上,他其實並不想多管閒事。

    但是,像現在這種,他不願意,且明確拒絕的情況下,對方牛不喝水強按頭,非得強買強賣,這就讓他不高興了。

    沈正凌拒絕摁手印。

    他笑道:“幾位官爺,這上面的數值和現實金額不對,這個手印我不能摁。”

    幾個捕快見他油鹽不進,不由怒了,對沈正凌冷笑道:“這本來是就是橫財,橫財你懂不懂?你還想把九百兩銀子全都給你啊?”

    “你可真敢想!”

    “你也不看看,我們這麼多兄弟是有多少人,大家分一分,每人到手的銀子還沒有你拿得多。”

    “就這樣,你還不知足?”

    另一個捕快道:“別敬酒不喫喫罰酒,到時候一點好處沒有,還惹一身騷。”

    沈正凌道:“只要不讓我摁這個手印,那就什麼都好說,銀子我也不要。”

    “但是要讓我摁手印,那麼,上面寫的數額,就該跟我所得的數額一樣多。”

    他環視幾個捕快一眼,道:“至於該要孝敬幾位差爺的,按照規矩來,該多少是多少。”

    “但是像現在這樣稀裏糊塗的事情,我不參於。”

    這些捕快都讓他說笑了,互相對視一眼,對沈正凌道:“你想得倒是好,九百兩銀子全給你,你按規矩孝敬我們銀子……”

    “要是個個都按你這麼來,我們兄弟都得餓死了。”

    “所以,乖乖在這上面摁個手印,就什麼事都沒有,若是不聽話……”

    “你說,我們既然能抓到這麼多山賊,能不能抓到一個慣偷?”

    有人甚至想動手拍沈正凌的臉,被沈正凌冷冷一眼,只覺得心底發寒,再看過去,又覺得自己看錯了,沈正凌怎麼可能會有那樣的眼神。

    不過,到底是不敢去拍沈正凌的臉了。

    這就是赤果果的威脅了。

    沈正凌微微眯起眼睛,道:“幾位差爺能不能抓到慣偷都跟我沒關係。”

    “我有正當生意要做,總不會去偷東西。”

    沈正凌衝幾人一拱手:“幾位官爺沒什麼事,我就先告辭了。”

    “客戶的琉璃炕屏,還等着我給送過去呢。”

    幾個捕快徹底失去了耐心,上前拖着他的衣襟往外走,高聲喝道:“大膽小賊,偷東西偷到我們兄弟頭上來了。”

    沈正凌倒是沒想到,這些人還真敢做這種當面誣陷的事情來。

    不過,他也不懼就是。

    沈正凌問道:“幾位官爺說我偷盜,不知我偷了何物,有何證據?”

    不少人駐足看熱鬧。

    捕快道:“你這小賊,看起來人模狗樣,誰知卻是個慣偷,連我們兄弟身上的銀子也敢偷。”

    “證據當然有,你也別說我們誣陷你。”

    “大家都知道,我們兄弟今天抓了幾夥山賊,去抄了他們的賊窩,搜出來不少東西,其中,就有好幾張面值一百兩的銀票。”

    “你小子不聲不響的,假裝自己是受害者,靠近我們問東問西,我們還真以爲你也是深受山賊迫害的苦主,還想安撫你一番,誰知,你居然是個慣偷。”

    “藉着苦主的名義接近我們,把我們身上的銀票偷走了。”

    捕快說到這裏,還對着周圍的百姓說道:“好教大家得知,我們這回搜出五張一百兩的銀票,眨眼間被他偷走三張。”

    “也別說我們誣陷他,現在當着大家的面,我們當衆搜查,省得他不見棺材不掉淚。”

    這裝得還挺像。

    沈正凌道:“兩個問題。”

    “一,你們憑什麼隨便對我進行搜查?”

    “有衙門的公文嗎?還是有其他憑據?”

    “二,你們口口聲聲說我偷盜,說銀票在我身上,要當衆搜查,十分篤定銀票就是我偷了。”

    “那麼,如果從我身上搜查不出銀票,找不到切實證據,證明我偷盜,你們承認自己誣告嗎?承認自己假公濟私,隨意污衊良民嗎?”

    “你們能爲此承擔責任,接受應得的懲罰嗎?”

    “如果不能,我憑什麼要站要這裏,接受你們的搜查?”

    捕快是真沒想到,會遇上沈正凌這個真刺頭。

    這種事,他們不是第一次做了。

    以往一些人,聽說要搜查的時候,就已經慌了,私下裏向他們求饒,願意配合他們分配賠償金額,哪像沈正凌,都到這種時候了,居然還有膽子質問他們。

    也不知道是該說他正直,還是該說他蠢。

    捕快道:“我們既然敢確定你偷盜,就肯定是掌握了確實的證據。”

    “如果從你身上搜不出來證據,我們向你道歉!”

    沈正凌嗤笑一聲:“道歉有用的話,要衙門幹什麼?”

    捕快:“你!你想怎麼樣?”

    沈正凌道:“按大齊律法,誣告者,以其罪罪之。”

    “你們非得說我偷了三百兩銀票,如果搜出來,我認罪。”

    “如果,搜不出來,你們犯誣告罪處理,按偷盜三百兩銀子量刑。”

    “根據大齊律法,偷盜三百兩銀子者,數額巨大,最輕的處罰就是徒三年,流放五千裏。”

    “若影響惡劣,則可於鬧市腰斬,以正視聽。”

    “幾位官爺,你們敢認下這個誣告罪嗎?”

    “要是敢,我們現在就去知府衙門,請青天大老爺裁斷。”

    “要是不敢,就少在這裏仗着捕快的身份,紅口白牙污衊人。”

    幾個捕快面面相覷,光是聽着流放五千裏,心裏就已經先慫了。

    說實話,他們其實已經有點後悔,覺得不該找沈正凌的麻煩。

    早知道沈正凌這麼較真,並且把大齊律法都搬出來了,他們就該隨便找個人摁手印。

    摁個手印就有幾十上百兩銀子,有的是人搶着幹,也就是沈正凌腦子跟進水似的,一直反對。

    明明是雙贏的事情啊,怎麼就不同意呢?

    到最後,其實已經不是手印不手印的問題,而是他們非得讓人聽話不可,以顯示自己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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