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酒的地點,是債主時與選的,因爲那是他的地盤。暑假回國後,時與就是在這家酒吧裏彈琴賺錢的。
兩人坐了好幾站地鐵又轉了一條地鐵線纔到a市著名的小資酒吧一條街。a市有很多個酒吧街,品類迥異。這條位於高大上的金融街附近,是金領們下班後談戀愛、談工作、藉着談工作談戀愛,或者藉着談戀愛談工作的地方。老外也不少,需求大致相同。
所以這條小資酒吧街的酒吧環境都很浪漫,沒有dj熱舞,也沒有播放球賽。
英文裏的bar,pub,lounge,club都可以翻譯成“酒吧”。這條街上的酒吧晚上都有livemusic,所以更符合lounge的特色。每家店裏的標配就是一臺立式小鋼琴和鋼琴旁的麥克風以及音箱,連吉他都沒有。
時與打過工的這家lounge有個浪漫的店名,叫做“timeflows”,中文牌子上譯爲“時光流轉”,而不是“時間流逝”。
夏酌笑問:“怎麼不翻譯成‘時光飛逝’?”
時與指着店名對夏酌說:“那就成了‘timeflies’,你覺得還有人會進來浪費時間嗎?快餐店叫timeflies還差不多。”
兩人說笑着走進了timeflows。
timeflows的老闆是個年輕貌美、身材熱辣的姐姐,雖然塗了暗紅色的口紅,但是根本遮掩不住她才二十歲出頭的朝氣。老闆叫唐糖,不知是真名還是藝名,但她讓所有人都喊她的英文名teresa,所以一根筋的時與說,她肯定很喜歡t這個字母。
“teresa,longtimenosee!”時與顯然跟這位美女姐姐很熟,連英文都飈起來了。
唐糖卻沒認出人似地愣了一下,然後才放下手中的一套調酒容器,一路從吧檯後面走出來,一路打量着時與說:“我去,浪子,沒多long的time你怎麼就變回良家少年了?”
“我本來就是良家少年好麼?是老闆你非要求我染頭髮、扎耳釘才讓我來打工的。”時與笑着介紹道,“這我同學,比我還良家少年,我帶他出來浪一浪。”
唐糖仰着頭打量夏酌,大長睫毛忽閃忽閃的,審視的目光裏夾雜着欣賞,紅脣微翹,對時與說:“沒看出來你同學哪兒比你良家少年啊,倒是比你有明星相。”
“是麼?”時與攬過夏酌的肩,臉湊到夏酌的臉旁邊,問唐糖說:“你再仔細看看,我們倆誰更帥?”
唐糖還真的仔細對比了一下,插着小蠻腰振振有詞:“我很肯定地告訴你,你同學更帥。要是你們倆同時來面試,只有一個名額的話,我肯定錄用你同學。”
時與心裏美滋滋的,嘴上卻故意不服:“他不會彈鋼琴也不會調酒,不過數學還湊合,來你這兒打工的話可以勝任收銀員。”
唐糖樂了,對時與說:“你別不服,我認識的導演都說這幾年流行他這種內雙的眼睛,溫柔又堅毅,不流行你這種大眼睛雙眼皮了,情緒流露太直白,不內斂。你在我這兒彈了這麼久的琴,要是現在流行長成你這樣兒的,你早被星探挖掘了,還用裝什麼良家少年上什麼學?”
“我沒裝。”時與眨巴着無辜的大眼睛,扭頭看向夏酌。
“不是來拼酒的麼?你裝什麼可憐?”夏酌從時與的魔爪下抽身,跟唐糖點了下頭,高冷明星般徑自往吧檯走去。
“想得美。”唐糖回到了吧檯後面,接了兩杯水給他倆,對時與說,“你這良家少年的裝束,就差穿校服了吧?你今兒要真想免單,至少戴個耳釘再上臺,別讓人以爲我剝削童工勞動力。”
“耳釘我還真有啊!”時與立刻從書包裏拿出眼鏡盒。
夏酌記得時與的眼鏡盒裏本來裝了好多個耳釘的,應該都是這位美女唐老闆送的,但此時的眼鏡盒裏竟然空空如也,只有他送給時與的那個小小的生日禮物。
這枚耳釘時與平時上課不戴,但是週末在家的時候經常拿出來戴,有時候週一到學校了才發現忘了摘,於是摘下來就將它放進眼鏡盒裏仔細保存好。
“我幫你戴吧。”夏酌伸手取出耳釘,邊戴邊說,“燈光暗,掉了不好找。”
燈影闌珊,藍調正濃。
夏酌剛剛扶過琴絃的指腹觸到了時與的耳垂,念過戲文的脣/齒又在他耳邊吐納着周圍的酒氣。
時與半身麻醉,匆匆喝水壓驚。
“你突擊練琴的時候,我其實在隔壁琴房開小差,練了幾首彈唱歌曲,你要不要聽?”時與問夏酌。
“聽了酒水能免單的話,我就聽。”夏酌嘴角一勾。
藍調小哥去休息後,時與霸佔了鋼琴,自彈自唱了三首曲子。
第一首是夏酌也會唱的周杰倫的《彩虹》:
看不見你的笑
我怎麼睡得着
你的聲音這麼近我卻抱不到
第二首是夏酌聽過卻不會唱的英文歌,coldplay的“thescientist”:
donotspeakasloudasmyheart
buttelldhauntme
ohandirushtothestart
第三首也是夏酌會唱的吳克羣的《爲你寫詩》,但是整體比原唱緩慢,更適合這個酒吧的氛圍:
爲你寫詩,爲你靜止,爲你做不可能的事
爲你我學會彈琴寫詞,爲你失去理智
爲你彈奏所有情歌的句子,我忘了說,最美的是你的名字
……
說是拼酒,但時與還在彈唱,夏酌就已經喝完了一杯冰涼的jackcoke,裏面的冰塊都沒來得及融化。
聽時與唱情歌,他需要喝點涼的來平復躁動不寧的心神,雖然他很清楚,時與在這裏唱情歌純粹是爲了給他倆免單的工作需要。何況情歌那麼多,他洗澡的時候還經常哼唱呢,根本不是特意給誰唱的。想必時與就是羨慕他在ktv的時候大出風頭才見賢思齊地練了幾首,跑到這裏來炫技。
jackcoke是jackdaniels威士忌兌可樂,由於可樂的甜味包裹了酒精味,從來沒喝過酒的夏酌誤以爲這就是teresa送給他的一杯可樂,頂多稍微加了點低度數的酒。既然老闆知道他們是來蹭酒水的高中生而已,肯定不會給度數太高的酒。夏酌想當然地以爲,酒精濃度高的酒肯定價格也高。
不料這一杯下肚,酒氣已經開始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