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第110章 最終之戰(上)法庭辯論
    “被告代理人,是這樣的嗎?”熊谷法官微皺着眉頭,轉過身來看着被告席上的兩位律師。

    “我不清楚原告律師說的情況。沒有關注過。”今西以一種嫺熟的技巧,踢起了皮球,然而內心卻已經在罵起了孝太郎,“具體情況需要進一步……”

    “被告代理人,你們聽好。”熊谷法官打斷今西的迴應,“現在本庭對川本高速法定代表人川本孝太郎發出傳喚。傳喚日期爲本案庭審當事人最後陳述的環節結束之後。川本孝太郎需在法庭進行報到,查清有關妨害本案民事訴訟的事實!”

    熊谷法官正色說完後,卻也微微嘆了一口氣。這樁小小的交通肇事案竟迴環曲折到這種地步,顯然也是有些超越了熊谷的預料。熊谷法官看着雙方律師的眼神,帶了些許複雜的神色。

    熊谷法官咳嗽一聲,隨即微微端正了身體,高聲宣佈道。

    “寺井訴川本高速一案第四次開庭!”

    “咔!”,法槌敲響。

    “現在開始法庭辯論環節。”熊谷法官的聲音從審判席上傳來。

    【法庭辯論環節】

    【所謂法庭辯論環節,即雙方圍繞具爭議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展開辯論。依照《民事訴訟法》,庭審階段可分爲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個階段。法庭調查環節主要爲對有關證據的舉證和質證,寺井案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庭審即爲法庭調查環節。法庭辯論環節即就有爭議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發表辯論意見】

    一聲響槌發出,在場的聽衆也不由得微微緊張起來。

    如今,這起案件的押注是越來越大了。川本高速爲了反擊空頭,將大批公司現金用於分紅,幾乎耗盡它的現金儲備。北原則以退出集團訴訟的方式,單獨進行起訴。由於北原的案件將會爲後面的案件起到示範作用,此時整個糾紛的巨大壓力都施加在了北原身上。

    可以想象,如果北原輸掉這起案件,將徹底身敗名裂,成爲全國上下痛罵地“自私鬼律師。”

    這起小小的交通肇事案,猶如一個海底旋渦一般,將雙方當事人逐漸捲入了一個沒有退路的死角。

    “下面我來宣佈法庭辯論環節的爭議焦點”,熊谷法官高聲說道。

    爭議焦點,即法官依據此前雙方的法庭調查環節和遞交的訴訟材料,對案件的事實和法律的爭議部分進行歸納,引導雙方代理律師,圍繞爭議部分,發表辯論意見,而非自由散漫地進行無邊界的辯論。

    隨着熊谷法官的聲音落下,宮川立刻捏緊了筆,豎起雙耳,專心致志地聽着來自裁判席的聲音。法官對爭議焦點的歸納,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能夠代表法官對案件的看法。

    “合議庭認爲,本案在事實和法律適用上,有兩個爭議焦點。”熊谷法官低着頭,眼睛不斷掃動着臺上的材料,沉聲說道。

    “第一個爭議焦點。川本高速提供的證據在證明力上是否可信。第二個爭議焦點,川本高速是否已履行其相應的養護義務。”

    “下面,就第一個爭議焦點,川本高速提供的證據是否在證明力是否可信,請原告代理人首先發表辯論意見。”

    宮川和旁邊的北原對視一眼,隨即她從原告席上站了起來:“裁判長。本案之中,川本高速提供證據,不具有可信度。川本高速所提供的的一系列證據,例如所謂的內部管理規章,《路面巡查與保潔管理辦法》《公路路面巡查表》《公路路面保潔記錄表》等材料,全部系由川本高速單方面形成。而證人證言部分,證人全部是川本高速的員工。”

    “其材料的形成過程不客觀,受到川本高速的控制和干預。究竟川本高速是否真的有按照內部管理的規章進行路面巡查,存有疑問。究竟巡查表上已經簽名的事實,是否就能證明巡查道路的員工確實已經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巡查,存有疑問。”

    “請法庭考慮上述證據材料的全部都由川本高速單方製作,對於上述證據的證明力,不應採納!”

    宮川的聲音落下,旁聽席上的一衆人士都不由得微微點頭。

    原告方的代理人律師顯然抓住了川本高速材料的薄弱點。

    一時之間,旁聽席上的目光都落在了被告席上,都在看接下來,上市公司聘請的精英律師會如何作出應對。

    卻見被告席上的今西對着自己的女兒微微冷笑,不急不忙地從位置上站了起來,未有一絲慌亂,彷彿剛纔原告律師的辯論意見,未對他造成任何影響:

    “裁判長。剛纔原告代理人所陳述的辯論意見,沒有充足理據。我想請法庭考慮一個最基本的事實。”

    “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規定,高速公路公司的養護工作必須在第三方的監督下完成。既然如此,高速公路公司在履行養護義務中所形成的各種文件與記錄,必然是單方形成的,並且只可能是單方形成的。”

    “原告律師剛纔提出的觀點,完全未顧及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的實際狀況。如果每一家企業是否依照國家標準提供產品和服務,都得聘請第三方來進行監管,試問企業怎麼可能承受這樣的經營成本。正常的商業活動還將如何展開?!

    今西知道熊谷法官的親商業態度,特地又重重地強調了宮川的法律觀點對企業經營效率的負面影響。

    “據此,原告律師僅以相關巡查養護記錄系由川本高速單方製作爲由,否定川本高速提供證據材料的證明力,不足爲憑!”

    今西十分清楚,這個爭議焦點的歸納反映出了熊谷法官在如何對待川本高速提供材料可信度的猶豫態度。從目前的基本盤而言,如果川本高速提供的材料能夠獲得法庭採信,其實就在很大程度上順帶解決了第二個爭議焦點——川本高速是否已履行其養護義務。

    如果,法庭採信了川本高速提交的系列巡查表,那就幾乎很難否認川本高速已經依照國家標準履行其養護義務。

    只要在第一個爭議焦點上,佔據優勢地位,就是掌握了全局制勝的關鍵。

    “裁判長。”今西向前一步說道:“事實上,決定川本高速提供材料可信度的關鍵,不在於其是否由川本高速單方製作,而是在於不同的證據材料之間是否能夠相互印證。”

    “我想提請合議庭注意。從川本高速提供有關公路巡查的內部管理規章與巡查制度來看,是能夠與國家標準一一相對應的。正如同當前國家標準規定,公路路面的養護應當不少於一次,川本高速也建立了每日巡查至少一次的養護制度。”

    “同時,爲了證明川本高速已經按照國家標準對公路進行養護。川本高速不僅提交事發當日的巡查養護記錄,還提交了多個連續天數的養護巡查記錄。在這些日子內,同樣有員工作業的簽名和確認,且這些簽名的真實性已經得到了司法鑑定的確認。”

    “由此可以看出,川本高速提供的巡查養護記錄具備國家法定要求的要素,且記錄的形成是連續的和完整的,是可以互相印證的,具備客觀性。原告代理人雖對證據提出真實性質疑,但不足以推翻被告川本高速所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川本高速提供的內部管理規章、巡查記錄表等材料,應當獲得法庭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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