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14章 命運
    連夜,亞歷士被送往日內瓦一家醫院。

    玫瑰看着他被擡上救護車,看着他被送進急救室。有護士過來請玫瑰去檢查和包紮,玫瑰看到自己的左臂在流血,染在雪白的衣服上特別悽豔。想起雪地裏的血,也是那麼悽豔。玫瑰希望她其實看錯了,又希望那也許是她流的血。

    包紮傷口的時候,玫瑰覺得這一切好像假象,她一定還在夢中,不然爲什麼傷口沒有一點痛感。

    亞歷士被推出來,沒有醒。醫生說,子彈已經取出來,但脾胃大出血,情況仍然很危險。

    警察局來人爲玫瑰錄口供,玫瑰仔細回憶事發的情況。有人在亞歷士的背後開槍,她看見了,本能地想推開他,但他把她抱在懷裏,不肯放手。他用身體保護了她.她擦傷了胳膊,他命懸一線。

    她對他說的最後的話是:你有沒有試過,你一直愛着一個人,最後卻發現自己愛上了別的人?在她說出這樣殘忍的話之後,他仍然用身體抵擋了那一槍,毫無猶豫。

    玫瑰隱去細節,只是簡略交代了重點。她說他們是朋友,十幾年前認識,當年她是學生,作爲實習記者爲他做過採訪,這次偶然重逢。

    “哪種類型的朋友?”警察大概要認定或排除情殺的可能。

    “不是很熟的朋友,很多年沒見了。”

    記者幾乎包圍了醫院。玫瑰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了一夜,清晨走到拐角去買了一杯咖啡。

    上午,亞歷士的親友紛紛趕至,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的同事,他的朋友,鮮花一直堆到走廊裏。玫瑰在那些人羣中辨認出好幾張熟悉的面孔,是經常見諸報端的人物。

    中午,亞歷士的妻子從餐廳喫飯回來,坐到玫瑰身邊,將一份報紙放在玫瑰的膝頭。玫瑰粗略看了一下標題和梗概,目光定格在照片上。最大的一張照片是亞歷士在醫院門口被擡下車時拍的,滿身是血。旁邊有一張照片是玫瑰的特寫,裙子在風裏瑟瑟的樣子,白色狐裘和血跡還有紅色高跟鞋,眼神裏滿是驚懼。

    亞歷士的妻子說,“我看了你錄的口供,知道你是我丈夫的朋友。我也知道,你是聰明的女孩子。”

    玫瑰看着面前的女人,玫瑰知道她叫麗婭,知道她35歲,所以她看上去就像35歲,如果說她45歲,那麼也就是45歲。麗婭穿着咖啡色裙子,咖啡色和鵝黃色格子大衣,一雙黑色皮鞋。看上去是那麼普通的一個女子,曾是這個世界上她最羨慕的女子。

    這個世界上是有緣分這回事,誰會遇見誰,誰先遇見誰,一切都是註定的,憑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沒有用。

    見玫瑰不言,麗婭繼續說道,“這次不是意外,我已經初步瞭解到情況,他的政敵有嫌疑。這次在洛桑,他剛剛當選委員會主席,回家路上就發生了這件事。警方調查過,那是一名專業殺手。”

    玫瑰還是不語,麗婭說,“我知道這件事不關你的事,我相信我的丈夫,我們結婚15年。我也相信你,你知道什麼話是應當說的。”

    玫瑰沒有表情地看着對面的女子,只覺疲憊,她是真的沒有力氣說話,許久,終於道,“你放心。”

    玫瑰站起來,走向醫院門口。雙腿似乎無法支持身體的重量,但她對自己說不能倒下去,你不能倒下去。爲什麼記者來了那麼多,簡直像紐約時報廣場新年倒計時。記者看見玫瑰,一下子簇擁過來,玫瑰覺得自己要死掉了,不知怎麼想起很多年前她報道過的一起踩踏事件,也許今天她要死在這裏了,真的好像已經撐不下去了。那麼多年,她走了那麼久,終於還是撐不下去了。

    玫瑰不知道自己爲什麼還會笑,只覺整件事都像一出鬧劇,而且這個夢也太長久了一些,居然還沒有醒,像真的似的。恍惚中,一個人突破記者的重圍,來到身邊,以一種保護的姿態把她抱在懷裏。玫瑰靠着那個胸膛,閉上眼睛,最後一點力氣也用完了,任由他把她撈起來,橫抱在懷。他抱着她一路走出衆人的重圍,他把她放到車裏,鎖好車門。

    記者追過來,喊着他的名字,“英利昂,你和這件事有什麼關聯嗎?”“英利昂,你和女事主是什麼關係?”“英利昂,請你講一下這件事的內情……”他理也不理,發動車子載玫瑰離開,拋一切在腦後。

    玫瑰從倒車鏡裏看見幾名記者爲避讓利昂的車跌倒在地,車開得很快,窗外的樹木一棵棵錯後,恍惚記得什麼時候有過類似的情景。是了,那年在米蘭,萊斯禮在比賽中受傷,球場外的街上她坐在車裏,利昂開車載她離開。這一次受傷的不是萊斯禮,是亞歷士。這一次不是太陽的背面,這一次是真的了。是真的了,是真的嗎?

    這個時候如果能夠哭出來,一定會好受很多,但玫瑰好像失去了哭泣的本能。利昂一手開車,一手抱住玫瑰的肩膀。

    到了酒店,利昂找醫生給玫瑰注射了鎮靜劑,玫瑰睡着了。又夢見亞歷士,一聲槍響,亞歷士對他微笑。他的懷抱,他的笑。低頭看,一地鮮血。玫瑰俯身想看得真切,卻看見雪地裏鮮紅色是一個嬰兒。夢中她知道那是她的孩子,孩子胸口全是血,已經沒了呼吸。玫瑰一下子驚醒。醒來的時候,看見利昂坐在牀邊,緊抓她的手。

    那些天,玫瑰高燒不退,胳膊上的傷口好了又壞,壞了又好。玫瑰想起一個詞,傷可見骨。一個傷口傷至見骨,即使痊癒也不會和從前一模一樣了。

    利昂每天把報紙放在玫瑰的牀頭,玫瑰知道亞歷士甦醒了一次又陷入昏迷,情況仍在觀察中,殺手已經落網,但什麼也不肯說。

    警察那邊不時來調查,都是利昂在處理。有時利昂出去一會兒,去警察局,或者去超市買東西。但大多數時間他都在酒店陪伴玫瑰,他親自給玫瑰做意大利麪,他收起了水果刀和叉子,一切他認爲可能有危險的東西,玫瑰想抽菸的時候發現連口袋裏的打火機也不見了。

    玫瑰安慰他說,“你放心,我沒事,我會活下去呢。”但他不肯聽她。

    有一次,看見利昂在那裏把牛排一塊一塊切好,玫瑰忽然說,“你不要對我這麼好,和我走太近的人都會遭遇不幸。”他頭也不擡地說,“你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

    玫瑰問利昂要打火機,利昂遞給她。準備點菸的時候,聽見打火機裏唱的是一首英文老歌:我卻必須走另外一條路,火車將載我前行,雖然我的心停留此地,我的心一直留在這裏……玫瑰關掉打火機,歌聲戛然而止,“利昂,你沒有必要因爲我賠上你的幸福。”

    利昂忽然很生氣,幾乎是用喊的對玫瑰說,“我的幸福一直在你的手裏,你不知道嗎?三年前,你留了那麼一張字條就走了,連一個解釋的機會都沒有給我。你知道我走了多少地方去找你嗎?我一直找一直找一直找到絕望了。在網站看見你的照片,我立刻飛車來到日內瓦,我不知道你和亞歷士是什麼關係,我不關心,我唯一關心的就是你,我找到你了,我知道你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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