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包公演義 >第14章 隨從失竊空懷恨,知縣得計破賊黨
    話說董氏做媒,艾虎與歐陽春二人婚禮完畢,遂整頓行李,於他二人相伴,攜諸人再度登車啓程,往天長行來。並於當日夕陽西沉之前,便抵達天長縣城下。一行人方纔入城,碰巧遇上青年外郎任溫偕同一年輕門子俞基至此。艾虎曾於縣衙識得他二人,便近前相互見禮。然後,艾虎又引見董氏諸人以及歐陽春與二人相識。

    故而,俞基驚異道:“艾少俠方纔與我等一別十數日,竟已娶得如此佳妻,可喜可賀!”

    任溫卻調侃道:“艾少俠如今喜結良緣,慶賀一番,理所當然。——再者,少俠豈會虧缺我等酒水乎。”

    艾虎道:“應該,應該!改日一定宴請諸位,屆時恭候二位光臨,可不許推卻。”

    任溫含笑應允,繼而又道:“艾少俠前往合肥迎接大人妻小,今日總算平安歸來,大人可是好生惦念。”

    艾虎道:“途中因事有所延誤,使得大人掛懷,在下深感愧疚!”言罷,卻轉而問道:“尚未請教二位,今日於此作甚?”

    任溫回道:“近來城內發生多宗剪綹事件,故此,大人特令我二人於城內暗中探偵此事。”

    艾虎隨又問道:“進展如何?”

    任溫搖一搖頭道:“毫無眉目。”

    藉此,俞基向任溫道:“今日天色已不早,不如就此作罷,與艾少俠同回縣衙覆命如何?”

    任溫道:“就依汝言,今日權且早些回去亦無妨。”說罷,遂引路於前,艾虎與歐陽春牽馬相隨,隨從包興駕馬於後跟着,董氏攜兒女依然坐於車中,一併往縣衙行去。

    不多時,行至縣城商貿區,但見街面上人來客往,兩街店鋪對峙,樓閣崢嶸,南北商品薈萃,使人眼花繚亂,街邊各式小喫繁多,香氣撲鼻,叫賣聲不斷。歐陽春突而向艾虎道:“妾身今有意城中游覽一遭,有勞郎君與諸位隨夫人先至縣衙去。”

    艾虎未及言語,就聽得包繶懇求孃親同意他至街上去,丫鬟小玥又欣然承諾願攜少爺轉一轉,董氏見此,只好應允,待到小玥迎包繶下得馬車後,尋思着皆新至此地,難免不識路徑,又趕緊吩咐包興相隨。這時,任溫便替代包興駕馬,俞基亦趕忙着牽過歐陽春的坐騎,艾虎諸人徑直前往縣衙,歐陽春幾人卻趁着黃昏於城中閒遊一番,不必細述。

    且說當晚包拯開設家宴,爲諸人接風洗塵,一來歡慶妻小團聚,二來祝賀艾少俠與歐陽姑娘新婚之喜。宴上言及滁州生擒魚妖事件,包拯對諸人之舉讚許不已。然而,包興卻因黃昏隨歐陽春幾人於城中閒遊之際,不知怎生遭遇剪綹,回縣衙方纔發覺隨身銀兩失竊,此刻正憤懣不平,甚至起誓,待老爺捕得賊人,不將其千刀萬剮,誓不罷休。

    董氏覺得可笑,遂戲謔他道:“汝此事乃無頭公案,老爺亦無從受理,何以捕得賊人?”

    包拯對此卻感嘆道:“近來城中剪綹事件不斷,然受害者均與包興今日情形類同。故多日來,爲夫束手無策,內子對此可有良計?”

    董氏慌忙起身施禮,然後道:“奴家何德何能,夫君這般動問,折煞奴家也!”待就坐,接着又道:“奴家拙見,此事不必急於求成。想來賊犯終有百密一疏,早晚原形畢露。”

    包拯聽後頷首道:“內子所言甚是,爲夫確然操之過急也。”

    故此,遂又敘得些久別之情,聊得些輕鬆言語,直至宴後相繼離去,又見夜色已深,便各自回屋歇下,亦不細述。

    又說次日午時,包拯坐鎮公堂問案,但見二人爭執着相互扭至公堂上來。

    得一人道:“小的畢茂,乃是賣緞客,今日見一術士在衙門前看相,衆人羣聚圍看。小的亦雜在人叢中看相人,因袖中銀包墜下,遂自撿取,此人卻來與相爭,望大人作主。”

    另一人道:“小的名羅欽,亦在府前看術士相人,因見隨身銀包無意墜落在地,小的正欲拾起,不想卻被他搶先撿去,反倒說是他的銀兩,望大人公斷。”

    畢茂繼而道:“看此人言談似江湖光棍,或銀被他剪綹,因致墜下,不然小的兩手拱住,銀何以墜?”

    羅欽反駁道:“如今卻言小的剪綹於他,剪綹必割破衣袖,看他衣袖破否?況我同家人進貴在此賣錫,頗有本錢,現在南街李店住,怎是光棍?”

    包拯雖不善相面,然羅欽相貌不良,便立令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並帳目來看,果記有賣錫帳目明白,乃不疑之。因問二人道:汝二人均言是己之銀,可識得多少兩數?”

    畢茂道:“此銀隨身所用,不記得數目。”

    羅欽道:“略十餘兩銀,小的隨身攜帶,未記詳細數目。”

    包拯又命手下去縣衙外混拿兩個看相人來問之,二人同指羅欽身上去道:“此人先見。“再指畢茂道:“此人先撿得。“隨又進一步詮釋道:“因他二人見是銀子,先撿得者道:‘此銀是我袖中墜下,與汝何干?’先見得的道:‘此銀乃我所墜,正欲拾起,汝安得白認。’故此,二人相爭不下,方纔扭將至公堂上來。”

    包拯尋思,此銀必定只一人所失,其中有一人撒謊,然此二幹證亦難免不是其內應,但一時間終究難以定奪,遂心生一計,權且道:“如今,既汝二人皆不知銀數多少,又不見他人所失,理該汝二人均分。”就當堂分開,各得八兩而去。

    待二人去後,包拯卻命門子俞基道:“汝密跟此二人去,看他如何說。”

    俞基去不多時,轉回報道:“畢茂回店埋怨老爺,他說被那光棍騙去;羅欽出去,那二個幹證索他分銀,跟去店中,不知後來如何。”

    對此,包拯又命外郎任溫道:“汝與俞基各去換假銀五兩,又兼好銀幾分,路上故與羅欽看見,然後往人鬧處去,必有人來剪綹,可拿將來,我自賞汝。”

    任溫遂與俞基並行至南街,正值羅欽來。任溫故將銀包解開買櫻桃,俞基亦將銀買,更有意高聲道:“我還要買來請汝。”

    二人都買過,就將櫻桃食訖,徑往東嶽廟去看戲。可俞基終究是個小後生,閱歷尚淺,袖中銀子幾時剪去,全然不知。任溫眼雖看戲,只把心放在銀上,要拿剪綹賊。少頃,身旁衆人挨擠甚緊,背後一人以手託任溫的袖,其銀包從袖口挨手而出。任溫乃知剪綹,便伸手向後拿道:“有賊在此。”

    然而,兩旁二人卻越加挨進,任溫轉身不得,那背後人即走脫。任溫遂扯住兩旁二人道:“包大人命我在此拿賊,今賊已走脫,汝二人同我去回覆。”

    其二人道:“汝叫有賊,我正翻身要拿,奈人擠住,拿不着。今賊已走,要我等去見包大人何干?”

    任溫道:“非有他故,只要汝二人做個幹證,見得非我不拿,只人叢中拿不得。”

    地方見是外郎、門子,便來相助,將二人送到縣衙內,說知其故。包拯問二人姓名,一曰張善,一曰李良。包拯道:“汝何故賣放此賊?今要汝二人代罪。”

    張善道:“看戲相擠人多,誰知他被剪綹,反歸罪於我。望大人詳察。”

    包拯道:“看汝二人姓張、姓李,名善名良,便是盜賊假姓名矣。外郎拿汝,豈不得當!還敢強詞抵賴,今各打三十,擬徒二年。”遂命手下立押去擺站。

    事後,包拯又私帖與驛丞道:“李良、張善二犯到,可重索他禮物,其所得的原銀,即差人送上,此囑。”

    邱驛丞得此帖,及李良、張善解到,故大排刑具,驚嚇道:“各打四十見風棒!”

    張善、李良道:“小的被賊連累,代他受罪,這法度我也曉得,今日解到辛苦,乞饒蟻命。”遂託驛書吏手將銀四兩獻上,叫三日外即放他回。

    邱驛丞便將這銀四兩親送到衙,包拯令俞基來認之,俞基辨認後道:“此假銀即在下前日在廟中被賊剪去。”

    包拯發邱驛丞回,就以牌去提張善、李良至公堂,問道:“前日剪綹任溫的賊可報名來,便免汝罪。”

    張善道:“小的若知,早已說出,豈肯以自己皮肉代他人枉受苦楚?”

    包拯道:“任溫銀未被剪去,此亦作罷,但俞基銀五兩零被他剪去。衙門的銀豈肯罷休!汝報這賊來也就罷。”

    李良道:“小的又非賊總甲,怎知哪個賊剪綹俞基的銀子?”

    包拯道:“銀子本縣已查得,只要汝二人報上賊名。”

    李良道:“既已得銀兩,即捕得賊,豈有賊是一人,用錢又是一人?”

    包拯以四兩假銀擲下去道:“此銀是汝二人獻與邱驛丞,今早獻來。俞基認得此銀,故汝二人是賊無疑,又放走剪任溫銀之賊,可速報來。”

    張善、李良見真情已露,只得從實供出:“小的做剪綹賊者有六七人,共是一夥。昨放走者是林泰,更前日羅欽亦是,此回禍端由他而起。小的賊有禁議,至死也不相扳。”

    至此,再拘林泰、羅欽、進貴至公堂,勒羅欽銀八兩與畢茂去訖。又經各自指證,方纔將一干賊犯悉數捕獲,依律審斷完畢。仍派此二人爲賊總甲,凡曾備案被剪綹者,仰差此二人身上賠償。至此,縣城剪綹風波方纔平息,聞者無不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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