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桃李燦春風 >第二百零二章 燕曦與李春(三)
    燕雲記憶裏從沒有見過她比自己遲起,每當他醒來時徐玉都已經穿戴完畢、梳妝整齊在吩咐早餐了。他見的永遠是一個塗着脂粉、精心畫着眉的精緻得體的女子,他們行房也都是似乎按照一定模式,她必定頭髮不會亂,不會發出有失身份的聲響,身上也必定穿着整齊的褻衣。他也彬彬有禮、溫文爾雅的跟自己妻子敦倫,一切都符合禮數和他們所處的階層的教養。

    她能讓老太太歡笑出聲,讓老侯爺捻鬚點頭,她還馬上就給自己懷了孩子,這樣的妻子他沒有任何不滿。只是,隨着時間的流逝他對妻子一切相關都記憶不深刻了。

    京城裏大部分勳貴之家的主母都是這樣的,徐玉,張玉,李玉,王玉,一樣的妝容,一樣的華服,行坐有序,輕聲慢語。一樣處變不驚的微笑,一樣的周旋於公婆妯娌侍妾之間遊刃有餘。

    燕雲不討厭徐玉、也爲她的遇害難過過,就是靜寧公後來隔三岔五找他的麻煩他也只是討厭老靜寧公而對徐玉沒什麼看法,每年逢年過節也記得給她上香,該做的道場法事也不曾遺漏。他只是不太記得徐玉這個人本身,她是長是短,是圓是扁都模糊在精緻的脂粉妝容和一襲紅衣之下。

    至於自己的第一個孩子,燕曦,族譜裏是叫這個名字。說來一點慚愧稍微涌起,他從沒見過這個兒子。

    廣平侯爵位傳到燕雲已經是第五代,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如果沒有突出的表現自己將是最後一位廣平侯世子和侯爺,因而新婚半年他就回了東南道。徐玉有孕、生產他都不在身邊,只通過家信知道自己得了個兒子。

    很好,非常好,十九歲的他意氣風發,覺得充滿了幹勁,他得爲這個兒子把爵位延續下去。

    “阿虎生在九月,當天悶熱如爐,小兒哭聲極響亮,爹爹說他就是一隻秋老虎。阿虎大名自然是請公公取,公公恐阿虎幼小不擔、待滿週歲再爲他取名。但是爹爹對阿虎極是疼愛,一片拳拳之心,妾就用了這個乳名。”

    “小兒極是健壯,需得兩個乳母。氣性極大,因乳母稍慢竟然嚎哭不休,寧願捱餓也不願再用此人哺乳,只得換人了事。夫君乃有雅量之人,妾也非睚眥,真不知道阿虎這暴烈性子從何而來。”

    徐玉的信件裏這幾段話反倒是燕雲記憶裏最清晰的,到今日他都能倒背如流。這幾段話比任何時候的她都更鮮明生動,生了嫡長子的那種春風得意溢於言表,對兒子的表現驚奇又自豪,還有不由自主流露出對她自己父親的孺慕之情,要知道徐玉當時也不過十八歲,也算個半大孩子呢。

    阿虎週歲了,有了名字叫燕曦,族譜上正式添上廣平侯下一代繼承人。不管自己還會有多少個孩子嫡長子的意義是不同的。

    燕雲在東南道前途正好,短期內不會回京城。作爲一個主母徐玉考慮是派個侍妾來、還是一家來東南團聚,讓侯府下一個孩子依然出自自己的肚子。

    老侯爺做出一個自己後悔終身的決定:你們娘倆都去吧。別把孩子拘在京城這口井裏,我們家是軍功起家,男孩子都是從小摔摔打打、開了眼界的,不能養成個娘們樣子。

    ······

    夜深了,蠟燭燃盡,燕雲未叫人也未動,只依然靜靜坐在書房裏,第一次很努力的去回憶結髮妻子的容顏。他一點一滴回想徐玉當初信件裏的描述,憑藉着片言隻語去想象那個孩子,自己的第一個孩子。

    ······

    劉婆子從沒像現在這樣恨胡細毛,當初胡細毛卷了她的細軟跑了都沒有這樣恨過,畢竟胡細毛喫喝嫖賭揮霍完了後又跑回到她身邊痛哭流涕請求原諒了麼,可這個砍腦殼的遭瘟死祖宗十八代的賊漢子竟然害得她到老了還蹲大牢、這可就真不能忍。

    劉婆子把一輩子罵人的絕活都拿了出來,差衙都聽得不忍心、暗地裏爲這個胡細毛撒一把同情之淚。

    白琳品嚐了當地有名的清蒸鰣魚,睡過一個充裕的午覺,再喝了一壺今年的新茶,養足精神才從外面溜達着回來,他問衙役:“她歇氣了麼?”

    差衙不知道這個藍眼睛的美青年的真實身份,只籠統的稱呼爲大人:“大人,三刻以前這婆子纔不做聲了,大約是口渴了,小人特意不給她水。”

    白琳拍拍他的肩,示意他做得很好。劉婆子被提出來,往地上一坐,拍着大腿用破鑼嗓子哭喊着:“這還有沒有天理啊。我清清白白一個人憑什麼說抓就抓,那娃兒不關我的事啊,都是胡細毛做的孽、賣娃娃的錢我也沒拿都是胡細毛那該殺的拿去了啊。”

    “沒說有你的事,不過是要你把那胡細毛的事交待清楚。至於胡細毛,如果真是他犯了事該刨墳的會刨墳,該挫骨揚灰的會挫骨揚灰,死了也逃不過。”漂亮的青年笑眯眯的說着這樣損陰德的話,劉婆子也不敢再嚎,一五一十交待起來。真是惡人還需惡人磨。

    嶽南縣裏抓捕到的那一干人等經過審訊都不是經手李春的人,倒是有個牙婆供出一個有用的線索:小嶽村的劉阿桂嫁到嶽屏縣裏安了家,這劉阿桂稍有姿色整日裏勾三搭四的,後來中年守寡做起了馬泊六,也兼做穩婆的。

    不過這劉阿桂名聲不怎麼好,正經人家不會叫他接生,她專門給人接生私孩子,大姑娘小媳婦的內院骯髒事兒經歷得不少,不少私孩子經她手買賣過。後來老了洗手不幹,也積累了點身家帶着個養女招了個上門女婿安穩過日子。

    承平八年的冬天她賣出過一個滿了週歲的男孩,這男孩被抱到她這裏時穿着富貴,用劉阿桂的話來說就是“一身金燦燦的”。白琳把那三件東西拿給她看,尤其是那雙虎頭鞋保存得好,她馬上就認出來了正是男孩身上的,他衣物的材質和繡活都是劉阿桂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見到過的貴重和精緻,所以想忘都忘不了。

    這孩子是她當時的相好胡細毛交給她賣的。這個胡細毛是個偷雞摸狗的混混,白琳查找之中漸漸發現他還不是一個簡單的二流子。

    “他也混過一段好日子咧,喫得滿嘴是油身上穿着綢緞,做水賊去了。我們這河道多,跑水路的多,就有歪心思的人瞅準了這碗飯。二十多年前不是官老爺端了一批水賊麼,那胡細毛就是一夥的,只不過他命大,沒抓起。”

    “混江龍,當初我們這這混江龍可有名了,打劫了不少人,這胡細毛混混江龍去了,有陣子可威風了,回老家都是耀武揚威的。後來混江龍犯了事、幾個老大被千刀萬剮,他就屁也不敢放一個了。嘖嘖,那是我們這裏最大的一件事情了,二十多年來我還記得清清楚楚,那時我才十四歲,足足做了半年的噩夢呢。”

    混江龍,徐夫人遇害的案卷裏的江南水寇就是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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