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沈正凌當街質問,幾個捕快現在就算後悔,也絕對沒法退縮,說出不敢的話來。

    他們當捕快的,在百姓眼裏一向威風,如今當着這麼多圍觀百姓的面,如果對沈正凌一個平頭百姓認慫,那麼以後,他們捕快的威風就會蕩然無存。

    所以,哪怕心裏已經覺得不安,這些捕快也不會輕易放下面子說不敢。

    捕頭梗着脖子大聲道:“笑話,我們有什麼不敢的?”

    “從來只聽說過小偷怕捕快的,還沒聽說過捕快會怕小偷的。”

    沈正凌也不管他如何虛張聲勢,見他答應下來,就道:“既如此,便請在場百姓做證,與我等一同前往府衙,把事情辯個究竟!”

    見捕快想反對,沈正凌冷笑道:“別說什麼你們就是官差,不需要去府衙解決的話。”

    “如果你我雙方之間起了官司,你們身爲官差,更要避嫌。”

    “不然自己既是當事人,又是裁判,何來的公平公正?”

    “若是你們藉着官差的便利,藉着動手搜查之際對我進行誣陷,說從身上搜出髒物來,我豈不是得冤屈死?”

    幾個捕快的臉都綠了。

    沈正凌這個刺頭,這話可真敢說!

    只差當面指責他們假公濟私,構陷誣衊了!

    不過,就算是去府衙,他們也是不懼的。

    當了這麼多年的捕快,在府衙那邊總有幾分面子情,何況,他們給府衙那邊的孝敬可從來沒少過,沈正凌還真以爲,進了府衙,就有公平公正了?真是天真!

    只不過,這麼一來,今年送上去的孝敬又得厚幾分。

    幾個捕快想到這裏,看向沈正凌的眼神更加不善起來,這刺頭斷他們的財路,就休怪他們狠心。

    一羣人二話不說直奔府衙。

    也有那喫過虧上過當的,尋着機會偷偷提醒沈正凌,別跟捕快這種地頭蛇過不去,省得喫虧。

    沈正凌謝過對方的好意,只說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

    對方眼看他不聽勸,也生怕被捕快發現他暗中提醒,也就是搖搖頭不說什麼了。

    不過在那人心裏,沈正凌還是年輕氣盛,不知世道險惡,難道不知道這所謂的搜查證據,最是容易做手腳?

    特別是進了衙門之後,都是他們的人,完全可以先把銀票放在沈正凌身上,然後再當衆搜出來,這可不就是證據砍鑿了?

    跟坐三年班房,流放幾千裏比起來,還不如花點銀子,破財消災呢。

    沈正凌可不是這麼想的。

    他如今本來就被六合縣的富戶盯着,但凡稍有點不對勁,人家就能光明正大上門找麻煩。

    雖然沈正凌都不知道,這莫名其妙的,六合縣張胖子等那些富戶爲什麼就一定要跟他過不去,原本他都已經退了一步,只想着相安無事。

    之前,張胖子等人本來已經安靜了一段時間,這次忽然又跳出來,肯定是有原因的。

    在沈正凌沒弄清楚情況,並且沒有萬全的應對辦法之前,他肯定不能落下把柄。

    加上他已經決定要在府城發展,若是這回當了這羣捕快手裏的槍,讓人覺得他好拿捏,以後更是不知道多少這種陰私的事情找上門。

    與其到後面再拒絕得罪人,還不如一開始就擺明態度,至少明面上,自己佔個理。

    至於別人擔心的,當衆從他身上搜查出銀票陷害的辦法,在他這裏是行不通的。

    他身上空間雖然小,但是再多的銀票都放得下,真的。

    就算把國庫的銀子全都摺合成銀票放進去,都不成問題。

    他還怕他們從他身上搜出銀票來?

    到了府衙,知府老爺也不是那麼容易見的。

    不過這羣捕快今天立了大功,抓了一大批山賊,現在又說抓到慣偷,知府大人也就給他們體面,直接讓他們把人帶上來。

    上了公堂,行跪拜大禮,捕頭直接稟告知府大人,說是抓住一名慣偷,偷了他們從山賊窩裏抄出來的賊髒銀子。

    知府大人問沈正凌:“你可認罪?”

    沈正凌:“……”

    這知府大人的辦案本事簡直就是個笑話,也難怪底下的捕快膽子大到這個程度。

    果然衙門八字開,什麼公正嚴明就是笑話。

    這麼一對比,他們六合縣的周縣令,簡直就是一股清流啊。

    沈正凌腦子裏各種想法一閃而過,也沒耽誤回話。

    他回道:“回知府大人的話,草民清清白白,是被人污衊的。”

    知府大人的目光在他身上轉了一圈,重重一拍驚堂木,道:“大膽刁民,你若是無辜的,官差豈會把你抓來?”

    這種刁民最討厭了,一點小事,就哭天搶地,說自己是冤枉的。

    他堂堂知府,忙着找門路升官都來不及,哪有時間,浪費在這種小事上?

    捕快既然抓了他,他直接認罪不就是了,還敢喊什麼冤!真是刁民。

    沈正凌都被知府這言論驚呆了。

    難怪剛纔路上,有人偷偷提醒他,讓他破財消災算了。

    遇上這麼個糊塗官,確實,破財消災纔是上策。

    不過,他總不能讓自己喫這種現成的虧。

    沈正凌高聲道:“好教大人得知,這幾位官爺當着衆人的面,紅口白牙污衊於我,現場的百姓現在就在外頭,可以爲草民做證。”

    一聽說有百姓在外頭看着,知府的動作頓了頓,換了語氣問沈正凌:“哦,那你說他們污衊於你,可有證據?”

    “如今你們雙方各持一詞,本官時間有限,你們且先自行說清楚,再來找本官。”

    沈正凌又一次被知府的言論刷新了認知。

    他們能夠自行說清楚,還要上公堂幹什麼?

    捕頭隱隱有些得意。

    他就知道,就算進了公堂,沈正凌也不可能討得好去。

    不過這回的事情,鬧到知府面前,打擾了知府大人跟美妾喫酒的興頭,已經讓知府大人十分不悅,所以他們應該抓緊時間,速戰速決,把沈正凌慣偷的罪名給坐實了。

    這樣他們自己有好處,對知府來說,也算一個小小的功勞,雖然起不了什麼作用,但聊勝於無,還可以累計疊加嘛。

    所以,捕快立即高聲道:“大人,小的有辦法儘快辯明真相,讓賊人認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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