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神探:我,朝陽熱心羣衆 >第169章 受害者死因
    偵探羣內,王庭留言道:

    “接下來,我們說一下受害者的死因!

    本案裏的受害者,死因可以說五花八門。

    有被雨傘尖戳死的,有被煙花炸死的,有出車禍被瀝青燒死的……

    顯然,本案和我們之前偵辦過的朝陽煉屍魔和省道斷頸者,這兩個案子並不一樣。

    受害者的死因,並不統一!

    不過,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將受害者的死因換成兇手的殺人手法!

    而兇手的殺人手法,我們之前其實已經分析過一部分--

    本案的兇手,會將殺人過程僞裝成各種巧合。

    而且,去易取難!

    會選擇最華麗,最轟動,最震撼,但難度也最高的殺人方法!

    他將這種殺人手法,當成了自己的“藝術”,甚至是信仰。

    至於被他殺死的目標,只是他完成‘畫作’的顏料。

    兇手可能都沒把他們當成人類來看待!”

    王庭頓了頓後,繼續道:

    “這是我們之前分析過的內容。

    而兇手的殺人手法,其實還有很多值得分析的細節。

    比如,從手法的選擇上來看,兇手對自己的實力很自信,甚至可以說自負。

    另外,兇手不但變態,而且高度自戀!

    巧合殺人,其實有一個非常隱蔽的特點--

    即便有了作案計劃,也需要兇手在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微調。

    就像關公斷頭案裏,兇手需要在現場確定雕像手指爆炸的點位和時機!

    也就是說,每起案件,兇手都必須在案發現場,欣賞他自己創造的藝術。

    其次,人爲製造巧合殺人,肯定是非常難的!

    兇手的智商很高,也是必然的!

    不過,要製造巧合殺人,僅僅智商高是不夠的,還需要有非常高的“精度”。

    巧合殺人就像堆積木一樣,必須一環扣一環,要堆出華麗精美的作品,每一塊積木,都不能出一絲一毫的差錯。

    就好比關公斷頭案裏,何時引爆雕像手掌中的炸藥。

    還有,範曉洋以什麼樣的角度摔下樓梯,才能完美的被雨傘尖戳中眼球!

    這些案件,對操作精度的要求都非常非常高,全都超過了普通人能夠想象的極限。

    而這些,都是巧合殺人這種殺人手法本身所具備的特徵。

    也是兇手第1次選擇以巧合殺人的手法作案之前,就應該能想到的!

    問題在於,殺人方法千千萬--

    有簡單直接的開槍射殺!

    有暴力嗜血的錘殺!

    還有能讓人獲得掌控感,讓人滿足控制慾的扼殺!

    而兇手,爲什麼偏偏選擇了最麻煩,難度也最高的巧合殺人?”

    灰原哀思考片刻後,道:

    “既然巧合殺人的難度這麼高,兇手選擇的殺人方案,對精度的要求,又尤爲變態!

    那他會不會是爲了挑戰自我?”

    “挑戰自我應該是一方面的原因,但屬於比較次要的原因!”

    王庭解釋道:

    “很久之前,在我第1次對朝陽煉屍魔進行犯罪側寫的時候,就說過--

    兇手在選擇殺人手法的時候,很大程度上都會受其自身性格、日常習慣和心理特徵的影響。

    這種影響,可能連他們自身都沒有察覺!

    而犯罪側寫師的職責之一,就是通過殺人手法,合理的推測出兇手的性格心理特徵。

    我們剛剛說過,本案裏,兇手所做的所有案件,都需要異常高的操作精度。

    但從兇手的角度來說,他做這些高精度,常人甚至感覺難以完成的操作,難度似乎不是特別高。

    因爲數次作案他全都成功了,一次失誤都沒有。

    因此,我個人推測,兇手大概率是那種平時就規整到了極致的人。

    換個說法的話,可以說兇手是強迫症患者。

    日常生活裏,他屬於那種居住的環境必須一塵不染,東西擺放的必須整整齊齊,一個角度都不能差的人!

    甚至,連喝完水的杯子,都要放回和原本一模一樣的地方。

    一旦稍有差池,就會異常煩躁!

    關鍵是,這種性格的養成!

    在心理學上,一個人的性格,和他的成長經歷是有很大關聯的。

    而兇手的成長環境,很可能就像我之前說的那樣,他的父母對他的要求非常高,可以說極端嚴苛。

    兇手稍犯一點小錯,或者沒達到他們定的目標,就會被冷嘲熱諷。

    完美!

    第一!

    一定要比別人強!

    一定要超過所有人!

    這樣的詞彙和句子,很可能充斥着兇手的成長經歷。

    而這樣極端的成長環境,有可能對兇手產生兩方面的影響--

    第一,就是我們剛剛說的,兇手的生活習慣異常規整。

    甚至形成強迫症!

    而這種強迫症,又是兇手選擇巧合殺人,這種高精度殺人方式的原因。

    對於一個患有強迫症的人來說,純粹的巧合,可以說是幾乎相斥的兩極!

    但由於兇手的強迫症是被嚴苛環境逼出來的,既不是他自願的,也不是天生的,所以對於“純粹的巧合”,他很可能會感覺危險又迷人!

    既想排斥,但又忍不住靠近,想要去嘗試!

    如果能人爲的創造、掌握這種巧合,更是會令他欲罷不能。

    這是對他自身性格的反抗,更是對他成長環境的反抗。

    在我的側寫裏,這是兇手選擇巧合殺人這種殺人手法的最主要原因。”

    王庭頓了頓,等大家消化了他的分析後,這才繼續道:

    “由於兇手是基於自身內在的原因,選擇巧合殺人這種手法的。

    這就導致本案兇手利用巧合殺人,和我們常人對巧合殺人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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