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乎知道了,她之前看到的是什麼了。
就是病毒!
放在哪裏?
笙歌仔細回憶,當時好像看到了一串地址。
回想之前看到的“殺豬盤”聊天內容,直播!
應該是直播平臺!
那個直播平臺可能是木森自創的,被他放了病毒。
只要點進去,電腦便中了病毒,只是不讓你發覺。那個時候,只怕電腦裏什麼東西都不是祕密。
他一開始就織着一張大網,請君入甕,碰之即死,根本不讓你有任何逃脫的可能。
這纔是“殺豬盤”的恐怖之處。
笙歌盯着書,這隻怕是他的信號。
他什麼都知道。
手裏的書是他翻爛過的。哪一頁有他想要的內容,他十分清楚。
如何規避,只怕也一開始就做好了底子。
他對她的不計較,無異於一種放羊心態:你在我身邊這麼久,我的一些祕密,必然不會是祕密。
但你是我的,是我這邊的。
你若是舉報一些有的沒的,就是背叛!
法律的目的是爲了社會和諧。
親人知情不報,沒有期待可能性。
國家也並不希望看到親子、夫妻之間互相舉報,家庭破爛。
鼓勵舉報,但不要求。
有小家纔有大家。
換句話說,她舉報木森,對她沒有任何益處。她不舉報也不犯法。
只有觸及她自身利益,如果不舉報便是觸犯法律的情況下,她舉報,他沒任何話說。
但現在,笙歌頭疼,木森撐死了就是詐騙罪。倒也上升不到恐怖組織、極端組織與間諜這麼高的層次中去。
木森肯定有“數額特別巨大”,10年以上沒跑了。
可得有證據!
他一直在幕後,即使抓到了組織,能落實他的證據也被他銷燬了。
要證據!
笙歌忽然想到了那個病毒與平臺。
她感覺,自己摸到了邊角了。
至於書籤頁的警告,笙歌隨手扔一邊:誰在乎!
他一開始就猜到她會知道祕密。
她也一開始就知道:他會恨不得將她千刀萬剮的。
如果boss這麼不希望是她去舉報的,那她必須去幹啊!
迎着痛點上!
雙11到來,木森着實忙了一段時間。
但是並沒有想象之中的包裹。
東西應該擠到了別的地方進行銷售。果然,沒多久,木森離開了幾天。
笙歌一個人在房間裏。這次,是真的在房間裏安了攝像頭,可以對話的那種。
笙歌:“……”防備至此,我也沒辦法了。
回來之後,木森休息了一段時間。
大半年的時間,兩人關係也算不好不壞吧。
對比普通情侶,自然是不能比的。
一些東西,只是藏起來,不去觸碰。
但一些話,已經可以說了。
“唉,我有些好奇。你爲什麼選我啊?”笙歌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