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這干係到了孔子、曾子以及曾子之父。
這個事情,是這樣的。
大約在數百年前,春秋之時,孔子周遊列國,來到一個叫葉邑的地方。
葉邑的主人,是一個叫葉公的士大夫,也就是成語葉公好龍的主人翁。
這位葉公自然很有錢,起碼,在春秋時期屬於那種有錢的名人。
而孔子師徒,周遊列國,來到葉邑這個楚國的地盤時,早就窮得響叮噹了。
在這之前,孔子甚至陷於陳蔡之間,窘迫到了,弟子們偷來羊,烤熟後送給孔子,孔子不問來源,接過來就狼吞虎嚥,弟子們偷來衣物,孔子同樣也不問來源,接過來就穿。
而到了葉邑後,孔子師徒雖然沒有這麼窘迫了。
但卻也好不到哪裏去。
所以,某天,一隻羊跑到了曾子的父親曾點的院子裏,自然,這隻可憐的羊被直接開膛破肚,祭了五臟廟。
但不巧,葉公知道了這個事情,於是上門找到孔子。
葉公是個要面子的人,當然不好直接質問:你們偷了我的羊,給我個說法。
他就轉着圈子對孔子說:“我們這裏有個叫直躬的,他爹偷羊,於是將其父舉報……”
孔子自然已經通過曾子(曾參)知道了這個事情,同樣,孔子也是個要臉皮的,哪裏肯讓自己的弟子成爲小偷(那樣,他豈非就成爲了小偷的師傅?),於是就狡辯道:“在俺們哪裏不是這樣的,父親給兒子隱匿過錯,兒子幫父親遮掩過失,這纔是真正的直率坦白,君子之行啊!”
總之,這個故事就是這樣子的。
一切,都只是當時的特殊形式下,一場有關面子之間的紛爭。
但,到了幾百年後的今天,這個事情,就成爲了儒法之間的大問題。
甚至,成爲儒墨之間百年的口水戰中的一場焦點戰役。
墨翟當年甚至諷刺孔子說:夫飢約,則不辭妄取以活身;贏鮑,則僞行以自飾。污邪詐僞,孰大於此?
意思就是在飢餓困頓之時,不惜妄取以求生,在飽腹有餘之際,就用虛僞來粉飾自己,裝扮自己,這個世界上還有比儒生還無恥的人嗎?
順便說一句,墨翟對孔子的態度,是諸子百家的先賢裏最不屑的。
墨翟先生在世的時候,直接稱呼孔子爲‘孔某’,其不屑如此,墨家的門徒自然有樣學樣。
譬如曾子,被墨家門徒稱爲‘曾盜羊’,子貢、子路,被稱爲‘亂貢、賊路’……
總而言之,孔門七十二賢,在墨家眼裏,就沒有一個好東西……
哦,或許有,冉求,是個特例……
但也就是如此了。
到法家,由於子夏先生的緣故,客氣了許多。
這是因爲儒法追求的理想不同。
儒家,要求的是恢復三代之治,以齊周政,最好把井田也復活了,這樣,儒家就認爲世界將沒有混亂、戰爭、苛政。
百姓也可以相安,天下可以太平。
但法家卻認爲,這是在做夢!
國家不強大,軍隊不強大,就要被人宰割。
而要國家強大,軍隊強大,就要富國強兵,爲了富國強兵,就必須集權,必須用嚴密的法律和充分的物質獎勵來激勵百姓,使得人人都爲了國家,爲皇帝而戰鬥。
在這樣的情況下,直躬案,就變得分外的刺眼了。
對法家來說,居然有人膽敢隱匿犯罪分子的罪行?簡直是無法容忍和不能接受!
必須幹他丫!
因爲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法家很清楚,一旦有人可以藉口父爲子隱,子爲父隱,那麼,遲早,就會擴大到整個家族,然後宗族。
這樣,家族利益和宗族利益,就凌駕於國家利益和君王利益之上,法律的尊嚴更會蕩然無存。
而儒家卻覺得,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夫夫婦婦,是一切的核心,不變的真理。
若是一般的小罪,譬如說,偷盜、搶劫、女幹x,或者偷稅漏稅什麼的,父子、夫妻、兄弟之間當然要互相包庇和保護了。
除非此人,喪心病狂到了悍然要去破壞國家,禍亂天下的地步,不然就絕不提倡,甚至是反對家庭內部的成員檢舉他人的罪行。
另外,這也是儒生們立足的根基之一。
南方和三河地區的地主貴族們爲什麼支持儒家?
還不就是儒家提倡和推崇大家族,大宗族,並且維護大家族、大宗族的利益。
但可惜……
劉徹望着儒家的這些巨頭,這些博士,這些精英們,暗自搖了搖頭。
漢室和劉氏,最討厭的就是大家族、大宗族了。
因爲這會削弱國家的力量,影響國家的稅收、徭役乃至於軍隊的戰鬥力。
原因很簡單,漢室除了口賦田稅以外的其他稅收、徭役、兵役,都是按照戶口來徵收的。
一個五口之家和一個十口之家的差別,意味着國家的力量和財力減少了一半。
而一般的大家族,通常都是幾十口甚至數百人聚集在一起。
這等於,大家族大宗族是在挖國家的牆腳來肥私!
是以歷代劉氏天子,對於大家族大宗族,深惡痛絕,想盡辦法,用盡手段的將之拆散。
在政壇上,更是極力鼓吹‘一夫狹五口而治百田’的理想社會模式。
具體到劉徹身上,對於大家族和大宗族,更加不喜歡。
在他眼裏,每一個大家族、大宗族都是隱患,都是未來的定時炸彈。
恨不得全部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