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那年,我和一個比我年長二十年的女人彰走在一起。

    彰是個社會地位很高的律師,我是她律師樓的初級文員。

    彰很寵我,很照顧我,儘量滿足我合理和不合理的要求。

    唯一的缺點,是沒有將來----彰不能給我任何承諾,她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事業,她絕不容

    許任何人去破壞它們。

    所以,她不會讓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

    ----她讓我辭職,閒賦在家,想幹什麼便幹什麼。

    她沒有給我附屬卡,因爲容易給人發現,她給我的是用之不竭的現款----無論我從抽屜裏拿走多

    少,她都會給我補充回去。?

    開始時,我很滿足這種悠哉遊哉的生活。

    我儘量培養自己多方面的興趣----音樂、繪畫、書法、陶瓷、刺繡、外語、運動,諸如此類。

    我每天的時間表都排得密密麻麻。

    套句老話----“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轉眼間便是二十年過去。

    我已經四十歲,成爲半老徐娘。

    我實在悶不過,央求彰讓我上班。

    她禁不住我的纏勁,終於答應讓我在她朋友的會計師樓當文員。

    會計師樓是個極沉悶的地方。

    所有人都是看着數字。

    ----無論是在工作、是在進修、還是在閒聊。

    唯有她,是例外。

    她是晰,剛滿二十歲,有雙帶笑的眼睛。

    她熱愛生命,享受生活,最重要的是,不斷找機會親近我。

    我不以爲意,只當她是小朋友。

    但她從不吝嗇她的愛意和誠意。

    她無時無刻不在表露她真實的情感。

    她的直率和真誠打敗了我。

    在她的進攻下,我簡直是無路可退。

    雖然,她什麼也不能給我。

    ----她沒財富、沒權勢、沒地位,她幾乎連一張演唱會門票,也不能買給我。

    但她有一顆真摯的心。

    她願意讓我生活在陽光裏。

    問題是,我在猶疑。

    我已生活在黑暗中太久,已不能適應陽光。

    而且,我和她,實在是太懸殊。

    無論是年紀、身份和閱歷。

    我實在是不能理解,她到底喜歡我什麼。

    她回答:“自己也不知道,就是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歡。”

    我撫心自問,實在沒勇氣和她排除萬難,重新出發。

    雖然,我和彰的感情一直在褪色。

    但我依然愛她。

    她給了我很多,我實在很感激她。

    即使,我知道,年青貌美的女郎天天都出現,而我,早已是昨日黃花。

    但在彰心裏,我依然佔據一定位置。

    這是一個最重要的理由,我不能背叛她。

    即使晰曾經在一剎那,令我動心,我也絕不能,背棄我的彰。

    所以,我堅決地拒絕了她。

    她居然罔顧一切現實因素,就在公司裏,跪下來示愛。

    公司保安把她當神經病般趕出去。

    彰當晚便來我家要求我解釋。

    我保持沉默,因爲實在無法解釋。

    彰讓我馬上打電話給晰,跟她一刀兩斷。

    我心裏很反感,卻也無從拒絕。

    晰要求來我家,跟我三口六面說清楚。

    我問彰的意見,她竟然同意。

    於是,我們三個人,在一間屋子裏,作個了斷。

    面對着晰的咄咄迫人,面對着彰的自尊自大,我終於醒悟----我最愛的,還是我自己。

    我把她倆同時趕走,還一個清爽利落的自己……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