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該死的喬 >第27章,重拾舊路
    我沒有看大個子一眼,他已經出過手了,等他想起對我出手的時候,估計得再說上一連串帶狗屁的話。我用一秒的功夫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酒瓶,好確認它是冰酒的酒瓶子。

    我徑直走向還躺倒在石子路面上的喬,他的鼻樑看起來不太好,從鼻子和嘴裏流出的血正好懸在下巴的地方,就像剛剛從樓頂上探出的那個女人的腦袋。

    我仰頭看了女人一眼,上身很長,使勁撐開窗戶的手也很長。

    我旋即伸出手去拉喬。喬還在喘粗氣,用十根手指握着血淋淋的頭,看起來像是在思考着什麼。天曉得他平時是如何思考的。

    “我說朋友”高個子的聲音剛從我身後傳來,我的左腳便踢中了他的要害。他捂着肚皮以下的地方,右手兩根手指還夾着那支長酒瓶,酒瓶隨着他的呻吟在胯下晃來晃去,看起來有些滑稽。女人將身子收了回去,拉起了窗簾。

    另一個男人往後退了三步,他希望離我遠點兒,但我及時叫住了他,好打消他的顧慮。我只是不喜歡聽你說話的腔調兒,我說。

    “白老闆?”喬含糊不清地看着我說。

    “如果我猜得沒錯,這支冰酒是我送你的。”我伸手將喬笨重的身子提了起來,儘管他花了好一會才站穩它。

    我轉身從高個子手中拿回酒瓶,將酒瓶裏最後一滴酒倒進嘴裏,然後隨手將酒瓶扔進了遠處的草地裏。喝酒要找一個安穩的地方,我說道。

    從門後鑽出了五個提着棒球棒子的人,個個一身酒氣,他們將我圍在了中央。

    我知道自己把一些事情搞砸了,我不是來搭救喬的,如果早知道有這門子事,還不如帶着夏末溜南海大道。我靜靜地看着高個子,等他開口。

    “我說白老闆,你來的真不是時候。”他儘量站直身子,用力地拍了拍手掌,從褲兜裏掏出一支菸,沒有點燃。

    我掏出火機,掀開蓋子,將火苗遞了過去。他沒有接,笑吟吟地看着我,像是想起了什麼,張開嘴笑得更歡,但很嚴肅,認真,富有飽滿的情義。他在盯着我手腕上的三顆木珠看。

    “我要帶喬離開。”我說,

    “如果你想帶,你可以帶走任何人。”他將菸頭湊了過了,看着火苗就在他的眼前忽閃忽閃的。

    他吧嗒吧嗒地吸了兩口,從鼻孔裏呼出的煙霧帶着一種無法宣泄的憤懣,但他壓住了,僅僅讓呼氣聲音變得粗重了一些。

    他讓笑容停了下來,朝周圍人揮了揮手。我能理解他的心情,他的卵蛋還在疼,在明天清晨的第一包尿來臨之前最好用冰袋敷上一刻鐘。

    但是,不管他對我有多麼畏懼,也該表明我對他所做的事有多麼讓他難堪,讓他生氣,憤怒。

    但他似乎把這件事忘了,沒過十秒鐘又笑伶伶地望着我。

    “不要告訴任何人我來過。你隨時可以打給我電話,如果你確實需要錢或者其它什麼東西。白粉除外。”我靠近他的耳邊,悄聲對他說。

    我裝着親熱地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呵呵笑了起來。

    我扶起喬,從他身旁走過。

    或許我不應該救下喬,即使看着他被酒瓶敲得粉碎。

    不應該插手這檔子事,就算他做過我的有利證人。我企圖用一整條胳膊扶着喬的身子,然而傳到我手臂的力量比他看上去的重量輕,他的體重隨着血液流到沙子裏去了。

    “你會惹上麻煩的。別提白粉的事。”大個子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我不認識你。但你在我的地盤上幹了一宗大買賣,或許還不止一宗這麼簡單。誰給的你膽量。”

    大個子沒有說話,遠遠地望着我離開。

    廢舊的廠房原來是一個地下賭場,隸屬於丘比特公司,羊皮本上記錄在最開頭的地方。

    我大概只是想弄清楚一些還沒來得及考證的問題,但萬萬沒想到會遇上喬,還撿了他一條命。

    我的正方證人喬,豬皮箱子,毒品,羊皮冊子裏一路向北的路線,就像一鍋燴的老鼠和貓肉,我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嚇壞了。

    “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問喬,

    “沒多久,我第一次來。”喬含糊不清地說,

    “想好了再告訴我吧。”

    回到車上,我長長地嘆出一口氣。

    高坡上的風很涼,星光在午夜的時候更加燦爛。

    夏末幫助喬在後座上躺好後坐回我的身旁,我們一起看着遠方,看着遠處稀疏的燈光和偶爾跑進視野的航船,還有海水養殖場上一圈一圈的安全標識紅燈。

    我頓時分不清哪裏是海哪裏是天空哪裏是我們了。

    “你沒有逃走。”我啓動車子,將硬邦邦的方向盤扳到最左,讓車子在草地上轉了半個圈之後,朝前開去。

    “你沒有開槍。”夏末說。

    “我從來都沒有準備開槍,也沒有做好救人的準備。有些時候你並不知道救人有什麼好處和壞處。但從救一個人開始,這個世界就變了。”

    “毛瑟從來沒有和我提起過你。”

    “這並不重要。”

    “但你似乎很瞭解我。”

    “這也不重要。”

    “如果我沒有猜錯,你就是白少爺。”

    “今晚一過,至少會有三個人這樣說了。”

    “你本不應該出現在這裏的對嗎,你肯定是遇上了一件極不尋常的事情。

    我希望這和毛瑟的死沒有必然的聯繫。”夏末轉頭看着我。

    她的樣子看起來可憐極了,還有些傷心。

    “毛瑟是個細緻的男人。儘管他死了,你在他心裏大概是個仙女。”我不想傷女人的心,即使拋出一些略加修飾的謊話也好過陳述事實。

    特別是對待死去的朋友表現出傷心的女人,這很難得。

    相較於古梅而言,她曾經是毛瑟最“喜歡”帶在身邊的女人。

    羊皮本上記錄得清清楚楚。

    他們會過不下五十次面,曾在高檔酒店裏度過超過五十個不同尋常的夜晚。

    一個女人嚮往一個男人的眼神,和那個男人面對鏡子裏的自己一樣,熟悉,熱烈,總能讓他洋洋得意。我現在正體會着這種眼神。

    我聽起來確實像個仙女,她笑道,眼睛彎彎的。

    一個女人對待男人非比尋常的眷戀,足夠讓一個男人上癮。

    這也許就是毛瑟那麼喜歡夏末的原因。然而現在不是了。我扭過頭去,不再看夏末。

    車子沿着長長的公路行駛了很久。等到午夜的水霧讓車燈聚集在距車頭不過一米的地方的時候,就早已將深圳甩開很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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