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稻草與無花果 >第10章 第10章
    早上,我打着哈欠下樓,媽媽一邊把牛奶倒進我的杯子裏,一邊給了我兩個面頰吻,“昨晚睡得好嗎?”

    我雙眼呆滯的點點頭,含糊地略過這個問題。昨晚布萊森給我念經──哦不,唸書,念得我很快就睡着了,天知道他念的居然是一本計算機方面的書!全是我聽不懂的東西,而且他的聲音在平靜的夜色下沒有絲毫起伏,沒過多久我就感到了一陣睏意,然後就在接下來的夢裏和機械殭屍大戰了三百回合!

    我端着盤子走向餐桌的時候從布萊森旁邊飄過,給了他一個充滿怨念的眼神,他切着香蕉餅的手微微頓住,那雙明亮清澈的眼睛彷彿在問:我又怎麼了?

    我坐了下來,感覺睡了一覺起來更疲憊了,沒什麼胃口,只撿了一些洗淨的草莓和藍莓,配上抹了土耳其酸奶的法式薄餅。

    媽媽喫着燕麥粥,眼神在我倆之間遊移:“孩子們,你們今天有什麼打算呢?”

    媽媽一般不管我們,這樣問,多半是有了安排。我把杯子放下,聳聳肩,看了看布萊森,發現他也在看我,我揚揚下巴,“我們今天沒什麼打算,對吧?”布萊森點點頭,我倆又看向媽媽。

    媽媽像是被我們的動作逗笑,“是這樣的,韋斯萊德太太一家最近搬到了我們隔壁,他家也有三個孩子,我之前去超市採購的時候遇上了她和她先生,她邀請我們一家今晚過去家庭聚餐。”她挑挑眉看着我,顯然在等我的答案,“好啊!”我又看了布萊森一眼,媽媽也望了過去,布萊森當然說好。

    早餐後,我拉着布萊森一起洗碗,滿手都是泡沫,滑溜溜的,我洗好一個就遞給他:“你見過韋斯萊德一家嗎?”

    “沒有。”

    “可是媽媽說他家的兩個兒子也在斯圖嘉文上學,還有一個和你一個年級的,你沒有印象嗎?”

    “沒有。”

    我點點頭,也不奇怪,布萊森本來就不喜歡在學校裏交朋友,我很想提醒他有個朋友也好,下次再遇見那種不長眼睛的人還有個幫手一起揍回去,但想想,交不交朋友,交什麼樣的朋友都是他的自由,我只是他的妹妹,無權干涉太多,最後就沒有開這口。

    通常情況下,理查德中午並不會趕回來和我們一起喫飯,他工作的地方離家還挺遠的,我們在家簡單吃了一頓中餐──糖醋里脊、西蘭花炒牛肉、麻婆豆腐還有一個清炒上海青。

    我喫得很香,布萊森也胃口頗佳,他笨拙的學用筷子,最後成功地把自己的t恤弄髒,連諾亞的衣服都比他的乾淨,我哈哈大笑,看着他那副搞不清楚、弄不明白的樣子徹底服氣,還是給他拿來了叉子和勺子,並且附贈了安慰──“我也是三歲開始纔會自己用筷子喫飯的。”

    說完,我和媽媽都笑了起來,布萊森拿紙巾擦了擦油漬,擡起頭來微張着嘴,一臉的不可思議:“你是在嘲笑我嗎?”我沒想到他會是這個表情,忍着笑,趕緊走到他座椅背後按在他的肩膀上給他來了一通舒服的“馬殺雞”,通常在這個家裏,我只有向理查德和媽媽撒嬌時纔會有這個動作。

    “當然不是了,我的哥哥!我想的意思是我學習了整整三年才學會,你今天第一次嘗試就能夾起東西來已經很棒了啊!”

    布萊森當然知道我是在胡說八道,但他這人吧脾氣好,看着難接近,實際上哄一鬨就好了。果然,布萊森輕哼了一聲之後就原諒了我:“坐下好好喫飯。”

    晚上四點的時候,媽媽就開始催着我們爲出門做準備。我和布萊森正在一起拼樂高,就被她拉到了衣櫥開始選衣服。布萊森是個男孩子沒什麼好說的,就是一套西裝就可以了,但我可以選擇的範圍太多了──我的衣帽間裏塞滿了各種各樣的裙子,我和媽媽不得不把它們扔到牀上平鋪着才能看清這是哪一件。

    “最後有三條裙子進入了決賽圈,一條是這個,大紅色的裙子,有黑色的娃娃領,上面還有中國的盤扣,是我從國內帶來的,還有一件是之前來這買的,一件修身的淡粉色的無袖及膝連衣裙,媽媽認爲穿這件要搭配珍珠項鍊纔好看,還有最後一件,是一件旗袍,是上次我和媽媽去舊金山買回來的,真不敢相信,那竟然還有這樣好的料子和手藝,這件是鵝黃色的,上面有一些花紋,你看見了嗎?你覺得哪件最好呢,布萊森?”

    布萊森託着下巴,好像一座雕塑。他自從被叫進來就站在門邊沒有動過,呆呆地看着我把每件衣服都在身上比劃了一下。

    “布萊森?”我又叫了一遍,他纔回過神來,他不好意思地清清嗓子,眼神躲閃:“都很漂亮!你自己最喜歡哪件呢?”

    我翻了一個白眼,媽媽說出了我的心裏話:“她就是都喜歡所以才挑不出來。”

    我點點頭,看向布萊森,“快幫我選一件!媽媽還要給我搭配首飾和頭髮呢!”

    布萊森皺皺眉頭,手捏成拳頭捂在嘴前,“那就第三件吧!那是中國文化的代表,很適合今晚不是嗎?”

    我點點頭,覺得布萊森說的有道理,就鑽進盥洗室換好了旗袍,出來的時候媽媽和布萊森已經幫我把其他裙子掛了回去,我在衣帽間的鏡子前轉了個圈,如我所願收穫到了一致肯定。媽媽站在我背後用手攏起我的長髮,“或許,你可以戴上我的那個簪子,再配上一隻翡翠手鐲,就是一位優雅可愛的來自中國的小淑女了。”

    晚上6點多,理查德終於回來了。收拾好之後,媽媽最後檢查了一遍大家的着裝,正了正諾亞的小領結,然後拎着一瓶葡萄酒作爲伴手禮,我們一家趕在7點前終於出了門。

    韋斯萊德一家的房子就在我們隔壁的隔壁,在理查德拎着酒按門鈴的時候我還在跟布萊森咬耳朵:“其實她下午想烤一個巴騰堡蛋糕作爲伴手禮的,因爲她聽說韋斯萊德一家剛從英國搬過來,但是你知道的,她烘培的手藝不怎麼好,估計明天早上我們就能嚐到這個蛋糕的滋味了。”

    布萊森低着頭朝我笑了笑,“學校有可以選修的烘焙課,我相信你能做得比薩莎好!”

    我得意地肯定了他的說法,還想再說什麼,門就打開了。韋斯萊德先生是一位有點矮的男人,戴着一副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的樣子,而穿着一身墨綠色抹胸裙的韋斯萊德太太是個有一頭棕色波浪卷短髮的微胖女人,看起來非常熱情和藹,在和理查德他們貼面吻了之後,就把我和布萊森摟在了懷裏──準確來說是把布萊森摟進懷裏被掙脫之後把我摟了過去。

    “喔!天吶!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小女孩兒!看看你的裙子,還有你的頭髮,你真漂亮,我們家的臭小子會被你迷倒的!”

    真是謝謝她了!不是說英國人比較含蓄嗎?看着已經和理查德相談甚歡的韋斯萊德先生,還有好不容易鬆開我又拉着我媽媽直誇她的項鍊漂亮的韋斯萊德太太,我望了一眼正在一言不發給我整理頭髮的布萊森,這兩個英國人可比我身邊的這個美國人更美國!

    進了門廳,終於見到了他們家的三個孩子,老大奧布里,已經12年級了,準備申請大學,老二馬特,和布萊森一樣大,老三凡妮是個女孩兒,比我小一歲,據說在一所寄宿制的女校就讀。

    凡妮是我在這認識的第一個同齡女孩兒,她有一頭比布萊森稍深一點的金髮,眼睛是水汪汪的藍色,她穿着一條淡紫色的絲綢吊帶短裙,對我穿的旗袍非常感興趣,直誇漂亮,還摸了摸我的簪子,非常好奇這個東西是怎麼把頭髮挽起來的。

    她繼承了父母的熱情,沒兩步路的功夫就我的家底打聽了個清楚。“喔!avery!你居然有14了!”她又把我上下打量了一遍,“我還以爲你比我小呢!”她看上去又驚訝又沮喪,就好像是芭比自己站起來逃走了。

    韋斯萊德太太的手藝非常好,特別是飯後甜點,連不愛喫的布萊森都再要了一塊。

    晚飯後,凡妮拉着我去了她的房間,她可真是一個“coolgirl”,她聽搖滾樂,在我面前畫很重的眼影,“要不是媽媽不同意,我就會這樣下來見你們。”她一頭栽倒在牀上,又蹦起來,我很喜歡她,覺得她跟我以前見過的女生都不一樣,她還想跟我聊瑪麗蓮曼森和林肯公園,但我一個都不知道,我說了之後她反而更興奮了,要給我聽他們的音樂,我在聽了半首之後稱讚了他們的嗓音和曲風,但同時遺憾地表示這不是我的菜,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后街男孩的音樂。

    雖然凡妮遺憾我不是搖滾樂的粉絲,但她也肯定了我的音樂品味,我非常心虛,只嘿嘿笑過,天知道,我實在沒有什麼音樂細胞,后街男孩這個組合還是我從布萊森那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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