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要做皇帝 >第一千四百七十六節 見聞(2)
    進入新化城後,司馬遷的感觀就完全顛倒了過來。天籟小說

    這裏,簡直就是一個不亞於臨淄、雒陽的大都會!

    人流湍急,幾乎可以稱得上揮汗如雨。

    更重要的是,與司馬遷曾經在其他地方所見過的市井場面,完全不同。

    新化城,就是一座秩序井然,條條有度的城市。

    這裏的規矩繁多,官府連老百姓怎麼走路,都要管一手,道路都有着嚴格的標識。

    向前只能靠左,而想回頭,則需要再向前走數百步,到一個規定的所謂‘轉彎處’繞行。

    據說,這是因爲元德四年,新化城裏馬車橫行,經常生商賈馬車肆意橫行,阻塞交通甚至撞死、撞傷民衆的慘案後,都護府痛定思痛後作出的改變!

    不僅如此,在這個城市,隨地大小便,是會被直接抓起來,送去漁場乃至於承恩島‘勞動改造’的。

    而其他諸如隨地丟棄垃圾、隨地吐痰。

    一旦被現,立刻就會被罰款,態度不好,直接就會被處以鞭刑。

    新化城的鞭刑,也與其他地方不同。

    這裏,鞭刑被視作一種教育手段,而非懲罰手段。

    所以,最多隻能抽十鞭子……

    按照都護府的說法是: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惡而已。

    深受雜家思想影響的安東官僚們,非常不屑用酷刑來傷殘他人肢體,一般輕易不會用各種肉刑和可以使人殘疾的刑罰。

    所以,根據都護府頒佈的法令,百姓犯法,當先教後懲,教主刑輔。

    意思就是,百姓觸犯法律,官員應當先從教育和教化的角度,考慮問題。

    屢教不改的話……

    嘿嘿,不教而誅是爲虐,教了你這麼多次,你還不知道悔改。

    本官也很心痛哇!

    只能揮淚斬馬謖……

    是故,整個安東的法律,都是逐級上升的。

    類似隨地丟垃圾,違反規定,逆行道路這樣的小罪和違規之舉。

    第一次犯,第二次犯,都是教育爲主,抽一頓鞭子,讓你長長記性。

    第三次,就開始以矯正爲主了。

    怎麼矯正?

    勞動改造!

    屯墾團、漁場和礦山,任君挑選,一個月起步,三年封頂,絕不含糊!

    一般來說,經過一番勞動改造後,任何人都會記住,這樣做是不對的。

    當然,你要再犯,那就沒有辦法了。

    當你服完三年勞役回來依然再犯並且被抓住,不好意思,你在官府眼裏已經屬於‘無可救藥’且不值得再拯救的人渣。

    等待你的將是無窮無盡的牢獄和苦役。

    甚至,若遇上官府嚴打,腦袋說不定都保不住!

    目前爲止,整個安東都沒有這樣的傻瓜!

    靠着這樣的手段,司馬遷聽說,至少在新化、平壤以及崇化等大城市裏,人人都是循規蹈矩,不敢違反任何官府的規定。

    有人不小心違反了規定,也會老老實實的自己去找官吏領罰。

    因爲根據法令規定,自或者坦白者,可以不累計次數。

    但倘若不自,試圖隱瞞,那麼一旦被現,那就喜加一。

    一般,不會有人願意喜加一。

    這樣的事情,讓司馬遷在觀察了以後感慨不已,震撼無比。

    他感慨和震撼的不是安東官府的執行力,而是安東百姓的服從和順從。

    哪怕有着如此多規矩,如此多繁瑣的限制。

    但,以司馬遷看來,新化城中,無論夷狄還是諸夏,都是老老實實的服從,沒有人去觸犯。

    這讓他不得不聯想到了史書記載的一些傳說。

    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

    安東的官府,雖然遠遠不及唐虞的聖王,靠的是酷法和嚴格的執行。

    但他們能讓百姓認同並且遵從,能讓士民官吏,一律執行,這本身就是很難得的事情了!

    “據說,安東法令、政策和其他制度,皆由公議而出……”司馬遷在心裏想着:“若有機會,吾當親身參與一番……”

    公議這種事情,古代就有了。

    三王時期的華表,就有着類似的作用。

    當今天子,每三年召開一次石渠閣之會,也有着類似的效用。

    但,只有在安東,司馬遷纔看到,這種公議制度在揮實際作用。

    作爲史官,司馬遷對這個制度怎樣運行和怎樣決策,有着十足的好奇心。

    “或許是一種類似平賈制度的程序?”司馬遷在心裏猜測着。

    如今,平賈制度,完全正規化和制度化,在漢室各大城市之中,由主爵都尉與市集擅權共同商議,決定物價漲跌和供應量。

    而擅權,則由市集商人推舉。

    按照去年增修的《平律》補充條款規定,每一百萬錢的納稅額,可以推舉一位擅權來作爲平賈,與官府打交道。

    納稅等於權力與地位的概念開始方興未艾。

    而在這安東,司馬遷感覺,大抵應該是採用類似的設計和程序。

    只是,這個過程,外人根本不清楚具體細節。

    司馬遷只從他人口中得知,都護府每次公議的與會者,都各不相同。

    都護府的官員,似乎有一套用於遴選與會者的制度。

    涉及商人,就找商人中的代表,涉及地方,就邀請地方貴族、官員,涉及民政,就邀請三老與知名長者。

    整個制度,處處都體現着雜家思想的影響和滲透。

    讀過《呂氏春秋》的司馬遷,當然清楚,這是用衆和衆智思想的結晶。

    但問題是……

    “此制度,恐怕難以長久……”司馬遷在心裏感嘆着。

    要嚴格且恪守這個制度,需要都護府的都督有容人之量,有廣闊胸襟,能聽得進意見,還得能夠在關鍵時刻做出鐵腕而果斷的決斷。

    更必須有着常的魅力和影響力,可以說服和勸服那些不同意見者。

    尤其是都督本人,必須可以剋制自己的**……

    但能夠做到這些要求中的任意一點的人,本就已經很少,而全部做到的,則無疑是鳳毛麟角。

    “新化候,真英雄哉!”司馬遷不禁感慨着。

    那位已經去職,前往長安的新化候,薄家的外戚,一回到長安,恐怕就會給長安帶來截然不同的變化。

    這讓司馬遷期待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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