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嵐那次到江南省來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被林易叫到了他辦公室裏面,當時他讓我把夏嵐叫出來中午一起喫飯可是被我找理由推卻了。後來我和夏嵐去枯禪寺回來的時候林易對我說,有一家外省的上市公司老總到了江南省,希望夏嵐和我一起去陪陪。

    後來我們就去了。

    如今我已經知道枯禪寺裏面發生的事情是一場騙局,那麼此時我就不得不去想這樣一個問題:那位省外來的上市公司老總難道也是真的嗎?

    進入到夜總會的包房裏面後那三個女孩說要去方便一下,於是我就趁機問了夏言冰一句:“夏大哥,彭慧真的是你公司職員嗎?”

    他詫異地看着我,“當然。老弟,我騙你幹嘛?”隨即他低聲地問我道:“不過今天我們只是唱唱歌娛樂、娛樂,老弟喜歡這樣的事情,大哥下次帶你去一個地方,保證好玩。而且裏面的女人並不比她們三個差。”

    我哭笑不得,“夏大哥,我可不是那意思。只是隨便問問。對了夏大哥,她到你公司多長時間了?”

    他說:“有接近兩年了吧?”他忽然怪怪地來看着我,“老弟,你是不是喜歡她?需要哥哥我暗示一下她嗎?我只能暗示啊,畢竟她是我的員工。”

    我急忙地道:“別,我可沒那意思,只是隨便問問。上次我和她發生了點小誤會,所以想順便了解一下她的情況。沒事了,我是男人呢,怎麼可能和女人斤斤計較?”

    他看着我,很懷疑的眼神,“你們見過面我倒是相信了,但是以我對小彭的瞭解,她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和別人發生衝突的。她的職業就是去幫助公司和客戶單位搞好關係,應該知道山不轉水轉這個道理。”

    我知道不可能輕易騙過他,畢竟人家是做大生意的人,智商肯定比一般人高多了。我看着他怪怪地笑,“女人嘛,脾氣再好的女人她還是女人,一個月裏面總有那麼幾天會情緒異常的,更何況那天和我在一起的那個女人也正好處於煩躁期。”

    他張大着嘴巴,“啊,哦?這樣啊。哈哈!老弟,你說話真好玩。”

    我也笑。

    其實我知道他依然不會完全相信,但是我知道像他那樣的人,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去追問這樣一些枝節細末的事情的,畢竟他是幹大事的人。也正因爲如此,我才用這種玩笑的方式去將事情掩飾了過去。

    不過此時我已經決定不再去問彭慧具體的事情了,因爲去覺得那件事情的真假都不再重要。如今,林易通過枯禪寺的住持欺騙我和夏嵐的事情早已經被證實,他那樣做的目的就是爲了得到夏嵐。既然如此,那位省外上市公司老總的身份是真是假多萬來講又有什麼意義呢?

    這裏面的道理其實很簡單:既然林易採用了那樣的方式讓夏嵐與我分了手,那接下來他要找一個與夏嵐見面的機會所以再次讓人冒充什麼上市公司的老總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因爲當時他唯一的目的就是爲了讓自己又機會先見上夏嵐一面,然後纔有接下來去追求她的緣由。

    是他用了那樣的方式讓我和夏嵐分了手?此時,我忽然想起這件事情來。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林易或許並不知道我和夏嵐之間的關係,但是我卻在剛纔那種無意識的狀態中在腦子裏面出現了這樣的一種概念。

    應該是這樣,既然林易當時知道夏嵐到了江南省,那麼對於她和我之間的關係還有什麼不明白的?說到底他做的那一切只是爲了把她從我手裏奪過去罷了。不,也不完全是這樣,因爲我記得他在追求夏嵐之前曾經問過我和夏嵐的關係的,我當時回答他說我和夏嵐只是朋友,並沒有其它任何的關係。也許這纔是他去做後面那一切的主要原因吧?也就是說,他針對的其實並不是我,而他的一切目的都是爲了得到夏嵐。

    不過話又說回

    來了,即使是他真的就是想要從我手上把夏嵐奪過去又怎麼樣?畢竟我並沒有想和夏嵐結婚的想法,更何況吳亞茹還是他的女人呢。這其實也叫一報還一報。

    所以,那件事情的真假對我來講已經不再重要了,而且我估計倒是假的可能性居多。今天彭慧見到我的那第一眼以及剛纔夏言冰的話就基本上可以證實這一點了。

    只不過這裏面還有一個問題:林易究竟是怎麼知道了夏嵐到江南省來的事情的?

    反正他的辦法多,或許僅僅是偶然也很難說。我心裏想道。

    對於有些想不明白的問題,最好的方式就是暫時別去繼續想,因爲那樣會讓人感到頭痛。

    至於林易是以何種方式去找到她和那位中年婦女的,這依然並不重要,因爲那樣的事情對林易來講非常簡單,就是我也很容易安排。也許當初他不會想到我會在今天這樣的場合與彭慧見面,也可能他當時根本就沒有想今後的事情,因爲他完全自信自己最終可以和夏嵐在一起,所以過程就顯得並不重要了。而且他當時也知道了我並不是那麼的在乎夏嵐,所以即使是這件事情被後面揭穿了也無所謂。

    此刻我心裏明白一點:如果今天我不去問彭慧上次的任何事情的話,說不定她的心裏還會變得忐忑起來的。

    我相信,她這樣的忐忑很可能讓她去給林易彙報今天的事情。

    這倒是我希望的結果。和上次寺廟的事情一樣,只需要我通過一定的渠道把我知道其中真相的信息傳遞給林易就可以了。這樣不但可以顯示出我的大度,更可以讓他明白一點:今後這樣的事情還是少做的好,大家都不是傻子。

    此外,上次黃省長對我講過的那幾條原則也讓我只能做出這樣的決定,況且如今林易已經替我找回了孩子。所以,我不應該再去計較他以前的事情。

    他是真心在喜歡夏嵐的,這一點我不再有任何的懷疑。

    不過我心裏在想一個問題:這次林易和我父親一起去到加拿大後,林易究竟用什麼方式說服了施燕妮的呢?

    那一定是林育拿出了一樣足可以讓施燕妮心動......或者是讓她不得不就範的東西。

    就範?猛然地,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我心裏在想,如今唯一能夠讓施燕妮就範的就是她指使殺人的證據了。我記得童瑤對我講過,那個殺人兇手至今都還沒有找到。假如那個人現在在林易手上或者曾經在林易手上的話,那他掌握施燕妮指使殺人的證據並不難。

    而對於林易來講,他能給找到那位殺人兇手似乎也並不是什麼特別困難的事情。只要拿出足夠的錢,然後通過一定的渠道,那個殺人兇手肯定就會無所遁形的。其實這也就是警方與私人辦案的不同,說到底還是錢和渠道的問題。

    此時,我心裏就在想:如果我是林易的話在遇到這樣的事情後會怎麼去做呢?嗯,很簡單,我一定懸賞五百萬,然後讓黃尚告訴黑道上的人幫我捉拿這個兇手。當然,也許並不需要五百萬那麼多,不過有句話叫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我相信在這樣的方式下要在警察前面找到那位兇手並不是什麼難事。

    而對於施燕妮來講,無論無論她逃到地球上的任何一個地方,這樣的證據對她來講都是致命的,因爲這是殺人罪。

    應該是這樣,否則以她對我孩子的那種感情,以她對林易的背叛的憤怒,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屈服於林易的。

    可是她屈服了,林易替我抱回了孩子就是最好的證明。而且我也完全相信一點,那就是林易此次出去的第一目的並不是爲了我孩子的事情,而是爲了夏嵐,爲了她今後的安全。

    不過對於我來講這些依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孩子已經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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