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了指窩在牆角,一動不動的仲阿於,冷笑,繼續說道:“汝即便今日救了他,也無法更改其犯罪之事實。識相點,老老實實待着,別多管閒事,否則,吾二人,以同黨之罪,將汝拿下!”
“呵,多管閒事?吾可不這麼認爲。”司匡哈哈大笑,站了起來,左手依舊搭在佩劍上,緊緊握住劍柄,聲音朗朗,“既汝二人希望談論法律,那吾便成全爾等!”
他用力甩了甩右袖,指着破舊木門,高呼,
“汝二人雨夜前來,在未出具任何通緝文書的情況下,公然毆打大漢百姓,此當何罪?”
“汝言吾爲同黨,吾認爲,此乃謬論!據大漢律,如遇惡徒,百步之內,見人不救,當貲二甲。汝二人毆打他人之行徑,誰能證明不是惡徒?鄙人也是按照大漢律辦事!”
司匡說完,咧嘴,笑了笑,瞅着烤火,一言不發,看着熱鬧的四個人,微微拱手,“諸君無動於衷,可是想等官府通緝,從而繳納罰款?”
“這……”
烤火的四個大漢面面相覷,皆冷不丁地打了一個哆嗦。
臉色驟然大變,紛紛站了起來。
差點因嫉妒之心,誤了大事!
漢承秦制。
秦確實存在見死不救的罪名。
無論如何,在這兩位不速之客出具身份證明之前,根據打人的性質,可以劃分進惡徒行列。
坐在地上的四個人互相對視,同時點頭,做出了一個決定。
摩拳擦掌,走到牆角,把準備繼續毆打仲阿於的張覺歷圍了起來,令其動彈不得。
“伶牙俐齒,厲害!”隋伯安眯着眼睛,注視着司匡,誇讚了一句。
僅僅一句話就調動了場中的其他人,遇上懂法的硬茬子了。
不過,他並沒有生氣,而是揮揮手,示意張覺歷先退回來。
此地空間太小,雙拳難敵四手,他不想爆發衝突。
待同伴來到身邊,他纔開始反擊。
只見隋伯安右手伸到右肩的位置,捏着一根與衣服同色的繩,猛地一拽。
“沙!”的一聲。
接着“咣啷”聲傳來。
他背後固定在身上的灰色布袋落在地上。
隋伯安當着衆人的面,蹲下,在裏面翻找。
不一會兒,兩塊A4紙大小的長方形木板被他取了出來。
木板中央有一個合併的凹槽以及兩個手腕大小的圓形空洞,而兩側則各有一箇中指粗細的小孔。
他站起來,高高舉着,在手裏晃了晃,似乎在顯擺。
沉聲,“吾二人雖出來匆忙,並未攜帶任何文書,但卻帶了捉拿犯人時,使用的梏!”
其與司匡對視,聲調擡高,詰問,
“除了官吏,何人有梏?”
司匡看着隋伯安手裏的那個玩意,忽然笑了,斜着頭,一字一頓,反問,“誰規定普通人不能有梏?大漢律令可沒規定庶民持梏犯法吧?”
在一旁休息的張覺歷忍不住了,出言呵斥,“強詞奪理,黎民要梏何用?”
張覺歷瞅着被衆人圍起來保護的仲阿於,又瞥了一眼絲毫沒有退意的司匡,附在同事耳邊,詢問:“伯安,現在該如何是好?”
隋伯安冷靜地揮揮手,“毋慌!吾二人有傳信!只要和姓仲那小子傳信的戶籍地對上,足以自證身份!”
他轉身,雙眸一轉不轉,死死地盯着白髮舍人,左手將佩劍拔出來三公分,右手化拳,敲了敲案几,“咚咚”聲過後,高聲,
“店家,吾三人的傳信內容,可有相似之處?”
“呃……有!有!戶籍地相同。”老舍人神色惶恐,腰佝僂得更加厲害了,急忙回答。
隋伯安滿意地笑了,轉身,瞅着房間裏幾個多管閒事的傢伙,壓低聲音,淡淡地說道:“怎麼樣?現在可以了吧?若不是捉拿罪犯的官吏,何人會出東郡,過黃河氾濫之地,行數百里,至此捉人?”
乍然,他臉色變得猙獰。
指着四個圍住仲阿於的人,警告,“立刻回到原來的位置坐下,否則,將爾等以同黨罪一併捉拿,送於邊境,抵禦匈奴!”
“這……”
那四個大漢再次面面相覷,神色苦楚,猶豫不決。
其中一個人沉吟半晌,說道:“回去吧,反正吾等將趕路離開此地,即便官吏追究見死不救,也犯不上因爲這種小罪,四處捉拿。”
另外三個人無奈地嘆了一口氣,互相稱好,回到原來的位置,重新坐下,圍着火盆,低着頭烤火,似乎離開了這個爭鬥之地,
隋伯安輕蔑一笑,視線移動,冷視司匡,“小子,汝可還要多管閒事?”
“好吧,吾暫且相信爾等身份。”
司匡嘴角下垂,臉上佯裝害怕,心底卻策劃着嚇唬人的手段。
劉徹封的匡人,雖然字面上是匡扶漢室的匡,但只要稍微變通一下,變成誆人的誆,也不錯。
匡人?
(x)
誆人?
(?)
誆人是一門學問,必須謹慎進行。
雖然六百石的權力擺在那,天晴了,只要讓袁丁快馬加鞭前往魯縣,不出兩個時辰,自己就能喊五百士卒過來。
但這太麻煩。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直接效仿孔武對付孔安國的手段,“先禮後兵”、“以德服人”。
想到這裏,司匡用右拳抵着嘴巴,咳嗽幾聲,清了清嗓子,仰頭,面色平淡,朗聲:“汝二人既爲濮陽官吏,理應懂法吧?”
“略知一二!”張覺歷哼了一聲。
“那好,吾且問,若仲阿於是被三老、薔夫乃至縣令所冤枉,爾等可知後果?”
隋伯安譏諷着,“縣令秉公執法,三老德高望重,沒有冤枉一說。”
司匡呵呵一笑,右手突然拔出佩劍。
指着二人的鼻子,“是否冤枉,爾等心知肚明。”
頓了頓,
警告:“依大漢律令:鞫獄故縱、不直、及診、報、闢故弗窮審者,死罪,斬左止趾爲城旦,它各以其罪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