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11章 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清晨,玫瑰攔車回蒙城,收拾了東西去最近的機場。沒有太多考慮去向,到機場正好有飛往阿姆斯特丹的班機,她就去了荷蘭。

    之後的半年多都是在旅途中度過的。飛機,地鐵,火車,汽車,甚至搭了幾次順風車,後來覺察到的時候,多年痼疾暈車症竟然痊癒了。

    一路從布拉格到維也納再到萊茵河,然後去了威尼斯的聖馬可廣場喂鴿子。

    以前和利昂來過意大利,但是偏偏忘了威尼斯。利昂說過,雨水很多的季節,聖馬可廣場會被淹沒,他們可以穿着靴子在雨中跳舞。他們一直以爲會有那一天,所以他們都不着急,計劃就一直拖了下來。現在,是再也不會有這樣的機會了吧?

    凡事拖到無可再拖,必然會有遺憾。玫瑰站在十一月的聖馬可,看着遍地的灰白鴿子,微笑。忽然覺得,這是一個她不會停留太久的世界。

    無所謂了。

    驀地想起,兩天前是亞歷士的生日。她竟然忘記。

    多年來,這是第一次,玫瑰錯過了亞歷士的生日而不自覺。曾經的少女時代,那些年頭,每年他生日的那天,她都記作一個特別的節日來過。可以不過春節,可以不過中秋,可以不過元旦,可以不過聖誕節,但是他的生日一定要過,只有她一個人。到法國以後,雖然不再刻意去慶祝,但11月16日,那個日子是忘是忘不掉的。

    今年終於忘了,卻不覺輕鬆,只覺沉重。這生命,太沉重,對亞歷士的愛更是生命不可承受的沉重。

    那一刻,玫瑰決定了,去瑞士。

    以前玫瑰追逐亞歷士的足跡,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北京,莫斯科……無人盡日花飛雪,所有執着熱烈,到頭來只是她一個人的地老天荒。而這一次,她來到瑞士,不是爲了追尋,是爲了忘卻。

    玫瑰沒有去亞歷士居住的城市,也沒有去他工作的城市。第一站是日內瓦,她就停在了日內瓦。

    本來玫瑰想找一份語言類工作,可是一個偶然的機會,一家時尚雜誌主編看到她在旅途拍的照片,問她肯不肯爲她們雜誌拍照。玫瑰沒有拿過攝影學位,但是對方並不介意,她說藝術這東西,感覺最重要。

    玫瑰的工作就是走一些街頭小店,把它們的特色拍下來介紹給讀者。於是她走過了瑞士不少地方,去過了數不清的服裝店、書店、畫廊、奶酪作坊、糕點鋪。玫瑰真心喜歡上了這份工作。文字也好,照片也好,當了這麼多年記者,不做這個真的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主編就是雜誌社老闆的妻子。老闆布朗先生是英國人,五十多歲,有碧藍的眼睛,一派紳士風度。主編三十七八歲,是一個美國女人,幹練而親切,大家都直接喊她的名字阿妮塔。兩人對玫瑰都很好,玫瑰登記個人資料時年齡寫的29歲,他們卻無論如何不肯相信,總是將她看作19歲。東方人的年齡與面孔他們是搞不懂的。

    半年後玫瑰接手國外的工作,常去其它國家拍攝。有一次,玫瑰去西班牙拍攝一家巧克力手工作坊,阿妮塔和玫瑰同去,她去看望她的兒子,她的兒子在馬德里唸書。

    工作結束那天,正好是馬德里大師賽男子八分之一。阿妮塔喜歡網球,所以拉玫瑰去看。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命運,那場比賽在萊斯禮和一名澳大利亞選手之間展開。

    阿妮塔很遺憾不是美國的選手,“我們美國的網球是最棒的!”

    玫瑰說,“我也認識一個網球選手,是英國人。有一段時間,他每天在窗外等我,他說讓我跟他走。”

    阿妮塔羨慕地說,“你們很相愛是不是?”

    “當時,身邊的人都是這樣認爲。”玫瑰奇怪自己再想起那年那些驚心動魄的事,竟可如此平靜,“其實,我既不愛他,他也不愛我。”

    阿妮塔忍不住問道,“是怎麼回事?”

    看着萊斯禮在比賽中回球的瀟灑身姿,玫瑰說,“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他們是不會愛的。並不是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座斷背山,有一些人,他們連心都沒有。”

    那天那場比賽,萊斯禮贏了。他扔掉球拍向觀衆致意的時候,玫瑰正好站起身準備退場。他應該是看見了她,他揮動的手臂停了一下,略微眯起眼睛望向這邊,玫瑰對他微笑揮手,轉身離席。

    回程的飛機上阿妮塔開心地談着她的兒子,玫瑰靜靜地聽。後來阿妮塔抱歉地說,“可能我真的是太羅嗦了,不過你無法體會那種身爲母親的心情,真的,玫瑰,你以後有了孩子,你就會明白那種美妙的感覺,他們是你的一切一切,比什麼都重要,他們是世界上最美好。”

    “一定是那樣。”玫瑰能體會那種心情,她也曾是母親,她也有過一個孩子。她不但有過一個孩子,她還失去了這個孩子。

    阿妮塔見玫瑰陷入沉思,問她,“怎麼了?是不是不舒服?氣流太猛?”

    “只是想起一些以前的事。”

    阿妮塔拉住玫瑰的手,“我不該拉你去看網球,讓你難過了。玫瑰,你是一個好女孩,一定會得到你的幸福。遠遊的人總會歸來,歡樂會失而復得,上帝是仁慈的,這個世界是有輪迴的。”

    “不,他不會回來了,他死了。我的孩子,他死了。”玫瑰閉上眼睛。上帝是仁慈的嗎,她不知道。

    “天啊!”阿妮塔的手僵住了,然後她擁抱玫瑰,“我很難過,對不起,這真的太可怕了。”

    “很久以前的事了。”玫瑰第一次可以把這件事說出來,卻不能習慣在這件事情上別人給予的安慰。

    對於那個沒有出生就死去的孩子,玫瑰一直覺得她要負上最大的責任,一度她痛得快要崩潰了。假如那個孩子可以活下來,玫瑰情願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換,這是真的。她以爲時間能夠帶走一切,卻爲什麼帶不走這痛,那是她和利昂的孩子。

    十月末是阿妮塔的生日,那天同事朋友一起度過。

    喫完生日蛋糕,有人問起她和布朗先生的戀愛經歷,阿妮塔說他們是在旅行中認識的。那是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她的信用卡丟了,布朗先生照顧了她一路,布朗說他不會西班牙語,順路讓阿妮塔做他的嚮導。阿妮塔那時纔不到20歲,正經歷一場失戀。阿妮塔說起這些,眼睛裏有夢幻的光。

    她說當時布朗三十多歲,細心體貼,富於魅力,旅行結束時兩人已經難捨難分。可那時布朗是有妻子的,“但愛就是這樣一種東西,”阿妮塔說,“它讓人不顧一切,能夠壓抑的就不叫激情。”

    布朗握住阿妮塔的手,眼光溫暖。

    “那麼後來呢?”

    “他丟下政府裏的工作,丟下所有的財產,丟下他的婚姻,然後我們在一起了,就像你們看到的這樣。”阿妮塔說着,眼眶溼潤.布朗輕拍阿妮塔的手背以示安慰。

    “只因爲他丟不下你。”玫瑰說。

    “還有一個插曲,”阿妮塔笑,“後來我才知道,他的西班牙語講得好極了。”

    大家都笑。玫瑰拿起相機給他們拍照。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美滿這回事。

    有人提議要爲愛情乾杯,酒不夠了,玫瑰打電話叫香檳。打完電話看見旁邊有一張報紙,隨手拿起來看,頭版右下角有一張熟悉的照片,是思諾。思諾贏得華裔小姐最上鏡獎。

    確實是思諾。snow,思諾。snow,思諾。思諾穿着一件小禮服,仍然是她最愛的粉紅色,肩膀和半個胸都露在外面。她笑得中規中矩,如每一個在選美比賽中豔冠羣芳的女孩子。長長的眉毛一直飛到鬢角里去,可能是燈光的問題,腮紅顯得有點不乾淨。可是這張臉,玫瑰怎麼會不記得。這曾經是她最好的朋友,那雙高跟鞋出現在利昂的牀底下之前,思諾一直是她最好的朋友。

    玫瑰的腦袋有點混亂。頂住太陽穴,她想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呢。

    還記得那一年過生日,思諾喝得有點醉,她們挽着扶着爬到天台上去看星星,結果看見了萊斯禮。

    玫瑰記得她和利昂分手後,思諾特地來看她。她說來滑雪,但玫瑰知道思諾是專來看她的。

    玫瑰靠在走廊的牆上,借昏暗的壁燈把把那篇報道看了又看,報紙上介紹說蔣思諾出生於香港,後來舉家移民英國,法國高等商學院的奢侈品管理專業學士,男朋友是香港一間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玫瑰仔細看了看,那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真是人生如戲。

    房間裏有人喊玫瑰的名字,玫瑰答應着放下報紙,折了折放在衣服的口袋裏。那晚餘下的時間,玫瑰心裏一直沒着沒落的。思諾沒有和利昂在一起,還是利昂沒有和思諾在一起呢?

    她的心裏營營地想着,思諾和利昂沒有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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