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否還有辯論意見

    沒有了

    被告是否還有辯論意見

    沒有了

    法庭辯論結束,原告陳述最後意見

    堅持訴訟請求

    被告陳沈故後意見

    堅持答辯意見。

    第三人陳述最後意見

    堅持訴訟請求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當事人均同意調解嗎?

    不同意!

    出於原告不同意調解,本庭不再組織調解,合議庭需要對本案休庭十五分鐘進行評議。下午宣佈休庭,由合議庭進行評議,評議後繼續開庭

    審判長敲擊法槌後,顏夕看了一眼林南,她感覺林南一直沒有說話,好像一副認罪的樣子,雖然林南自己弄假證是事實,但是小王已經力挽狂瀾幫他反敗爲勝了,現場沒有正常取證等相關工作。

    過了一會兒現場恢復正常安靜。

    全體起立,請合議庭退庭。

    宣判程序。

    請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敲法槌後揚聲道:“現在繼續開庭,請坐下。”

    東江市法院,依法一案進行宣判。

    三刀姐財產糾紛與職業詐騙案

    經審理查明,事實是:原告丈夫私自從夫妻共同賬戶中取走10萬元贈與第三者,並公證在第三者名下。

    原告丈夫公證符合《華夏公證法》、《公證細則〉等相關規定。

    公證中寫明原告丈夫的所有財產均贈與第三者。經法定程序清算,原告丈夫有財產10萬元。

    另查,原告丈夫與被告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構成了非法同居關係。但第三者於第三個月後才知道原告丈夫已婚的事實。

    原告丈夫的確無勞動能力但是有生活來源的人。

    原告兒子年滿4歲,屬於既缺乏勞動能力義無生活來源的人

    上述事實,有原告庭申前提供的相關書證和物證及雙方當事人的法庭陳述意見等證據在卷佐證。

    並經庭審質證,足以認定

    本院認爲:

    1、原告丈夫送給第三者10萬財產來源於其夫妻共同財產不符合贈與合同所要求的贈與必須是對口己所有財產作出處分的規定。

    所以不適用贈與合同。雖然10萬塊錢己經公證在被告名下,但贈與行爲因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而歸於無效,所以第三者財產的取得也無合法的依據。再者,第三者在取得財產的同時並未對原告丈夫付出相應的對價,所以不適用善意取得因此支持原告要求返還10萬元的請求。

    2、本案財產公證程序合法,但是內容違反法律的規定。財產沒有給必留份的上體保留必要份額。財產爲部分無效。原告丈夫的兒子年滿4歲,屬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牛活來源的人,應該爲其保留必要份額。根據我國撫養法的相關規定,此公證部分無效。

    3、原告丈夫與第三者形成了非法同居關係。符合《婚姻法》第X條規第三、原告丈夫與第三者形成了非法同居關係。符合《婚姻法》第X條規定無過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應給予支持。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基於我華夏國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以及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立法精神。

    4、被告確實沒有誘導原告消費,查證程序不合法以及形式不合法的證據成立有效,原告現在提交不了虛假證件來證明被告證件是虛假的,故此訴訟無效,原告對被告造成的精神損失被告沒有追溯原告,系被告是公衆人物不與原告計較。

    現判決如下:

    全體起立

    1、原告丈夫贈與第三者10萬塊錢行爲無效,第三者應當將10萬塊錢返還給原告,將其作爲原告丈夫的財產進行重新分配。判決5萬元給孩子,判決3萬元返還給原告。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2、給必留份的主體保留必要份額後,財產剩餘部分按分配進行,判決1萬元給被告。

    3、支持第三人的請求,判決1萬元給第三人。

    4、基於原告多方面證據不足,被告無罪釋放。

    顏夕一聽林南無罪釋放,她緊緊抱着顏若和陳夏娃,不得不佩服小王真的厲害。

    5、案案件受理費500元,由原告支付400元,被告支付100元。並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判決理由將在判決書中予以載明,判決書將於3日內送達各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於東江市法院。如在上訴期滿後七日內末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等等!”突然林南大喊一聲。

    全場人忽然望向林南。

    請問被告有何異議嗎?

    “我承認我買的假證!”林南低聲道。

    林南知道自己作爲公衆人物不能以權謀私,利用這個事情來包庇自己,他要起到表率作用,自己是社會的榜樣,不能帶頭敗壞風氣,自己不管是什麼原因弄得假證,但是就是錯了,是違法行爲,所以他願意爲自己自己的錯誤行爲承擔責任。

    雖然是低聲說着,但是全場的人都能清晰的聽到。

    陳夏娃一聽他竟然能說出這麼傻逼的一句話,瞬間氣的咬牙切齒,怒視着林南,如果眼神能殺人的話,那麼林南早已經被陳夏娃殺死幾百遍了……因爲他自己辛苦找到小王打官司,沒想到他竟然忤逆不孝,陳夏娃越想越氣。

    顏夕卻很欣慰的看着林南,她沒有愛錯人,就算判6年她也會等他,二十多年都等了,這算什麼。

    小王也沒有想到林南這個操作,這不是幫助第三者打的官司了嗎?折騰了半天他竟然說自己有罪……

    被告人林南犯職業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木次審判結束,現在閉庭。

    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退庭。各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5日內閱讀庭審筆錄,並簽字、蓋章。

    看着被押走的林南,顏夕面露難色,但是她心底很佩服自己的老頭,因爲這纔是一名合格的男人。

    敢作敢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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