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足唯一伴侶契者,杖刑或趕出婁城,唯一伴侶契未解除期間背叛者,殺!
解除伴侶契者,幼崽由婁城撫育中心統一撫育,法典規定上不撫育下不贍養,此後幼崽與父母來往遵循雙方自願原則。
……
房屋,土地歸婁城所有,房屋可申請居住……
……”
虎山一條條念下來,婁夭夭就逐條解釋。
初版法典可以分爲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明令禁止的行爲和觸犯這些禁止行爲後的處罰辦法。
考慮到獸人好鬥,婁夭夭單獨設立了婁城擂臺,擂臺上的打鬥損傷,法典不予追究。
不過要是非生死擂臺造成了身亡,還是要按法典來追究責任的。
法典第二部分可以算是獸世的婚姻法。
婁夭夭沒有禁止獸世一貫以來的多夫多雌制度,而是對唯一伴侶契作了特別規定。
不管哪種伴侶契,都是可以解除的,但在唯一伴侶契存在期間,背叛者一經發現,只有死路一條。
插足者可以分爲主動插足和被動插足,主動的知三當三者,會被趕出婁城;
無知被騙而插足的,也要爲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會被施以仗刑作爲處罰。
由婚姻關係改變而連帶的幼崽養育問題,婁夭夭直接讓婁城接手了。
說實話,連自己的婚姻關係都處理不好的長輩,婁夭夭不認爲他們能教育好幼崽。
當然也不能以偏概全,所以婁夭夭沒有禁止幼崽和父母來往。
雖然法典規定上不撫育下不贍養,但雙方來往自願,如果幼崽願意照顧父母,法典也不禁止。
另外,爲了下一代着想,婁夭夭在法典中明確禁止了近親結合。
這條法典在以後修訂時,是不可更改的。
法典的第三部分則是獸世的財產法。
婁城現在的財產都是公有財產,大家還沒有形成私有財產的概念。
但隨着婁城的發展壯大,以後的私有財產會越來越多。
婁夭夭先對公私財產的分配與獲得做了一些規定。
婁城所有的房屋都屬於公有財產,歸屬婁城,不屬個人,想要居住需要申請。
如果是單身獸,那隻能申請到單身住房,結侶以後可以申請伴侶房,有了崽崽可以再申請家庭房。
不同房屋的面積是不一樣的,家庭房當然最寬敞。
婁夭夭也明確說了,結唯一伴侶契申請的所有房屋都會比結多夫多雌契約的房屋要好。
另外,如果是第二次結唯一伴侶契,那申請的房屋肯定不比第一次好。
每個崽崽成年以後,可以離開父母的房屋去申請單身住房。
房屋的主人去世,婁城會收回房屋所有權,等下次其他人申請,再重新分配出去。
婁夭夭這樣分配的最深層次原因,是要打破部落與部落之間的壁壘,從而促進部落融合。
人們到了陌生的環境,總是喜歡和熟悉的人抱團取暖,這無可厚非。
但這樣不利於婁城的發展。
就像現在的犬部落,他們遲遲不能融入婁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們自己聚集。
內部結構過於穩定,再想和其他部落融合,顯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除了房屋,再一個就是土地,所有耕種的土地目前都歸婁城所有。
獸世現在的生產活動很單一。
如果放任土地讓個人種植,不說他們會不會種,就說天災來臨面對的種植損失,也不是個人能承擔的。
所以婁城的種植任務,還是由婁城統一規劃。
除了建設和種植,還有養殖,織布,造紙,這些都由婁城統一管理和安排。
以上是公共部分,再就是私有財產的獲得問題。
婁城的房屋是終身免費居住的,但食物不是免費喫的。
婁夭夭之前已經想過要發行貨幣了,現在趁着立法典的機會,就一併提了出來。
以前大家每天捕獵採集,然後回到部落,由族長分配當天的食物。
但現在,婁城不再直接分配食物,而是根據工作不同,發放貨幣。
獸人們可以拿着貨幣直接去食堂購買自己想喫的食物,也可以買菜回來,自己用陶鍋做飯喫。
以後紙張,棉布以及各種成熟的農作物,都可以用貨幣購買。
這樣一來,森楊以後起碼不用再去偷大餅了。
獸戰士們的捕獵分爲兩種情況。
一種是參加婁城組織的狩獵隊,根據考勤發基礎工資以及出勤日的捕獵情況抽成。
另一種是自己組隊出發捕獵,捕到的獵物可以放到交易市場上賣,捕獵所得完全歸自己。
目前來說,私有財產就是指貨幣,以及用貨幣購買的其他一切物品。
這些物品的私有權均受法典保護。
任何損害或偷盜公有或私有財產的行爲,都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法典的第四部分,是關於婁城管理者的具體選拔方案。
城主選拔,各部落族長選拔,婁城各個工作的管理者選拔……
婁夭夭都做了細緻的說明。
除此之外,婁夭夭還做了一項特別規定。
所有有資格參加選拔的人,必須是隻結唯一伴侶契者或是終身不結契者。
此條法典不可更改。
雖然婁夭夭沒有明確說支持一夫一妻制,但婁城的法典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最後,法典第五部分,是有關法典的修訂補充。
在交易會期間,婁城各管理人員以及各部落族長可以提出修改法典意見。
除婁夭夭規定的不可更改條文外,其他法典條文都可以討論修改。
討論後的修改版法典會在獸神祭上宣讀,由婁城所有成年人投票表決。
只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修改,修訂後的法典條文才會生效。
“……
以上爲法典全部內容,立法時間:婁城一年旱季中旬。”
虎山話落,長長地舒了口氣,第一次讀這麼多字,他就怕讀錯了或者是讀得不好,讓大家笑話。
不過虎山顯然想多了,大家都沒管他,他們全聽着婁夭夭給他們解釋每條法典條文的意思呢。
“巫,這個法典條文太多了,我沒記住,可以讓虎山族長再讀一遍,我用筆記一記嗎?”
“是啊是啊,我也想記一記。”
“我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