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言寧和室友打了聲招呼,在室友曖昧的目光下,走向了博物館正門。
“言寧哥哥!”
穿着牛仔短裙的凌夏撲進盛言寧懷中,毫不避諱周圍人的視線,在他臉上“吧唧”一口,撒嬌道,“言寧哥哥,你終於出來了。博物館今天的人怎麼這麼多啊?我看好多a大的學生都過來了。”
凌夏從小就很黏他,長大了也並不例外。當年盛言寧一聲不吭地離開,凌夏生了三年悶氣,盛言寧花了一年時間,又答應了凌夏的告白,這才把人哄好。
只是,興許是有他不告而別在先,凌夏佔有慾強,看他看得很緊。消息必須秒回,否則就要電話轟炸,她跟盛言寧的室友還建了小羣,盛言寧有什麼消息,室友都會第一時間告訴她。
凌夏性格開朗,大大咧咧,從小就是孩子王,和男生也玩得很好。盛言寧則沉默寡言,安靜內斂。過去盛言寧在校籃球隊,凌夏也做了同樣的事,以至於居然有男生越過盛言寧與凌夏告白。
盛言寧後來找機會跟凌夏提起這件事,剛開口,凌夏立刻用高中他的不告而別反駁他,表示她做這些都只是爲了更全面地瞭解他,盛言寧無法反駁,只有沉默,最後乾脆退出了校籃球隊。
他說不上來他對凌夏的感情。喜歡麼?或許是習慣大於喜歡。多年的相伴早已讓他適應了凌夏的存在,便是他們成爲了男女朋友,這樣的關係也不曾改變。既然沒有那麼排斥,就這樣一直繼續下去吧。
“嗯,”盛言寧摸了摸她的頭,嗓音溫和,“最近快放暑假了,很多外地的遊客都會來,不是跟你說了到對面的咖啡廳等我麼?怎麼找過來了?”
他擠出參觀通道確實廢了些力氣,當然,遊客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因爲有不少學生得了小道消息,跑來看傅雪辭教授。
凌夏吐了吐舌頭,道:“我想第一時間見到你嘛。”
盛言寧笑了笑,沒說什麼。他的眼裏很平靜,沒有凌夏想象中的那種欣喜,不過他慣來如此,凌夏已經習以爲常,挽着他的手親親熱熱地走了。
身後的室友連連搖頭,“盛哥的小青梅可真纏人啊,我好羨慕。”.七
“得了吧你,先想想報告怎麼寫吧,選題定了沒?回頭我們還得開個會議討論一下,要寫六千字呢!”
“……救命,別跟我提這個!”
“早知這個破專業要寫那麼多論文,我就恨不得捶死當年的自己,什麼熱愛夢想,都是填志願的時候腦子裏進的水。”
*
一天的博物館之行很快便步入尾聲,學生們陸續回到宿舍,傅雪辭帶着裝有玉鐲的公文包下車,回到家中。
三室兩廳的起居室,以灰色調爲主,簡約現代風的裝修,乾淨整潔,一塵不染,充滿了生活氣息。
將公文包放在書房,傅雪辭打開燈,去浴室洗了個澡。
曾齊館長十分熱情,留他用了午飯,又帶他見了許多老朋友,都是a市歷史圈德高望重的前輩。因爲學生集合的時間在下午四點,傅雪辭便沒有再留下用晚飯,而是直接回到了家。
淘米煮飯,排骨下鍋,將一切處理好後,傅雪辭來到了書房。
傅雪辭取出玉鐲,打開了辦公桌的檯燈。玉鐲安安靜靜地躺在盒中,描金的花紋栩栩如生,隱有暗光流轉。
“啪嗒”一聲,修長的手指打開工具箱按扣,傅雪辭拿起工具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
他垂下眼,漫不經心地看着血珠從皮膚滲出,一點一點,滴落在玉鐲上。
血珠落在玉鐲上,卻沒有沿着玉鐲滾落,而是被玉鐲吸收了。
隨着滴落的血越來越多,玉鐲彷彿一隻生靈,貪婪地吸收着他的血液。原本渾濁的青白色漸漸褪去,變得清透晶瑩,隱約可見血線,將描金的線條染成了紅色。
果然。
這並非普通的裝飾花紋,而是一個法陣。
“不用藏了,”傅雪辭嗓音淡淡,眼眸微微眯起,“我知道你在這裏。”
一陣風吹來,書房的燈光驟然暗淡,窗簾布上,映着一道搖曳的影子。
傅雪辭從小到大不知見過多少成精的妖怪,這樣的把戲實在入不了他的眼。他的眉頭都沒有皺一下,平靜地重新打開書房的燈,拉開了窗簾。
似乎是不適應突然明亮的光線,女孩微微側過臉,避開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張極爲驚豔的臉。
她穿着繁瑣的宮裝,是明媚的海棠紅色,勾出婀娜玲瓏的身段。膚白似雪,墨發如緞,以一支玉簪半挽。先前還在辦公桌上的玉簪,此刻已回到了她的手腕,襯得腕骨線條纖細,彷彿稍一用力便能折斷。
她似乎漸漸地回過神,嬌喝道:“你是何人?”
嗓音很軟,像是纖細的蘆葦葉在風中輕顫,一雙漂亮的狐狸眼裏浮現少許驚懼之色,卻被倔強地強行壓下。明亮的眸映在傅雪辭的眼裏,彷彿平靜的湖面蕩起了漣漪。
撲通,撲通。
傅雪辭的心跳得很快。
他像是被蠱惑了,一步一步靠近她,低沉的聲音帶着不易察覺的柔和:“這句話應該我問你。”
“這裏是我的家,”他一字一頓,“你來自哪裏,爲什麼會出現在這裏?”
二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女孩纖細脆弱,像一隻在網中撲騰翻飛的蝴蝶。傅雪辭捉住她的手腕,稍一用力,便輕而易舉地將她抵在了牆上。
她的身體很涼,肌膚滑膩,似上好的羊脂玉。捲翹的眼睫根根分明,雙眸剪水,彷彿某種受驚的小動物。紅脣微微抿起,令傅雪辭想起玉鐲上,因沾上鮮血而變紅的花瓣。
他低下頭,溫熱的氣息起伏,幾乎要觸碰到她的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