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在北大學考古 >第153章:這次真不是一顆開花的樹
    (重複章節,還沒寫完。)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蘇亦剛剛唸完,衆人就有些懵逼,啥玩意?

    蘇亦也意識不對勁,連忙解釋,“抱歉,抱歉,這段時間經常背英文版了,下意識脫口而出,我給大家朗讀一下中文版,好不好。”

    這一次,沒有那麼齊聲回覆。

    有人說好。

    有人說不好。

    甚至,還有人提議,蘇亦中英文都來一遍。

    蘇亦有些求助似的望向李志虹,沒想到這爲中文系的才女,竟然不嫌事大,說,“早就聽說小師兄英文很好了,今日一見,果然如此,不過小師兄要是能中英文都來一遍,就更好了,大家都好奇,用英文朗讀詩歌,是怎麼樣的!”

    既然如此,蘇亦也不拒絕,反正也沒花多少時間。

    “那我先朗讀英文版吧!”

    蘇亦剛說完,就有人舉手。

    “同學請說。”蘇亦示意他說話。

    “小師兄,能先在黑板上給我們寫一下英文版原詩嗎?不然,我們聽不懂。”

    蘇亦說,“抱歉,是我考慮不周,我先給大家寫一下原文。”

    說着,拿着李志虹遞過來的粉筆開始板書。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Aboutthee,aswildvines,aboutatree,

    Putoutbroadleaves,andsoonthere‘snoughttosee

    ……”

    他用的意大利斜體,當年考研,爲了提高卷面分,他有特意練習一段時間的英文字帖。

    在橫水體跟意大利斜體之間搖擺,最終選擇意大利斜體。

    橫水體太不符合他的書寫習慣,雖然乾淨漂亮整潔,但寫的太慢,於蘇亦的性格不符。

    粉筆不停的在黑板上刷刷的寫着,速度極快。

    很快,十四行詩句就被他寫完。

    《我的棕櫚樹》這個詩歌名字,是翻譯後加上去的。

    一開始沒有這個名字。

    這首詩出自一本詩集《勃朗寧夫人十四行詩》直譯爲《葡萄牙人十四行詩集》,因爲勃朗寧夫人寫過關於一對葡萄牙愛人的抒情詩,勃朗寧很愛這詩,常把妻子叫做“我的小葡萄牙人”的緣故。

    是勃朗寧夫人與勃朗寧相愛之後到之結婚之前寫下的。

    勃朗寧讀過之後,欣喜地稱之爲莎士比亞以來最美的十四行詩。

    一開始,勃朗寧夫人寫完這些詩歌以後,都不好意思拿出來給別人看,更不要說發表,只侷限於朋友之間的分享,最終,這詩集就在那年由她的朋友印行了少數本子,未標書名,然後,流傳出來了。

    至於爲什麼叫十四行詩,因爲這就是一種歐洲抒情詩體,跟國內的五言七言差不多。

    彼特拉克、莎士比亞、普斯金等人對十四行詩的發展推動都有着重要的貢獻。

    前段時間,在週一良先生家中,蘇亦讀的最多的就是十四行詩。

    十四行不多不少,合適書寫。

    蘇亦寫完,衆人鼓掌。

    站在旁邊的李志虹忍不住發出驚歎,“好漂亮的字體。”

    用過粉筆寫字的人都知道,粉筆跟鋼筆它不是一回事,鋼筆字能寫的不錯的人,用粉筆寫字不見得就能寫好,這玩意得多練。

    顯然,蘇亦是有練過的。

    漂亮是漂亮,謙虛還是要謙虛。

    蘇亦謙虛道,“只是入門。”

    他在書法上,也確實是入門,天賦還可以,但沒有時間去專研深入,這些都屬於童子功,小時候,跟老爺子學的。

    很小的時候,剛剛會拿東西的時候,就在老爺子的書房拿着毛筆鬼畫符,後來長大了,也學過一段時間,後來上大學以後,就荒廢了。

    但功底還在,拿來就可以用。

    毛筆如此,粉筆也是如此。

    李志虹說,“我都後悔讓小師兄你寫在黑板上了,這東西拿不走,還要被擦掉,要是能寫在宣紙上就好了,到時候,咱們都可以貼到三角地裏面去,讓大家欣賞一下小師兄書法,順便分享這首詩。”

    蘇亦說,“這不難,一會活動結束了,我幫你們再寫一副就可以了,咱們現在先讀詩,好不好。”

    “好!”

    這一次,不需要李志虹起頭,大家都不約而同說好。

    “……

    Exceptthestragglinggreenwhichhidesthewood.

    Yet,Omypalm-tree,beitunderstood

    Iwillnothavemythoughtsinsteadofthee

    Whoartdearer,better!Rather,instantly

    ……”

    蘇亦讀完,臺下有一陣熱烈的掌聲。

    以及各種誇讚的聲音。

    “感情很投入。”

    “英文發言好標準。”

    “小師兄好厲害。”

    “不愧是我們家的小師兄。”

    最後一句話,不用想也知道是出自於王訊跟張新之口。

    方靈忍不住推了推旁邊的黎新葉,“以前,我一直覺得你葉子你就是天才,現在發現,還有更妖孽的。”

    黎新葉苦笑,“我算什麼天才啊。”

    “葉子,你可不能妄自菲薄,剛讀完高二就跳級參加高考,還考上咱們北大,你怎麼不是天才了。要知道,你可是咱們中文系年紀最小的學生。”方靈說道。

    黎新葉指着臺上的蘇亦,“我這17歲算什麼,人家今年才15歲就是研究生了。”

    要是蘇亦知道,估計大跌眼鏡。

    因爲他一直以爲黎新葉二十好幾,哪裏想到人家還是個花季少女。

    所以要怪就只能怪77級高考是個神奇的存在。

    神奇到程度,一共有超過13屆的考生。

    包括從1966年到1977年這些屆,另外還有78屆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提前參加的,所以13屆的考生一同進入考場。

    實際上有部分65屆的落榜生也參加了高考,而且都考上了,實際上還不止13屆。

    當時原計劃招20萬人,後來是因爲考的人太多,570萬人考,還有相當部分是優秀的,最後是擴招,擴招以後增加了6.3萬人,所以是27.3萬人,錄取率是4.8%,這個在中國高考歷史上是最低的。

    這麼多人裏面,偶爾出現幾個天才,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黎新葉跟方靈在感慨蘇亦的妖孽,實際上,其他人也在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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