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立馬跑去打開電腦,這些天她仔細想過潛入方式。
攻擊是不可能真的攻擊的,太暴露了。
狗急跳牆的話,這邊她剛舉報,那邊木森就跑路了。
最好是悄悄破解、潛入,不被發現纔是最好。
等到真的寫的時候,笙歌才發覺:幾千年沒轉動的腦殼,現在超負荷運轉,真是太爲難它了。
寫起來十分喫力。
果然腦子還是得經常用纔行。
好不容易打開,才發現這玩意有自毀程序。
剛看了兩眼,這傢伙就自毀了。
“……”完了。
笙歌生出一層虛汗:這下可怎麼整?
要不色誘保命?
笙歌跑去臥室牀上躺着。大腦一分爲二:一邊瘋狂想着那兩眼看到的東西,“好像是病毒”,“又好像不是”,“到底是什麼,拿來幹什麼”?一邊想着等會木森回來,她該如何交差,發現肯定是無疑了。到時候問起怎麼說?解釋有用嗎?
要不還是跑路吧?
笙歌跳下牀瘋狂翻動東西,查找着可能防身的東西。
證據!證據!證據保命!
然後證據沒找到,開門聲卻響動。
笙歌蹦到牀上,躺下蓋被脫衣服,一氣呵成。
腳步聲先是去了工作室,四周靜悄悄,只有呼吸聲與難受的胸腔收縮體驗。
感覺很久,腳步聲急促地走近,“嘣”,房門被暴力推開,“你動我電腦了?”
笙歌蓋上被子,捂頭。
“起來!”木森掀被。
笙歌咧嘴笑,“我就想試一下,它,就那樣了。”
丟人吶。
一出手就失誤,這可真是沒臉見人了。
笙歌捂臉,“就,真是試一下。”自己都有些虛。
都怪上個世界太閒適了,腦子都生鏽了。
整個人都不好了!
木森盯着她,“那你看見什麼了?”
“……”死亡問題來了。
“我說我什麼也沒看見,你信嗎?”笙歌賠笑,給出支撐理由,“它死太快了,我還沒反應呢,它就崩了。”
“呵。”木森大拇指揩着笙歌的手臂,上下滑動,盯着只剩下內衣的人,“你這是,已經準備好了被我姦殺?”
笙歌:保持微笑。“我只是習慣裸睡。”
裝睡與裝死是一個道理,鴕鳥心理。
“乖。如你所願。”
兩人妖精打架。
白日宣淫過後,木森並未提及此事。
笙歌琢磨着:自己是沒觸及核心,還是怎麼滴,怎麼boss雷聲大,雨點小呢?
本以爲這事是真的過去,然而過了一個禮拜,等她再次翻開書,發現刑法書夾着書籤。
書籤頁是講窩藏、包庇罪的。
其中釋義裏有有一行字:“單純的知情不舉行爲一般不構成犯罪,但是刑法有明確規定的除外。如拒絕提供間諜犯罪、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證據最。”
他在告訴她:我不怕你知道我的祕密。
但你若舉報非義務之外的罪,他會開殺。
笙歌:就知道有下文,在這兒等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