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是喜歡,簡直就是做夢都想象不到。
房間的門上貼着大大的喜字,不知道上面抹了什麼東西,看起來閃閃亮亮的,非常漂亮。
會客廳的小桌子上,鋪着一塊帶花邊的紅色桌布,上面擺放着幾盤零食,中間的地方有一個玻璃制的花瓶,花瓶中間插着一束開得異常燦爛的假花。
沈知秋隨後推開了房間的門,只見牀上鋪着大紅色的牀單被套,牀頭的地方還放着兩個挨在一起的布娃娃。
他看着精心佈置的房間,已經打定主意這幾天晚上跟子墨一起睡。
同時不能讓追風靠近房間,不然娃娃被它弄走的話,肯定又玩得包漿,灰不溜秋的。
“夏夏,謝謝你。”
“不用謝我,大部分都是娘準備的。”
雖然東西是她提供的,但是娘可是給了她錢的。
“不過娘肯定特別開心,終於把你給推銷出去了,哈哈。”
“嘿嘿,那不是因爲之前沒有遇到喜歡的嗎。”
“書上不是有寫,寧缺毋濫嗎,我這就是不願意將就而已。”
他以前完全沒有想過,自己會這麼幸運,能夠娶到自己心愛的女子。
好在他堅持了,堅持了二十七年。
雖然二十七歲,在這個年代還沒有結婚,是極爲罕見的存在。
每次看到爹孃爲他的婚事,一臉愁容的時候,他其實非常想妥協。
但是或許是內心存在反骨,不想守着自己不愛的人度過一生,這樣對另一半也不太公平,所以一直任性的拖着。
不過好在就在他快要妥協的時候,他的遇到了蕙蕙,讓曾經的堅持有了個好的結果。
沈知夏看着二哥高興的像個小孩子的模樣,發自內心爲他感到開心。
在原主的記憶裏,二哥在快要步入二十八歲的時候,娶了鄰村一個同樣二十多歲還沒有結婚的姑娘。
對方之所以沒有結婚,是因爲曾經有一個青梅竹馬,去當兵之後就失去了聯絡。
她的爹孃和哥嫂不同意她繼續這麼等下去,最後在媒人的介紹下,嫁給了同樣大齡的沈知秋。
雖然最後他們有了小孩,但是卻並沒有感到他們是相愛的,更多的是相敬如賓的感覺。
沈知夏覺得如今二哥沒有和那個女生結婚,其實應該是幸運的。
無論是對他,還是對那個女生,都是好的。
雖然她曾經沒有談過戀愛,但是看着書上寫的,雙方沒有感情的夫妻,其實生活起來,彼此都無比難受,特別是對方心裏還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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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天,沈知秋帶着沈知冬,沈知春還有村長家的大兒子沈家偉,一起騎着自行車去往了嵐城。
雲平村騎自行車到嵐城,大概需要三個半小時左右。
好在沈知夏在嵐城買了一個院子,正好方便了提前一天去接親,讓他們幾個人不至於凌晨出發。
原本按理來說男方應該派幾個女眷去接親,但是實在是來回不方便,到時候車後座還要載女方的嫁妝,所以改爲了在村口的時候迎接。
婚禮當天,村裏很多和沈家關係好的人家,清晨就過來幫忙了。
沈母更是天還沒亮,就熬了一大鍋雜糧粥,還切了很多鹹菜,主要給前來幫忙的人當作早飯。
大家喫過早飯後,便開始動手幫忙準備中午婚宴的食材。
慶幸的是這次村裏擅長做大鍋飯的廚師有時間,解放了沈知夏的雙手。
她穿好衣服後,便去了隔壁房間,準備把沈子墨給挖起來。
沈子墨小朋友總算是體會到了生活的毒打。
現在每天都要清早起來上學,今天好不容易請假一天不用去上學,都快八點了,還沒有起牀。
“子墨,你再不起牀的話,新娘子就要來咯。”
沈知夏看着縮在被子裏,只露出鼻子以上部位的沈子墨,伸手輕輕的拍了拍他。
“嗚~~~”
“小姑姑,讓我再睡一下吧,我還沒睡醒呢。”
說完,往被子裏鑽了鑽。
“你再不起來的話,我等下就帶大蛋和虎子他們一起去接新娘子哦。”
沈知夏好笑的望着不願起牀的沈子墨,她娘經常早上叫她起牀的時候,應該跟她此時的感受一樣吧。
就在沈子墨還想繼續賴牀的時候,沈知夏一把掀開了他的被子,將他輕而易舉的扯了起來。
“趕緊穿衣服,我們去村口接新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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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點的時候,以沈知夏爲首的接親團隊,就已經等在村口了。
邊上圍了一大圈看熱鬧的村民,還有很多村裏的小孩子。
大家都一臉期待的望着路的前方,伸長着脖子眺望着。
主要是沈知秋娶的是城裏的姑娘,這在雲平村可是頭一回。
之前村長家的三兒子沈家行娶的老婆,也頂多是鎮上的而已。
在村民的意識裏,鎮上要比村裏好,城裏又要比鎮上好得多。
他們也說不清哪裏好,就是覺得一聽是城裏來的,就覺得特別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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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邊去嵐城接親的自行車團隊,此時快要靠近村口了。
早上七點過八分,他們就從秦家出發了。
沈知秋騎着車,載着秦蕙蕙,全程下來,合不攏嘴,一直在傻笑。
而秦蕙蕙卻感覺有點懷疑人生,雖然很高興,但是奈何屁股疼。
雖然下面墊了軟墊,但三個多小時的顛簸,還是有點受不了,好在已經不遠了。
就在幾人奮力踩着自行車的時候,前方突然出現了一個小小的身影,仔細一看正是沈子墨小朋友。
他不想站着村口跟大家一起等。
於是趁着沈知夏鬆開他手的時候,就開始往路上跑,他想要做第一個看到新娘子的人。
其實沈知夏早就知道了他的意圖,只是沒有攔着而已,而是讓追風跟上去保護他的安全。
那個傻小子估計以爲自己計謀得逞了。
沒跑多遠的沈子墨,便看到了幾輛自行車,朝着他的方向駛來。
沈知秋還沒來得及出聲叫他,只見他撒丫子掉頭就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