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四百六十一章 都是異端!
    對於這樣的熱搜,你還別說,下面的人不。@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阿毅這樣較竟是爲了什麼,這是從當初反手充值一百萬開始就引發很多討論的問題。

    慢慢的到了現在,有的懂哥就已經想清楚了,阿毅這麼做就爲了讓他的公司出名。

    尤其是現在,網上只要有人提起達,就會說那是勞者的聖地。

    說的多了那自就會有多人反感,這是沒辦法的事,也是毅無法控。

    再加上種種陰暗的心理,類似“過不好所以也不能過得好”,以“我都這麼窮了你憑什麼能這麼錢”之類的,落井下石的更不少。

    這種心理正常,其就周毅自己的想法,正。

    因爲他以前有系統的候,在網上看到類似的新也會妒,也會想着瑪德你個辣雞網紅哪天塌方吧!

    以現在,人這麼,周毅覺得很正常,只要大家不人身擊,法律範圍內怎麼樣都是可以的。

    這和對不對沒關係,人的心本身就是極複雜的。

    另外就是周某人較真中得罪的那些人和公司,眼得上眼藥了,水舟一波也毛病。

    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抵制騰達”熱高的嚇人,讓生了一種感覺,好像達明天要沒了。

    在這樣的況下,像是媛姐這樣的忠實觀衆頓時着急了,趕緊發消息詢問。

    對此毅只有一句話:抵制騰達這是人的自,我又管不着,所以便他們咯。

    正因爲自己當初有過這的心理,所以周很清楚,越是應大,這些人開心。

    而他如果根本在,那這抵制也就是個笑話了。

    “抵制騰達”算是最大熱,而在抵制騰達外,還有其他的,比如亮的***發了動態,對案件的判決表示很遺憾。

    還有一些知名人士已經開始說了,說這樣的判簡直是把臉都丟光了。

    確實法律有規定撿到東西不還屬於侵罪,但是,法外也有人情在。

    對方畢竟是外國友,做的事也是什麼辦法接受的事,麼就得上綱上線,判一年刑呢

    這判決的問題大了,至已經有人議查一查光明區法院,看他們和那個阿毅之間不是有什麼關係。

    因爲兩年光明區法院好像做了好多阿毅的官,而基本上都判了阿毅勝訴!

    這在很多人眼裏就不合理!

    你打官司肯定要有輸有贏的,怎麼你就能天天贏呢,還不是因爲你和法院着不可人的祕密。

    當然,大家現在也不敢明目張膽地說,只能那麼拐彎抹角地來幾句,或者把矛頭對準法院。

    而在各種各樣的輿之下,終於,某個媒體進行頭條報:理表示要上訴!

    這話是個律師樂因說出來的。

    “我認爲一年的量刑重了,違背了罪刑相適應原則,在主觀惡意沒那麼強的情況下這麼判,有點量刑過重!”

    “以在***的支持下提起上訴,希望二可以給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話題出來,頓時引來了很多人的圍觀。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前不管是對方的***,還是其他的什麼,都在擺弄輿論。

    就是要先讓大家形成質疑,你這個光明區法院實有問題。

    然後就會質疑到對於查的判決上,這樣的情況下提起上訴,那院壓力就會更大。

    得說,這次做的很成功,因爲輿論已經起來了。

    屁股是會決定腦袋的,哪怕他們覺得爲一個外說話好像不太合,但只要能讓阿毅不舒,那就必須說。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光明區看守所,樂因正在和查理進(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一章都是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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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交流。

    “你放吧,已經上訴了,我有很大的把握,這次判應會好點,有可能會是緩刑,甚只會是拘役罰金這些。”

    判刑然要判,不管他們再怎麼說,確實是犯了,就算亮國***也不能睜着眼睛說瞎話。

    判多久,這個就值得商。

    查理點點頭,然又回到了看守所,但總算是有了點頭,上訴肯定要上訴的,正上訴不加刑。

    樂因和理溝通完就離開了看守所,審否改判,已經不是辯論能解決的。

    壓力來到了法院,地來說是京州政法統。

    還是老地方咖啡館,還是三人組。

    方大狀的看法很直接:“二審,你不用管,我就這麼說,了這個情況,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

    當事情了某個程度的時候,據是法律,但根據又不法律。

    這句話該很容易能聽懂,小案什麼,大案什麼,要是學生,那在課堂上學老師們肯定都講過的。

    案件的事實已非常明確,了人家的相機,然後故意不給,這麼簡單。

    不存在什麼中途丟了的況。

    以,二審不意外是要維持判的。但現在出意外。

    光明區分內,原本已經不準備用的某個執法記錄儀證據,以及兩位警察的傷情鑑定都被拿了出來。

    說真的,前爲什麼不追究襲警罪,是綜合考慮之後的結果,畢竟這個罪名認定並不像其他罪那樣。

    但大家沒想到是,判了一年後居然會產生這樣的輿論,對方的***就不用說,很多國外小報紙小每題都在種說。

    國內還偏偏有很多的“義務員”進行翻譯,後不斷行所謂講解。

    這矛頭對準的就是政法系統!

    那既然你都不講武德了,也不用怪我。

    雖然說按報案情,及庭審直播也不會堵住那些人的嘴,但最起碼能讓很多人知道,這個決是有據的。

    一切都是遵守我的法律規定。

    於,光明分局以襲警罪立,光明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準備進行補充訴。

    因爲一切證據都很充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快,就已經補充起訴了。

    魔的趙怡沒等到什麼結果,她的官司庭了,正常審理,正常判決。

    方過來的那個姓霍的律師極其的活躍,而趙請來的律師,好像是來走過場樣......

    沒辦法,刑件就是這樣,不能風險代理,收費都是固定的,所以很多情況下都會撈外快。

    而趙怡又沒有什麼外快,遇到的律師又不負責的,走過場已經給子了......

    這也現在律師名聲好的原因,和醫生真的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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