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說,隨便玩什麼人,沒有。
何苦,大街上撿人,還是個不定時炸彈。
“就看見了,就帶回來了。”
男人的心思沒有太多細節。有個感覺,就做了。
沒有什麼爲什麼。
“你,別想過別的?我,又不是什麼好人。”酗酒,終日無所事事,還總是暗戳戳地找機會舉報了。
“我知道你不是什麼好人,也不是什麼壞人。能活。”
笙歌:能活,這個詞,倒是完美戳中千年老妖怪的核心了。
“之前談過幾個單純的,善良的,”搖搖頭,“價值觀完全不同。”
他想起,之前某個女友一邊看着言情劇一邊指着視頻說,“我教你哦,這就是綠茶,要遠離。一個好男友要具備識別綠茶婊的能力哦。”
當時也只是隨意點頭,心裏不屑一顧。
他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少年,什麼人什麼心思還不清楚嗎?
也就小女孩單純地只能看到綠茶婊這種小玩意。
隨意假裝一個身份,上班職員、經理、老闆,開款車,定時接個人……就這樣談了三個,他膩了。
世界不同,談不到一塊,走不到一塊。
人家父母不會願意讓女兒與他這種人在一塊,他也不打算禍害別人姑娘。
假裝,也懶得。
正好笙歌出現,沒什麼好,也沒什麼不好。
他在不在,這個人都能活下去。
不存在禍不禍害。
也就這樣了。
“女人好比腳臭,要捂着才知道。”木森總結道。
笙歌:“……”這是什麼奇葩說法?
我以爲我已經夠直了,這還有一個。
笙歌反向思維了一下,也確實。
不是所有黑暗中的人,都喜歡光明的人。
輕鬆、隨意,有共同話題。
再說,也不是在黑暗中,身上就沒有閃光點。
愛因斯坦說過:“這個世界沒有寒冷,寒冷是溫暖的缺失。”
“這個世界沒有黑暗,黑暗是光明的缺失。”
“這個世界沒有仇恨,仇恨是愛的缺失。”
他們這樣遊離在邊緣的人,纔會有認同感,能抱團取暖。
就好比他說謊,他的前女友們輕易便信裏。
而她知道他又在放什麼味道的屁。
這麼想着,又有些悲涼。
你看着深淵,深淵也看着你。
她,早已在深淵底下。區分不出來了。
木森似乎也感受到了棲息,兩人靠在一塊。
惺惺相惜。
英雄惜英雄,沒想到,小人也懂小人。
何其悲哉。
笙歌想以酒澆愁,被木森制止。
“去購物吧。不是說,買買買,能令人開心嗎?”木森說。
笙歌看向他,懂他的心思。
冰箱裏的酒好久沒更新,取而代之的,是水果、酸奶與各種小零食。
“走吧。”
牽手,行走在熱鬧的大街上,笙歌難得關心了一下人,“你這麼能花,有攢跑路錢嗎?”
別到時候,想跑路,連錢都沒有。
“放心。就只有跑路錢,多了沒有。”木森笑。
笙歌別有深意地看着他。
原來早已準備。
也是,黑暗之中,要那麼虛頭巴腦的幹嘛?
若是被抓,他那些錢都不夠賠的。
多了,也是給公家。不如花去。
想到此,笙歌沒壓力。買買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