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這張照片和之前的兩個人照片就貼到廣場旁邊的宣傳欄裏,貼在商場的大門口,派保安專人看着,不準破壞,要掛上一個月。
沒兩天,對方家人就找上門來,哀求說把照片撤下來吧!我們願意包賠損失交罰款,這樣搞,親戚朋友都知道了,弟弟和孩子們的對象不願意了!
丁文東說:“照片可以拿下來,罰款什麼的不用了,你得叫本人寫保證書和悔過書,這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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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什麼精神損害賠償的事兒,也不太講究什麼法律維權,反正就是派出所看不到的事情,都會發生,民不告官不究。
後來又貼了許多類似照片,大多數監控畫面,一些小青年拉扯姑娘頭髮辮子之類的動作,也被清晰的保存下來。
這些曝光的後果是,雜貨鋪的閒人就少了許多,就是進來的顧客,也是規規矩矩地沒有了小動作。
丁文東原本就不是爲了賺錢而開設的雜貨鋪。此事之後,震懾了一衆宵小,再也沒有出現類似惡劣現象。
留下兩個男生繼續看店,四個女孩調到二樓新開業的服裝店去了。
小唐走了以後,丁文東又找來個和小唐差不多的小田姑娘,繼續教授丁子盈和丁子維的功課,當然,一起學習的還有王志峯的兒子王靖,王小林的兒子王闖王衝。
他們不能來賓館這邊,只能留在豐樂農場裏。
阿繡再次懷孕了,丁文東不讓她上街管理那些瑣事,留在林場不出來,照看着孩子。
她不願回家,和許玲的性格不同,許玲是一副‘我就這樣,老子喜歡’的態度,還帶着點顯擺的成份。張揚不一樣,出了張專輯後就寂然無聞,既不參加演唱會,也不接受採訪,顯得很低調。
幾個人看着三人留下來,最後還是離開了。
三個人來到林場深處的小樓,鄭國權拿來一摞材料,讓她們學習,丁文東講了注意事項,提醒說:“閱讀這些材料,上面有許多要求,能保證遵守,纔可以留下來。還有,你們有一個月的試用期,等會兒,在試用合同上簽字後,回去和家裏說明情況,下午趕過來,就算正式上班。過年時不回家,二十天試用期,因爲有十天是節假日,格外忙碌,就算一個月的工時,試用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回家,也可以留下推薦幹其它工作,這個結合你們的意願,明白了嗎?”
三個女孩點點頭,問:“我們開始做什麼?”
“不要緊張,我這人很隨和的,你們一開始是學習階段,由劉召帶你們熟悉工作環境流程,熟悉家裏的電器炊具,然後一步步學習掌握使用方法。”
鄭國權盯着大家看,說:“別慌!先把個人信息表填一下。”
多了三個幫手,做飯問題就不用劉召下手了。她們煮飯也就劉召和鄭國權幾個喫,丁文東領着孩子去了金衛紅這邊。
殺豬之後,大多數賣給工廠伙房,林場留了八扇豬肉,都給幫忙的親友分掉了。
丁文東自己留了較瘦的四扇肉,醃製臘肉,收拾十幾副豬肚大腸豬尾豬腳等下水,準備臘制好風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