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逐鹿 >第十章 劍山之下
    大劍山既是一座宗門,也是西南名山之一,在天下十大名山中排在第四位,僅排在有萬山之祖稱號的崑崙山,西南第一山蜀山,以及東海之濱的浮靈山之後,在隱世高人的評定中,其他九座名山都無一例外獲得一字評語,或靈或秀,或雄或雅,唯獨這大劍山不一樣,據說在給大劍山蓋棺定論時,高人一時拿不定注意,最後竟是破天荒的給出了兩個字,奇跟險,剛開始大夥還有些喫驚跟質疑,最後反覆琢磨,越想越貼切,無不對那位隱世高人點頭稱讚。

    世人皆知,當今江湖有三大劍道執事,分別來自蜀山劍派,西湖劍閣,以及幽州的萬劍山莊,雖說都是江湖中人給的一些虛名,但多少也反應了一些情況,只要有這三人出來調停的江湖紛爭,江湖中人多少也要給點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說不定最後還能成爲朋友,江湖就是這樣,都說闖江湖闖江湖,這路當然是要越闖越寬纔好,沒人願意越闖越窄。

    可惜,大劍山並未在三大執事之列,有人私下調侃道,要怪就怪那位評定名山大川的高人,沒有將大劍山排進前三,否則這大劍山的話事人必然會是劍道三位大佬之一,至於該把誰頂替下來,這種得罪人的話,自然也就不去胡亂猜測了。

    雖然只是江湖中人的一句玩笑話,但也可見大劍山的底蘊非尋常宗派可比,只是近年來大劍山的聲望卻並不怎麼好,有愈發沒落的跡象,能讓世人記住的彷彿只有那座又奇又險的大山,作爲宗門來講,在江湖上的話語權並不重,原因無他,都是因爲幾年前的那樁事。

    世人皆知,陳天元一路挑戰各門各派,雖然沒有公佈結果,但大夥基本都認定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被挑戰之人皆敗,否則,倘若是勝了當世劍宗,那還不得滿世界的宣傳造勢,能這麼低調?陳天元於荒原隕落之後,有人回憶總結了劍宗的行走路線,從南海之濱出發,先北上,再南下,一路上行跡隱祕,按劍宗的行事風格,下一個被挑戰的必定是這大劍山,可偏偏在這大劍山泄露了行蹤,有好事者推論,定是大劍山主人知道自己不敵對方,偷偷向朝廷告了祕,既避免了一場麻煩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又在那趙姓老人面前立得大功一件,且不管這話真假各佔幾分,但人言可畏,這事在江湖上越傳越盛,由不得人不信,以至於大劍山的弟子走在街上總會引來一些異樣眼光,這也難怪,要說那些江湖小門小派依附朝廷也就罷了,可你大劍山好歹是個江湖名門,怎滴也如此沒有骨氣?就算輸給陳天元又如何,要知道想跟劍宗過招的人多如過江之鯽,那可是常人求也求不來的機會。

    一條小徑穿山而過,兩座高山分列左右,高聳入雲,就彷彿兩柄從天而降的巨劍直插大地,氣勢凌然,其中一座懸崖峭壁,光禿禿的連一根雜草也沒有,就像是一面鏡子懸在山谷間,幾根巨大的鎖鏈倒掛在峭壁上,一眼望不到盡頭,直入雲霄,而隔徑相對的另一座劍山則恰恰相反,怪石嶙峋,雜草怪樹叢生,時不時還能看到松鼠小獸在樹間跳躍穿梭,一條不知是人工開鑿還是天然形成的石道盤旋而上,看上去奇險無比。

    一個身材顯瘦卻很結實的少年走在山腳下,手裏拎着一隻兔子,山腳下鋪滿了大小不一的鵝卵石,上面還有因爲長時間泡在水中而留下的水印以及淺淺的青苔,多半此地以前是一條河流,不知爲何干涸才讓這些頑石裸露在外。

    林鹿站在兩座奇險無比的山峯下,擡頭眺望,即便一路上聽人談起大劍山如何雄奇,如何鬼斧神工,但此刻親眼目睹,仍不免感到一絲震撼,尤其是看到左邊那座光禿禿的劍山時,胸臆無限,彷彿有一口浩然之氣不吐不快。

    林鹿怔怔看了會兒,然後走到一塊較大的石頭前,將兔子跟酒罈放在石頭上,接着到附近找了些枯草乾柴,然後抽出獵刀將兔子剝皮,找根木棍穿過,最後升火將兔子放在架子上慢慢的烤,一整套流程行雲流水,儼然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行家。

    林鹿雙手捧腮坐在石頭上,時不時的翻動一下烤兔,他轉頭看了看身邊的酒罈,自言自語道:“師父,你再等等,馬上就到蜀山了。”

    年輕人在懷中掏了掏,摸出一張羊皮紙,看着上面一個個樣式各異的小人兒,微微一笑,師父劍道造詣是不俗,但這畫工委實不咋地,若不是年輕人知道上面的招式都是老人根據蜀山十八式逐一演變而來,然後一招招往上套,不然誰知道這是什麼東西,即便送給別人說這是一名一品宗師終生參悟的劍道,只怕也會被人嗤之以鼻。

    “開蜀,太白,夜遊,蟬鳴,雲涌,霧隱...”林鹿看着紙上的人兒喃喃念道,“神離,形滅,鎮魂,八千歲,萬壑雷,六龍...”

    當唸到最後一式六龍迴天時,林鹿眉頭一凝,心頭似乎被什麼東西撓了一下,於是開始凝神靜思,可想來想去也沒想出什麼新意,片刻後年輕人睜開雙眼,搖頭自嘲道:“師父一代宗師,悟了半輩子也沒悟透,我又能想出什麼東西。”

    於是將羊皮紙摺好收入懷中,繼續翻動着火中的兔肉。

    就在此時,一道清亮的口哨聲突然在寂靜山間響起,悠悠揚揚,聽得出來那吹哨之人口技不錯。

    林鹿眉頭微蹙,循聲望去,只見山道盡頭走來一個年輕人,那人將劍橫在肩上,雙手則搭在長劍兩端,嘴裏叼着一根不知名的草根,一副玩世不恭的吊兒郎當做派,一見很難讓人生出什麼好感。

    林鹿收回視線不再去看那人,安安靜靜坐在火堆前,自顧自翻弄已經好了大半的兔子肉,剛纔因爲走神,有一處烤得有些糊了。

    那年輕人吹着口哨緩緩走來,看見有人蹲在乾涸的河道邊烤野兔,下意識多看了兩眼,本不想過多留意,只是當他路過火堆時,輕輕抽了抽鼻子,然後就再也沒有挪步的意思了。

    林鹿見對方站在面前,不知對方意欲何爲,擡頭問道:“有事?”

    年輕人咧嘴一笑,開口道:“沒事。”

    然後就地坐了下來,裝模作樣的捶着腿道:“走了這麼長的路,有些累,歇一會兒。”

    林鹿也不再搭理對方,專心烤肉。

    那年輕人的視線一直沒離開火中的兔肉,咬掉一截草莖,微微點頭道:“色澤金黃,外焦裏嫩,肥而不膩,關鍵是沒有任何佐料就能讓它香氣四溢,朋友,你這一手,不簡單。”

    聽到對方煞有介事的點評自己的手藝,林鹿卻沒有一絲自豪感,淡笑道:“色澤金黃也就罷了,關鍵是你連嘗都沒嘗就知道外焦裏嫩肥而不膩,朋友,你也不簡單。”

    年輕人絲毫不介意對方取笑自己,一口吐掉剩下的半截草莖,笑道:“這還不簡單,一嘗便知。”

    說着竟是直接動手去拿火中的兔子肉。

    林鹿趕緊將兔肉挪開,轉到一邊,譏笑道:“怎麼,見誇讚不見效,改搶了是不是?”

    那人打了個哈哈,道:“朋友誤會了,主要是美味在前,情不自禁,情不自禁。”

    林鹿不以爲意,見對方一直看着自己手中的兔肉,不禁想起了那個愛喫的雀兒姑娘,暗覺好笑,對方雖然有些冒冒失失,但似乎也有幾分趣意,於是轉過身來,說道:“不就是想喫兔子肉嗎,至於動手嗎,也不怕被火燙着,待會兒分你一半。”

    聞言,年輕人嘿嘿一笑,說道:“如此多謝兄臺了,相逢便是緣,我叫管浪,幸會幸會。”

    “我叫林鹿。”

    “林鹿,好名字,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年輕人突然住了口,悻悻一笑,因爲他反應過來這好像並不是什麼好的寓意。

    林鹿笑道:“你的名字也不賴,我看你確實有點浪。”

    兩人相視一笑,不再在名字上打趣對方。

    談話間,兔肉已好,兩人也不講究,直接伸手開整,兔子腿一人兩隻,說分一半就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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