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忘記是爲了什麼跟峯吵起來,只記得她的怒吼聲在室內激盪,混着小狗的汪汪吠叫,把我的腦子轟得亂成一片。

    忽然間,峯向我直衝過來,一揚手,便往我面門狠狠摑去,我下意識閃避,還是慢了,左耳傳來一陣劇痛,我伸手一探,只覺有點溼潤,人也就驟然失去了知覺……

    當我醒過來,第一個感覺是不尋常的空和靜,聲音都像是給隔了層層厚布,極不清晰。

    醫生告訴我:“左耳膜給震穿了,以後只有右耳可聽得見。”

    想不到峯一記耳光,竟把我變成半個聾子。

    我沒有傷心、沒有憤怒,因爲這一切都是我應得的懲罰----懲罰我的盲目、固執、任性、死不認錯、死不服輸。

    當年,多少人跟我說過峯絕不是一個可以負託的人?

    是我瞎了眼聾了耳,纔會把所有忠告置若罔聞,纔會造成今日的結果……

    峯的外表出衆,還是籃球高手,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我第一眼看見她,便喜歡上了,甚至主動問她的電話號碼。

    峯當時已有親密女友,對我的主動示愛卻欣然接受。

    我們過了三個月偷偷摸摸的日子。

    直至有一天,峯的女友約我出來“攤牌”:“小朋友,峯這廝不值得你爲她付出真感情,你還是趕快離開她吧!”

    我哀求她:“我和峯是真心相愛的,求你成全我們。”

    “你不用求我。”她說:“你想要便拿去,只希望你將來別怨我!”

    我當時開心得昏了頭,根本不去細想她這些話的含意。

    我和峯名正言順地走在一起。

    距離近了,很多以前不爲意的問題便慢慢浮現出來。

    ----近三十的人,從沒做過一份工作超過一年。好喫懶做、沒耐心沒責任感。連她的親姐也警告我,說她這人最是自私自利,從不懂爲他人設想,對家人喝喝罵罵也是尋常事。

    她待我也是忽冷忽熱,高興時死纏着我,曾經兩天兩夜不給我回家;不高興時便“玩失蹤”,足足一星期音訊全無。

    嫉妒心又最厲害,看見我和別人走在街上,不問青紅皁白,便喊打喊殺。

    鬼迷心竅的我偏偏最喫她這一套,覺得她“真性情”、“有個性”。還硬說是別人誤解她、中傷她,離間我倆的感情。

    最後,我更不理家人朋友的反對,搬了出去與她共同生活。

    峯由始至終沒有盡過一個同居伴侶的責任,把家庭重擔都壓到我身上來。

    爲了交租和喫飯,我迫得打兩份工,一星期做足七天。

    我要上班,又要打理家務、照顧寵物,勞心勞力,卻始終得不到峯的重視和珍惜,仍然是她不如意時出氣發泄的對象。

    我傷心失望,悔恨愛錯了人,卻從沒在家人朋友面前說過峯半句不是。

    不是爲了她,只是倔強好勝的我絕不肯認錯,即使傷極痛極,也寧願“打落門牙和血吞”。人前人後,竭力營造着一個幸福小女人的形像,把所有人隱瞞過去……

    峯這一巴掌打聾了我,卻也打醒了我,我可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我決定離開她,向全世界承認:“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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