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話都不太好聽。”沈清芙攤手。

    “清芙說得對。”

    沈建剛本來有點不知所措,他怕王冬月真的離婚,他都三婚了,還帶着兩個孩子,不好娶,沈清芙這麼一說,他什麼害怕都沒了,對啊,他能賺錢,怕啥。

    王冬月快嘔死,但沈清芙說得對,真的離了,她絕對找不到比沈建剛更好的,但沈建剛絕對能找得到比她更好的,誰讓他條件比她好,哪怕當後媽,也會有人願意嫁進來。

    跟王冬月瞭解他一樣,沈建剛同樣瞭解王冬月,一看她的模樣,就知道她把沈清芙的話聽進去了,高傲道:“把你剛纔買的布換了,給清芙做一套衣裳。”這是他對她的獎勵。

    沈清芙差點想給他鼓掌,啥叫殺人誅心,這就是!

    憑什麼,王冬月心裏在吶喊,臉上卻不敢表現出來,她弱弱道:“清芙不是做了新衣裳嗎?不如給半梅做。”

    給自己做是不可能的,不如給自己的親女兒做,總好過便宜沈清芙。

    “她穿你穿過的就好。”

    沈建剛嫌惡的看了沈半梅一眼,她沒有爲他說過一句話,每次都是站在她媽那邊,他知道,那是她的親媽,她幫她理所當然,但情感上,他不太能接受。

    “這樣是不是不太好?外面的人會傳閒話,說你虧待繼女。”“你也知道她是繼女啊,我送她去讀書,外面的人就說盡我的好話了。”

    有哪個人像他一樣?送繼女去讀書的?別說拖油瓶,有的人連自己的親女兒都不捨得花錢送她們去讀書,覺得浪費錢。

    “穿得太舊,別人會笑話她。”王冬月咬了咬牙道。

    “你咋不怕清芙被笑?”他的女兒能穿,沈半梅穿不得?

    誰讓她親媽早死?沒媽的孩子活得像根草,不是所有人的共識?他這個時候再來說是不是晚了?

    “就當是我借的,行了嗎?”沈半梅大喊。

    “記賬。”沈建剛點頭,說完之後,又扔下一句:“照顧好你媽。”就出去了。

    當然,離開之前,不忘把人都趕出去。

    “你幹嘛答應得那麼快?”王冬月不滿,再扯皮一下,不一定沒有挽回的餘地。

    “我不想我們以後的日子更難過。”

    明明她讀書是借了錢的,沈建剛卻說得好像是他花了錢送她去的一樣,但她不敢跟他爭,惹怒了沈建剛,對她一點好處都沒有。

    “媽,我之前不是跟你說過,好好收收你的脾氣?你咋又忘了?”沈半梅抱怨。

    王冬月:“……”

    “男人都是喫軟不喫硬,你這不是把他往外推?”沈半梅見她不出聲,繼續道。

    “你咋知道得那麼清楚?”王冬月神色驟變:“從哪學來的這些?說!”

    “村裏的女人天天聚在一起就說這些……”她自然而然就學會了。

    “你好好讀書就可以,別的事不要管。”王冬月厲聲道:“一定要考上大學,知道嗎?”

    “知道。”沈半梅重重點頭。

    ……

    喫到教訓的王冬月沒有再作妖。

    那匹布,最終換成了沈半梅喜歡的顏色。

    母女倆卻沒一點開心,因爲沈建剛記了賬。

    明明是她憑本事賺的錢,卻算是借沈建剛的,好不好笑?

    兩人不鬧事,沈清芙的日子好過許多。

    她專心複習,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沈老太經常罵,不幹活就算了,還天天喫雞蛋。

    沈清芙表示,雞蛋喫膩了,她要喫肉。

    於是,沈建剛每天買點豬肉來給她補身子,沈半梅也有,只是跟以前一樣,算她借的。

    沈半梅不想喫,但沈清芙天天補,讓她特別有危機感,不想落後太多的她,終究是同意了。

    沈建剛特別開心,沈清芙和沈半梅越有出息,沈金玉以後越輕鬆,畢竟有兩個姐姐扒拉。

    就這樣,在太陽的溫度一天比一天高的時候,考試到來。

    考完的時候,初中結束,沈清芙回宿舍收拾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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