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貝爾摩德也不例外。
直到安室透出言安慰幾句,她的臉色才稍好些。
朗姆是打算在札幌招待衆人,但出於遠離麻煩的本能,幾乎是所有人都拒絕了他的好意。
雖然蘭瑟對他後續的行動很感興趣,但爲了不暴露琴酒的身份,他決定跟琴酒去其他的地方晃晃,有機會等到下雪的話,還可以去北海道滑雪。
不過從他們帶着兩名手下上車之後,負責開車的其中一人就向後座上打哈欠的蘭瑟彙報:“少爺,有人在後面跟着。”
蘭瑟慢吞吞地伸了個懶腰:“朗姆真是不死心,他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麼呢?”
身旁的伏特加仍舊垂着頭,不過習慣性翹起的腿卻暴露了他的身份。
好在車裏的都是自己人。
“伏特加”不打算說些什麼,他犯了煙癮剛把手伸進了口袋裏,卻摸了個空。
某人這纔想起來現在的身份,只好抱起手臂繼續忍耐。
等找到了落腳的民宿,蘭瑟就在自動販賣機那邊買了煙回來。他把煙交給琴酒時,男人問:“打火機呢?”
“吶,用這個吧。”蘭瑟在民宿裏掃了一圈,最後在開放式的廚房裏找到了一隻點火器。
它好像是用來點蚊香和竈火的,所以就被放在櫃子裏。
男人在緩緩地吐出一口白煙後,伸手將五指都貼在了自己臉上,再次拿開手時,手掌上已經多了一張僞裝面具。
這對蘭瑟來說並不是什麼稀罕事。
令他驚奇的是,在琴酒下頜骨的位置上,竟然用透明膠帶貼着一根針管。
“靠!我說朗姆怎麼一直找不到兇器,你貼的地方也太危險了吧?!”
這男人剛要笑,又被蘭瑟兇巴巴的喝止:“不許要,要是針孔扎進皮膚裏,你小命就玩完了!”
男人反問他:“怎麼?你不會救我嗎?”
蘭瑟沒好氣地瞪他。
要不是現在不方便打架,他真的很想給這傢伙兩拳——仗着自己得寵就得寸進尺,欠收拾!
蘭瑟對他又愛又恨。
一邊想給他點顏色看看,一邊又覺得愛妃這麼討朕喜歡、朕寵他一點又怎麼了?
膠帶粘着針管被撕着帶了起來,整個被扯下來的時候,蘭瑟才湊近看了一眼,發現針管細小的眼上被堵住了。
“你倒是聰明,還曉得把針眼堵死。”
琴酒用手揉了揉快麻木的下頜,平靜道:“以前的暗殺手段,爲了不讓針被發現,就會先穿刺在自己的身上,藏在皮膚裏。如果不封針孔,任務還沒完成自己就會先丟掉性命。”
這話聽得蘭瑟深受震撼,心中隱隱有所觸動。
他湊近後在男人的脣邊輕輕觸碰,然後捏着他的耳朵提醒道:“我勸你小心謹慎,就算你有九條命,這麼浪的話也是不夠用的。”
琴酒反過來勒緊了蘭瑟的腰,在他面上和脣上留下了狂亂的痕跡。
“放心,我現在很惜命。”
民宿的窗簾半拉,蘭瑟縮在沙發的一角,看着琴酒在帶來的筆記本上操作着什麼,突然想起了少年時期的他,不禁問他。
“對了,你從少年的自己手裏拿到的東西是什麼?”
“那個瓶子嗎?”
“嗯。”蘭瑟比劃了下,“好像還是綠色的液體,裏面泡了什麼?”
“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