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神探:我,朝陽熱心羣衆 >第168章 嘲諷緝查總部
    舉報經驗異常豐富的王庭,剛看到這條資料的時候,就察覺到不對。

    最可疑的是,對方居然沒有領取獎金,這個太奇怪了。

    “這故事編得也太差勁了,比我差遠了!

    舉報者既然自稱農民,怎麼會放過那筆還算豐厚的獎金!

    而且,農民的電話號碼怎麼會沒法追蹤?

    槽點太多了!”

    “對方顯然是跟我一樣,既想打電話舉報線索,但又不想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所以只能使用這看起來漏洞比較多的辦法!”

    王庭吐槽着,同時在羣裏道:

    “這名舉報者,應該就是我們要找的兇手。

    大家可以想一想,舉報者爲什麼要向緝查司舉報自己?”

    羣內的偵探們看着王庭的提問,全都若有所思。

    這個問題並不難!

    從結果來看,兇手舉報不是爲了名,不是爲了利,只是讓緝查司發現了受害者的屍體。

    結合舉報者身份可疑,也許,讓緝查司發現屍體,本就是兇手的目的!

    包黑炭:“感覺問題又繞回來了!

    兇手爲什麼要向緝查司舉報受害者的屍體位置?”

    思喏:“尤其是,死者還是他殺的?”

    關洪宇:“這麼說來,我之前的說法也就不成立了!

    兇手既然打電話,自己舉報屍體的位置,那他大概率不是懶得處理屍體,而是故意將屍體留在原地了。

    可這到底是爲啥啊?

    向緝查司舉報屍體,他也得不到任何的好處啊!?”

    唐仁:“好奇怪的兇手呀!

    簡直是公公背兒媳婦過河--喫力不討好啦!”

    方沐:“羣主快說說吧,兇手到底爲什麼這麼做啊?”

    看着大家的疑問,王庭留言道:

    “我就不賣關子了。

    這問題其實也困擾了我很長時間。

    因爲兇手這麼做,一定是有特殊的用意,但不管怎麼看,兇手似乎都沒有得到好處。

    直到後來,我想到了一個問題--

    這三名受害者的屍體,兇手到底是留給誰看的?”

    “啊,不是緝查司嗎,剛剛我們不是都討論過了嗎?

    你也贊同過呀!”

    kiko理所當然的回答。

    羣內的其他偵探也有些不明白王庭這話的意思。

    “整體上來看,這屍體確實是留給緝查司的。

    但細節方面,也有一些問題!”

    王庭道:“鬼面蛛設計殺人計劃,可不僅僅侷限於大京。

    那三名死者,分別分佈在聯盟的三處城市。

    而讓不同城市的不同緝查司,看到自己的“作品”,但兇手又不在現場,無法從中得到滿足。

    這不管怎麼說,都有些奇怪!

    因此,我想到了兩種可能。

    第一,兇手在挑釁緝查司!

    這一點之前kiko也提到過!

    不過,kiko的出發點是,兇手和緝查司有矛盾,所以挑釁。

    而我所說的挑釁,是沒有這些前提的。

    兇手單純覺得緝查司偵破不了他設計的案件,因此挑釁!

    不過,這種可能的概率比較低。

    最主要的原因是,這種挑釁行爲並沒有持續下去。

    如果兇手想挑釁緝查司,那案件發生後,完全可以在網絡上或者媒體上發文,讓緝查人員來抓自己。

    甚至,在緝查司長時間沒有抓到自己後,再跳出來嘲諷一波,還爲緝查司主動提供一些證據。

    慘烈的屍體,再加上言語的刺激,這樣挑釁的效果豈不是更好嗎?

    這也是歷史上,很多連環殺手挑釁緝查司時,使用的方法!

    但本案的兇手並沒有這麼做!

    他挑釁的意圖,似乎不是非常明顯!

    他的目的,好像只是讓各地的緝查司,找到受害者的屍體。

    這就很詭異了!

    因此,我更傾向於第2種可能--

    兇手特意留下的這三具屍體,有可能不是給案發地的緝查司看的。

    除了案發地的緝查司,能看到不同城市兇殺案的人,只有緝查總部的工作人員了。

    換言之,這三起案件,確實是兇手故意給緝查人員看的。

    不過,這個緝查人員可能並不是案件發生地的緝查人員,而是緝查總部的人員!”

    關洪峯:“所以,兇手的最終目的,是讓緝查總部的工作人員看到自己的作品嗎?

    這樣的話,兇手故意留下屍體,倒是說得通可!”

    思喏:“那總結一下,現在的情況是,兇手所作的一共9起案件。

    其中六起,發生在被很多人關注的公共場所。

    還有三期,雖然發生在非常隱蔽的地方,但兇手不但沒有處理屍體,反而在緝查司找不到屍體的時候,故意打電話告知受害者屍體的位置!

    這麼一看,兇手的行爲真的好奇怪。”

    秦楓:“確實啊,兇手的行爲動機好古怪。

    就算他留下三具屍體,確實是給緝查司總部的工作人員看的。

    可這又是爲了什麼?

    他有什麼必要這麼做嗎?”

    ……

    看着大家的討論,王庭笑道:

    “沒錯,現在問題的核心是——

    他爲什麼要這麼做?

    在故意留下屍體給緝查司查看這件事上,兇手的做法,簡直讓人難以理解。

    而在犯罪側寫領域,越是奇怪、越是常理講不通的行爲,對於分析兇手的心理,作用通常越大。

    不過,本案裏,這方面的線索確實很少,所以我也只是有了一些猜測。

    首先,兇手將受害者的屍體留給緝查總部看,其實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

    確切來說應該是——

    兇手將受害者的屍體,留給緝查總部的某一名或某幾名工作人員看。

    向在緝查機構工作的他或者他們,展示受害者的屍體,這完全可以算是貼臉嘲諷了!

    也就是說,兇手和對方應該有一定的矛盾!

    甚至這矛盾應該不小,否則也不至於殺人嘲諷!

    不過,我們之前也說了,以兇手的手段和狠辣,如果真的有人和他產生了比較大的仇怨,那他殺死對方,在技術和心理上,應該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兇手偏偏沒有直接殺死對方,反而用這種奇怪的方式,刺激對方!

    這隻能說明一點--

    本案兇手對對方的情緒,是非常複雜的!

    雙方之間,應該不只有矛盾,可能還有情感。

    而這個人,大概率就是從小對兇手開展打壓式精英教育的親人,很可能是他的父母。

    這也是我爲什麼在一開始的總結裏說,兇手的父母,至少有一個在緝查部門工作。

    我當時沒有具體說緝查總部,因爲不單單隻有緝查總部能看到所有這些案件的資料,重緝司一類的祕密部門,應該也可以。

    因此,緝查部門其實更準確一些!

    這條推論,還有更嚴謹的推理過程,我會在稍後分析完兇手的殺人手法後,結合相關線索,進一步作出說明。”

    王庭頓了頓後,繼續道:

    從拋屍地,也就是第一案發現場能分析出的兇手特徵,差不多就這些了。

    下面,我們繼續說受害者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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