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菀還是看到了。

    看到了沈清淮那條被褲腳藏在裏面的機械假肢。

    冰冷的機器和他大腿連接在一起,細細看過去,殘缺的斷腿根部盡是紅腫磨傷。

    這是他...剛纔翻牆進來時弄傷的。

    姜菀沒有再哭,但是那顆心卻更疼了。

    這就是沈清淮消失了三年不敢回來見她的原因!

    他的右腿沒了。

    冰涼的手指在沈清淮大腿的截斷處輕輕撫過,“沈小淮...這三年裏,你應該很疼吧。”

    他這個樣子,又是孤苦伶仃的一個人,他究竟是怎麼活下去的啊?

    姜菀不敢想。

    她只要一動心去想,四肢百骸就全是撕裂的疼。

    “習慣了,就也不覺得疼。”沈清淮扯開她的手,胡亂把褲腳放下來,臉上沒有疼痛的表情,只有狼狽和驚慌失措。

    他在最愛的人面前,暴露了最醜陋的一面。

    沈清淮沙着聲,“阿菀,讓我——”離開吧。

    姜菀不聽他說完,揚聲斷了他的話,“讓你走?你做夢去吧!你要是今天敢給我邁出徽山閣一步,你看我不把你另外一條腿也給打斷!”

    阿正遠遠躲在後面擦眼淚,突然聽見姜菀這一嗓子,一口氣差點兒就沒上來。

    這位小祖宗平時最講道理,怎麼今天跟個女土匪一樣強取豪奪。

    不過要是這個辦法能讓他家先生再也不離開,他願意親手幫先生截肢的!

    當然,這都是玩笑話。

    沈清淮自然也知道姜菀說的是氣話,“阿菀...”

    他又喚了她一聲,脣角笑意苦澀,“我現在是個瘸子了。”

    這句話簡直是在往姜菀心窩裏捅窟窿。

    曾經那麼風光霽月的沈清淮,如今要疼痛到什麼程度才能說出這種話。

    “可我就是喜歡瘸子!不是瘸子我還不喜歡!”姜菀抱住他的腰,“我喜歡的人叫沈清淮,他今年三十六歲了,他的腿不好,性格也不好。話少,不會哄人,還是個倔驢的脾氣!”

    “可是我知道,他爲了我做了很多很多!他讓我戒菸,餵我喫梅子糖,會在我做蛋糕的時候笨手笨腳添亂,會知道我喜歡喫什麼味道的薯片,會鼓勵我當一個勇敢的緝毒警察,會...會把他自己的一切都給我,包括他的命!”

    “我有什麼辦法?我就是那麼不爭氣的忘不了他,就是那麼不可救藥的喜歡他!”

    “可是...”沈清淮還是低着頭,自卑着躲開她的雙眼,“可是他追不上月亮了。”

    姜菀擡起手背胡亂抹去眼淚,“沈清淮你真是個傻子。”

    她牽起他的手,把他的手重新放在她的腰間。

    “你看,月亮這不是朝你奔來了麼?”

    沈清淮擡起頭看她。

    姜菀踮起腳,也幫他擦去眼淚,“別追月亮了沈清淮,我們以後一起看每天升起的太陽吧。”

    她穿着婚紗,婚紗外套了一件男款的西裝外套,和婚紗的款式剛好是情侶款。

    姜菀把西裝外套口袋裏的對戒拿出來,然後把西裝外套給沈清淮披上。

    “沈清淮,你不用下跪求婚。”她拿出戒指套在他的無名指上,“因爲我會爲了你踮起腳。”

    她踮腳吻咬上他的脣。

    他漸漸也彎了腰。

    ...

    後花園,晏清門曾經幾個跟過沈清淮的保鏢都偷偷跟阿正蹲到了一起。

    “阿正哥,老大和小姐終於在一起了!嗚嗚嗚——”

    “老大和小姐讓我太感動了!我上一次這樣哭還是看如懿被渣渣龍氣得斷髮!”

    阿正瞪了兩人一眼,“亂喊什麼小姐?以後都給我叫夫人!喊錯了,我可不去喫你們的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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