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毅是個聰明的人,他沒要那些年紀大的,只說要小孩。
因爲小孩好拿捏,容易控制。
當然價格也更貴。
但人販子向來沒良心,有錢什麼事兒都好辦,沒多久,就按照趙毅的要求,帶回來一個條件符合的小女孩。
小女孩父母雙亡,家裏只剩下幾個遠房親戚,還有個五六歲大的妹妹,過着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又苦又窮。
姐妹倆原本都待在福利院,後來妹妹被人看上,就剩下小女孩,結果好景不長,妹妹生了病。
雖然不是什麼大病,但領養的那一家日子過得也不富裕,小女孩怕妹妹又要被送回福利院,就主動把自己賣了。
“那小孩雖然年紀小,但是個有頭腦的,她還和我們簽訂了一份協議,也不能算是被拐賣的吧,她自願的!”
趙大海着重強調了後半句,尤其是“自願”兩個字。
至於協議的內容,女孩要求在她成年前,趙大海每個月都要寄給妹妹三百塊錢生活費。
作爲交換,等她成年就嫁給趙大海,也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
小女孩長得標緻,雖然年紀小,但出落的亭亭玉立,打小就能看出是個美人坯子。
父母去世前還讀過幾年書,手腳又麻利。
趙大海一眼就瞧上了,立馬點頭答應,趙毅見外甥很滿意,自然也沒有多說什麼。
就這樣,小女孩被帶到趙大海家。
別看她才十歲,但很有主張,人也一直乖巧,不哭不鬧,長得又白淨水靈,趙大海越看越滿意,只覺得是個划算的買賣。
那年趙大海已經有22,在村裏,和他同齡的要麼已經結婚,要麼連孩子都有了。
也就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一丘之貉。
22歲,血氣方剛,長這麼大,連女孩的手都沒拉過。
從某種程度上,趙大海是個死腦筋,他覺得既然自己已經買了小女孩,又簽了協議,人就是他的。
帶回家當天,就起了色心。
即便年紀相差十二歲,在趙大海看來也不是問題。
當晚,就強迫小女孩和他睡在一張牀上,動手動腳,喫足了豆腐。
起初小女孩還能忍,後來趙大海變本加厲,連一週都沒撐住,帶回家的第五天,就打算把人給辦了。
他也知道這事不地道,專門捂住小女孩的嘴,讓她叫不出聲。
本來衣服都脫的差不多了,就差臨門一腳,小女孩卻突然生出一股怪力,接着又哭又叫,還用頭撞牆,神色瘋瘋癲癲。
趙大海被嚇了一跳,褲子都來不及穿就奪門而出,但臨走前也沒忘鎖門。
一夜過後,他把這事告訴趙毅,又打開臥室的門,就見小女孩一腦袋血,整個人氣若游絲,差點沒挺過去。
趙大海怕村裏會有風言風語,又怕自己未來的媳婦出事,還專門去了鎮上的醫院。
不查還好,一查就查出了問題。
上當了!
小女孩有着遺傳瘋病,受不得刺激,一旦發病,就是個瘋子。
“但你沒有出錢給她治病。”
說到這兒,趙大海開始吞吞吐吐,索性我替他說了出來。
趙大海緊閉着眼,痛苦的點點頭。
“她治這個病,都要五位數了,這誰家出得起,而且……”
“而且你也怕別人知道你娶了個精神有問題的人,會遭到笑話,根本不想給她治。”
趙大海這種人,太容易被看透了。
還死要面子。
即便到現在,都爲了自己那幾分面子,不好意思說實話。
“繼續說。”
我敲了敲桌子,“之後呢。”
心裏隱隱有種預感,接下來趙大海說的話,纔會是重點!
“知道檢查結果,我就把她帶回家了,然後……”
趙大海對小女孩的態度急轉直下。
以前有多好,現在就有多惡劣,天天都沒有個好臉色,動不動就拳打腳踢。
他也不擔心女孩會受到刺激發瘋病。
因爲一旦發病,他就會用鐵鏈子把女孩拴起來,再用布把嘴堵住。
這是花了大價錢買來的人,也不能往外面丟,但趙大海氣不過,秉持着物盡其用。
他不光把女孩鎖在屋裏,還不讓人穿衣服,天天光溜溜的。
用趙大海的話來說,雖然腦子不好,但模樣俊俏,身材也是該有的都有,看着也能飽眼福。
“畜生!”
“好過分!”
翠花狠狠的罵道:“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嗎,怎麼能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對付一個孩子?”
“真不是個東西!”
翠花氣的渾身都在發抖,我輕輕拍着她的背安撫。
我預料到翠花得知真相後我會不能接受,但我沒想到真相如此殘酷,簡直顛覆我的三觀!
但事情還沒有講完,我不能對趙大海動手,我也怕自己一氣之下會打死他,重重呼出口氣,壓抑着怒氣。
“繼續往下說!”
趙大海猛的打了個哆嗦,哭喪着臉:“其實我沒想殺她,那會兒我和趙毅商量過,打算一直養着她,我真是這麼想的!”
雖然小女孩腦袋不好,但身體健康。
當初趙毅買女孩回來,目的就是傳宗接代,覺得再養個幾年,到了可以生孩子的年紀,先給趙家留個後。
趙大海同意了,就這樣,又過了半年。
在這期間,女孩一直表現的乖順,發病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因此也沒受什麼罪。
然而好景不長。
某天,趙大海在外面喝酒,醉得狠了,就和他的狐朋狗友多說了幾句,其中就有王牛鍾旺。
這倆人跟趙大海關係最好,說想看看他家裏養的童養媳,趙大海就把倆人帶了回去。
王牛和鍾旺也是光棍,見到女孩長得水靈,就起了歪心思。
而趙大海早就習慣了對女孩動手動腳,又醉的厲害,當着他們的面上下其手。
最後不知怎的,三個人湊到一塊,女孩的下場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