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比較簡單!
十九具乾屍的牙齒多少都有缺失,這條線索你們都還記得吧?
我發現乾屍剩餘的牙齒,都是比較完好的,據此猜測兇手可能是牙醫。
他受到職業影響,拔掉了受害者的壞牙。
爲此,我特意鑑定了受害者顱腔內的汞合金。
發現確實是銀汞合金,其中添加了銅和鈀,金屬的比例和合金相,都和新型的、用於補牙的汞合金相同。
這個發現,基本證實了兇手是牙醫的猜想。
當初,我第一次讓kiko對比的四名嫌疑人,就是溫泉路上,嫌疑比較大的四名牙醫。
後來的三名嫌疑人,也是牙醫,不過診所都關門了。
兇手阮歌,就在其中!”
聽到王庭的解釋,羣裏的偵探們紛紛瞭然。
方沐:“兇手的診所關門了,這一點倒是出乎了我的預料。
幸虧羣主沒有按照我的方案調查,要不然註定是一場空。
就算最後反應過來了,也會憑空浪費很多時間!”
狄大胖:“羣主能判斷出兇手是牙醫,還及時發現診所關門這個可能,也真是厲害!”
kiko:“所以,方沐哥的側寫有比較大的偏差,調查方案也有比較大的問題,這才導致他的獎勵排名,在我之後吧!”
“@唐仁,死唐仁,你聽到了沒有,這獎勵,本姑娘實至名歸。
(╯‵□′)╯!”
跟唐仁發飆後,kiko很快又愉快道:
“所以嘛,咱就說,技術纔是第一生產力。
這是咱第二次獲得獎勵了!
╭( ̄▽ ̄)╮!”
唐仁:“(ˉ▽ ̄~)切~~
本唐人街第一神探,這次可是得到了第一名的獎勵,小kiko,老老實實叫哥啦!”
包黑炭:“話說,不知道這次你們的獎勵是什麼?”
在包黑炭的提醒中,唐仁、kiko、方沐迫不及待,同時點開紅包。
唐仁的獎勵是雜書三千冊,內容直接融入了他的大腦裏。
kiko的獎勵是人類特徵鑑定學(初級)!
方沐的獎勵,是心理學知識+5%!
三人將獎勵全部吸收完後,紛紛發言。
唐仁:“@朝陽神探,那個,羣主,我能申請換獎勵嗎?
吸收了這獎勵,感覺奇怪又沒用的小知識增加了好多啊!!
比苗疆煉屍還特麼怪異(╥╯^╰╥)!
羣主,我只想要香香,能獎給我個香香嘛?”
朝陽神探:“不行,紅包一開,概不退換!
唐哥,你繼續努力吧,說不定下次就能獎勵你香香了!”
唐仁:“(╥╯^╰╥),那……好吧!”
kiko:“o(*≧▽≦)ツ┏━┓拍桌狂笑!
三千雜書?
哈哈哈哈~~~
@唐仁,讓你說我賄賂羣主,活該!”
kiko:“看看咱的獎勵,咱太滿意了ヾ(????)?~!
吸收了人類特徵鑑定方面的知識,我已經可以對之前從米國調查局黑……不是,是借來的小程序,進行升級強化了!
哼哼,有了這程序,以後獲得獎勵,還不是輕鬆加微笑?!”
方沐:“我的獎勵也不錯,知識漏洞又補上了不少。
不過,相比起來,之前羣主側寫時的幾次指正,比任何獎勵可都珍貴多了!”
三名偵探的獎勵發完,剩餘七人的安慰獎也隨之發放。
獎勵五花八門,但都是大家需要的。
吸收了各自的獎勵後,秦名留言:
阮歌的一些成長經歷,我挺好奇的!”
關洪峯:“我也希望能看一下。
因爲案件的一些細節,還沒有解開。”
秦楓:“沒錯,就比如兇手既然想要煉屍,將邵鴻飛撞死後,爲什麼沒有將他的屍體帶走?
這是整個案子的起因,我感覺比較重要!”
對這個問題,王庭也比較好奇,直接道:
“系統,提取阮歌的審訊視頻,還有調查組後續的所有調查資料,直接發到羣空間!”
【本次提取成功,資料已分享至羣空間!】
大家紛紛點開審訊視頻查看!
視頻的背景,是使用了警藍色防撞軟包的牆面。
鏡頭中央,阮歌戴着手銬,坐在審訊椅上。
他的左胳膊支在審訊椅的扶手上,身子微微向左偏斜,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似乎絲毫沒有被抓後的恐懼。
此刻!
他正在交代幾天前,從酒吧後門小巷帶走邵鴻飛的過程。
“那天晚上是暴雪,根據我以前的作案經驗,這種天氣下,監控基本上等於沒有。
我和以前一樣,去到那條酒吧街。
因爲知道酒吧這樣的公共場所裏有監控,所以我當然不會進去,一直在酒吧外面閒逛,尋找目標。
不過,那附近的酒鬼,一身酒氣、臭氣,只會胡言亂語,太噁心了。
我對他們自然沒什麼興趣!
直到在那條小巷裏,發現了昏迷的阿飛!
阿飛一臉的書生氣,看着就是好人,我看到他的瞬間,就心動了……”
兇手叫邵鴻飛“阿飛”這麼親暱的稱呼,令負責審訊的緝查員微微皺眉,打斷他道:
“你是怎麼帶走受害者的?”
“這個有什麼好說的,你們不是都知道了嗎?
我給他注射了麻醉劑,將他帶上車抱回家了唄!”
阮歌有些漠然道。
“受害者是怎麼從你的住處離開的?”
“那老不死的打電話給我唄!”
緝查員開始翻看阮歌的通訊記錄。
羣裏的偵探們也找出通訊記錄查看,發現案發當晚,凌晨一點五十的時候,阮歌的父親給他打過電話。
這時,阮歌戲謔道:
“那老不死的,小時候我求他帶我去河裏游泳,他都推三阻四的。
整天就知道實驗、實驗、實驗!
現在年齡大了,想起還有我這個兒子了,心臟病發都得我送他去醫院,呵呵!”
“可惜等我回來的時候,阿飛已經離開了!
還好,他的手機早就被我扔到河裏去了,我們那條街上住的人也不多,他只能往大路上跑。
可是,他光腳怎麼可能跑得遠嘛!
我開車十幾分鍾就追上了他。
阿飛確實很好,我本來還想多留他幾天的,但他這麼狠心,居然拋棄我。
那我當然不能客氣啦,直接開車撞上了他。
下車後,我發現他並沒有死,嘴裏吐着血,還伸手向我求救,眼裏都是絕望。
我當時也有點後悔!”
阮歌回憶着當時的場景,搖了搖頭,嘆道:
“我應該開得再快一點,直接把他撞死的。
或者直接在家裏把他殺死就好了!
他那樣子,實在有些難看,一點都不可愛了!”
審訊員眉頭皺緊:
“所以,你直接把他丟進了路旁的雪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