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24章 跟我走
    利昂把字條拿在手裏,覺得自己真是一個不懂得死心的人。

    下過多少次決心放棄,有過多少次以爲已經忘記。但是有了玫瑰的消息,其他一切又變得不再重要。

    11月的京城是灰色,就像11月的巴黎,只除了不下雨。玫瑰討厭下雨,她不是一個浪漫的女人。他說,假期咱們去威尼斯吧,到了雨季威尼斯會整個被淹沒,咱們可以穿着靴子在雨中跳舞。玫瑰頭也不回地說,討厭金·凱瑞。他們從《雨中曲》扯到《楚門的世界》,最終從《公寓》扯到他喜歡的莫妮卡·貝魯奇,那天在《西西里美麗傳說》的音樂中喫完他煎的牛排。

    利昂拿着字條,覺得人的記憶真是奇怪,怎麼竟可記得那麼多細枝末節。自然也有很多事如今已記不清楚,那些模糊掉的就不再去想了。付出越多,記憶越重,傷口越痛。

    可是玫瑰回來了,就在這裏,就在此地,他們呼吸着同一個城市的空氣。利昂轉動一下左手中指的戒指,被戒指蓋住的關節處有一道發白的痕跡。塔娜問過他這枚戒指的意義,爲什麼竟從不肯摘。他說紀念一個家人,塔娜以爲是他的媽媽。

    他沒有撒謊,玫瑰是他的家人。雖然他們沒有註冊結婚,但在他心裏,她就是他的妻子、他的情人、他的女兒、他的知己,一個人怎麼可以代表那麼多的意義。她是很久以後想起來仍然會令他肝腸寸斷的那個人。

    下午三點的飛機,玫瑰一早回電視臺處理沒收尾的工作,有電話打來,一樓的接待中心說有人找她,請她下去一趟。玫瑰沒有來得及問是什麼人,就聽到一把熟悉的聲音。

    “c\‘‘estmoi。”是我,是我啊。

    玫瑰掛斷電話,把接下來要跟進的會議和項目一一交代給手下的女孩,去茶水間斟了一杯咖啡,回辦公室確認了幾篇報道。忽然覺得再沒有力氣做任何事,摘下眼鏡,捧住臉欲哭無淚。眼睛是乾涸的,就是這樣最難過。

    安靜地想了五分鐘,玫瑰抓起大衣推開辦公室的門。14,13,12……一直數到一。走出電梯,經過鏡子的時候玫瑰看到自己,也從鏡子的反射裏看到那個人。

    天色陰霾的11月。一下子時空似倒回十年前,也是這麼一個冬天,也是在一家電視臺門口,他們第一次遇見。

    玫瑰想她應該笑,但鏡子裏那個嘴角上揚的表情似被牽扯,很不真實。從鏡子裏看着英利昂走到她身後,她仍然保持着那個笑容,卻有一種液體從眼眶淌下來。

    這麼久,終於可以哭。從兩天前得知萊斯禮的死訊,她還一直沒有哭過。

    “玫瑰,是我啊。”利昂把手放在玫瑰的肩膀上,眼前陣陣模糊。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裏?”

    “我來北京談明年奧運會的轉播計劃,遇見亞歷士,他說你在這裏。”利昂說,“我一直在找你。”

    利昂把玫瑰翻轉過來,面對面看着她,覺得她的樣子一點也沒有變。這真是奇異,他總覺得自己已經老了,這兩三年的變化實在太大,但玫瑰仍然是玫瑰。

    亞歷士說玫瑰現在是一流的財經頻道記者和主播,本來他還在擔心她變了,會不會穿着挺括的及膝裙子,化着一絲不苟的妝。但是沒有。她仍然是他第一次遇見的那個女孩子,穿着牛仔褲,薄薄的黑色毛衣,大大的灰色圍巾,那雙溫柔清亮的眼睛。她仍然是他九年前認識的那個女孩子,利昂把心放了回去。

    “你這次來,什麼時候走?”在會客室坐下來,熱咖啡拿在手裏,玫瑰才覺得思路清晰了一些。

    “我是來帶你一起走。”利昂並沒有打算浪費時間,“明天事情就做完了,你跟我回意大利吧,或者法國,你高興哪裏就哪裏。不然咱們去阿根廷,你說過以後咱們去阿根廷定居,什麼都不再做,每天只是曬太陽。”

    “我說的那是60歲以後。”

    “這兩三年,我做了很多以前沒有想過會做的事,說真的我厭倦了。”利昂不是一個生意人,他只是盡力把這件事做到最好,看似成功了,但他始終不是一個生意人,接手做生意原本只是爲了藉助英氏的力量找到玫瑰,現在他已經找到玫瑰了,“玫瑰,你跟我走吧。”

    “你真的可以放下一切嗎?”玫瑰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種感覺又回來了,他不是雜誌的封皮,他是她的男人。“放下集團,放下手裏的一切,也放下塔娜?”

    “我放不下你。”

    利昂用手指了一下巨型衛星顯示屏的方向,上面正在滾動播放某國財政部長的訪談。“你覺得有意義嗎,玫瑰?成爲傳媒女王,真的比跟我一起曬太陽更重要嗎?有時,得到全世界也並不比某一個人重要。如果你愛我。”

    “你和從前不同了。”玫瑰笑望利昂,“從前你並不是一個愛情至上的人,你唯一的情人就是足球,而後你是凌晨四點堅持發稿的記者。我從來不以爲,你是一個把愛情放在第一位的人。”

    “失去以後才知道那件事有多麼珍貴。”玫瑰說得沒有錯,這個世界上他至愛的一件東西就是足球,如果可以重新回到綠茵場,他可以放棄所有錢和榮譽,但是不可能了。他已經失去了足球,無可挽回的,現在他不想再失去玫瑰,“玫瑰,你跟我走好不好?”

    “好。”玫瑰快速而毫無猶豫地說。她看了一下時間,“聖誕節好不好?事實上,即使你不來找我,我已經打算聖誕節去找你。你在巴黎等我,我們不見不散。”

    “爲什麼不是現在?”

    “我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工作不能說停就停。”玫瑰擡起胳膊展示一下臂彎的大衣,“而且現在有一件緊要的事,我要立刻去機場。”

    “我們纔剛剛見面,我們將近三年沒有見面了。”玫瑰說“好”說得那麼幹脆,利昂覺得應該立刻把她帶走,不想再滑落失卻,“有什麼事情比我們在一起更緊要?”

    玫瑰遲疑一下,決定還是把萊斯禮這個名字避諱掉,這方面利昂從來不是一個慷慨的男人,“我要去參加一個朋友的葬禮。”

    “你的朋友都是怎麼搞的?”利昂覺得這事有點不可思議,“你不會又有朋友中了槍吧?怎麼每次我們要在一起,你的朋友就出問題?一開始是蔣思諾陷害我,這件事我還沒有對你說。而後你那個朋友亞歷士中了槍,害咱們分開這麼久。這一次又是你的朋友?有這樣的朋友,誰還需要敵人?”

    玫瑰知道,利昂是脾氣上來口不擇言的人,他也只是害怕再次失去她,但這話真是很難聽,玫瑰的心裏也有點惱火。“是,我又有朋友中了槍。我沒有時間跟你說了,我現在必須去機場。”

    玫瑰站起來披上大衣,從會客室的保安那裏取回寄存的拉桿箱,對利昂說,“巴黎見。”

    看着玫瑰走出十米,利昂氣到不行,這真是活見了鬼,他找了近三年才找到她,左三年,右三年。

    看着玫瑰上了一輛計程車,利昂忽然追了出去。明天的會議隨便吧,他已經找到玫瑰了,他不能再眼看她離開了。

    利昂在街上站了半分鐘終於攔到一輛計程車,告訴司機直奔機場。他打電話給隨行人員,讓他們儘快將護照送到機場,這纔想起他還沒有訂票,拿起手機胡思亂想的時候,聽見車裏的電臺廣播,有一個熟悉的名字。

    利昂不通漢語,和玫瑰一起那麼久,也只聽得懂“你好”和“再見”……但這個名字,他是懂得的。也許是他太敏感了,也許是他聽錯了,也許是他想得太多了,也許也許。利昂用英語問司機,“剛剛這條新聞說什麼?”

    這裏的計程車司機大多懂得基本的英語,司機想了想,對他說,“前天一個網球選手去世了,警察說確定系自殺,葬禮可如期舉行,據說是很著名的選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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