琛獨自在酒吧喝酒。

    一杯接着一杯,很快已半醉。

    一連三個月,她下班後便來這酒吧報到,成爲這裏的常客。

    琛喜歡它,因爲它是那種非常非常喧譁熱鬧的酒吧。在這裏,除了全力抵抗噪音外,她什麼也不能想。

    可以讓腦子徹底放空下來,不再沉溺於悲傷當中。

    一開始,琛便錯了。

    ----她一直以爲瑞的離去,對自己影響不大,自己依然可以瀟瀟灑灑地遊戲人間。

    但事實卻是兩樣。

    由始至終,作主動的都是瑞。

    瑞主動問琛的電話號碼,主動約會她,親近她,主動提出要與她一起生活。

    琛一直是半推半就,欲拒還迎的。

    人都是賤骨頭。

    ----所有不費吹灰之力便得到的東西都會胡亂糟蹋,然後是輕易失去,最後是擂胸頓足地拚命追悔。

    琛愛瑞,直至她走後,琛才發覺自己深愛她。

    “瑞……”念起她的名字,琛的心窩像是給撕裂般痛。

    瑞是這麼遷就琛,體貼她,關心她,事事以她爲先。

    琛又怎樣待她?

    琛不着緊她,不在乎她----常爲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大發雷霆,常冷言冷語的諷刺她,常令她在朋友面前下不了臺。

    毫無疑問,瑞什麼都好,眼光卻差透了----居然會爲一個驕傲冷漠自私虛僞的女人,浪費了兩年寶貴青春。

    假若時光可以倒流,琛想,自己一定會待瑞好一點,不會再要她眼巴巴地等到天亮,不會對她愛理不理,不會再讓她傷心難過。

    只可惜,這一切只是空想。

    “繼續頹廢下去吧!”琛告訴自己:“橫豎生命本就是一種浪費。”

    這時候,一個打扮時尚的漂亮女郎坐到琛身旁。“嗨!可以請我喝杯酒麼?”

    琛正眼也不看她:“對不起,我忘了帶錢包。”

    女郎也不生氣:“那我請你喝酒好了。”

    “不用了。”琛說:“無功不受祿。”

    “就當是交個朋友吧!”女郎打手勢讓酒保送來一瓶威士忌,並把琛的酒杯斟滿。

    “謝謝。”琛仰首喝個乾淨,並把酒杯倒轉來示意。“請便吧!”

    “你好像很討厭我?”女郎挑眉。

    “萍水相逢,怎麼說得上喜歡討厭?”琛說:“只是,你找錯對象了。”

    “你怎知道我在找什麼樣的對象?”

    “無論你找的是什麼,也與我無關----我只是想靜靜地喝酒,對別的事沒一點興趣。”

    “你這人真奇怪!”女郎撇嘴笑:“坐在這種「覓食」的酒吧裏靜靜喝酒?”

    “你更奇怪,以你的姿色,閉上眼睛找誰也是手到拿來,何必招惹我這種「生人勿近」的呢?”

    “我就是覺得你最閤眼緣。”

    這句話似曾相識,琛心裏一酸:“誠蒙錯愛,但我心裏只有我前度女友,完全沒有心思開展另一段關係。”

    “都說是前度,那就是過去式了,做人應該向前望的。”

    琛搖搖頭:“總之,我愛的是她,任誰也取代不了!”

    “好聽的話誰都會說。”

    “我從來沒對她親口說過一句「我愛你」。”琛苦笑:“現在想說,卻再也沒機會了。”

    “你想說,便說吧!”

    琛一愣,下意識回頭,看見一對熟悉的眼睛,正含淚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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