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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下去

    傑西利弗莫爾,美國投機家,1877年生於馬薩諸塞州農村。父親逼其子承父業,他憤而離家出走,小學剛畢業就進場了。

    他從5美元開始做起,40年後則一筆淨賺1億美元,股票史上無人可及。也確實如此,紐約時報在1999年舉行了一場投票,他當選爲“百年美股第一人”,把正當時的巴菲特、索羅斯、彼得林奇遠遠地甩在後邊,把作古的江恩、艾略特、格雷厄姆等也甩了好幾條大街。本書是記者埃德溫利以他的口述爲基礎寫的小說。

    華爾街是個造神的地方,這裏從來都不缺神。每個時代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爲兩代人的偶像。他年輕時崇拜的名字,對我們來說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愛迪生傑羅姆、迪肯懷特等。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爲迅速,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相繼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忙,只是後來又被新的衆神取代。也許再過幾十年,就沒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爲到時會出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時代。

    沒有人能成爲兩代人的偶像,除了一個人,那就是利弗莫爾,他穿透了時間之牆。

    利弗莫爾是瘋狂的。如果你和投行業打過交道,就不難理解利弗莫爾的生活了:他在美國和歐洲有多處豪宅,有兩艘長達90米的遊輪,情人最多時高達二十幾個,豪華舞會更是夜夜笙簫這些放到現在也算很奢侈了。而當時的美國股市,天天有人跳樓。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人們對他憎恨到了極點,甚至說要暗殺他。與他同時代的大師江恩雖然承認他在交易上的偉大,但同時也指責他“貪婪地追逐金融資本的利潤,一旦成功獲取了鉅額利潤又忘乎所以,大肆揮霍”。

    財富來來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爾的偉大,不僅僅在於他的盈利,更在於他犯過的錯誤。他說:“知道不該做什麼,比知道該做什麼更重要。”任何人進場,都不是來撿錢的,是來贏錢的;要贏錢,就得有經驗。而每一個經驗,都必須用真金白銀來買或看着別人去買。成長就是試錯,對交易商來說尤其如此。

    利弗莫爾的成長是漫長的,他幾乎什麼都做過:他做過散戶,當過主力,做過操盤手,幹過承銷商,操縱過美國的國計民生,在股票和期貨市場做空做多都大賠大賺過他的一生,是一份從14歲入場到63歲共49年經驗的總結。投機商能犯的錯誤,他都犯過了;投機商將犯的錯誤,他也都犯過了。他提出的各種規則,不是幾千塊幾萬塊換來的,每一條都是幾百萬美元買回來的,所以比真金白銀更加有價值。

    如果說格雷厄姆巴菲特的老師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羅斯是“股魔”,王亞偉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聖”,那麼利弗莫爾就只能叫做“股癡”了。爲什麼呢在只有一百多年的股票歷史中,他在股市待了半個世紀。

    大部分在股市賺過錢的,後來都離開去做投資了,不管是索羅斯還是巴菲特,不管是格雷厄姆還是彼得林奇。股市上沒有常勝將軍,沒有人能幾十年不敗,如果貪戰,最終必有一次大跌。和利弗莫爾同時代的摩根和洛克菲勒等,則開山挖油建鐵路,搞的是實業。但利弗莫爾從來沒有搞過投資,也沒有做過實業,他癡迷股市,不肯離開,直到63歲時死亡纔給自己的交易生涯畫上句號。據他自己說,這是因爲他沒有別的營生,什麼都不會幹。畢竟他只是小學畢業,讀書少,別的也幹不了。

    最後要說的是譯本。喜歡讀書的人總會發現,翻譯作品很難懂。但我們從不抱怨,我們說:“人家是經典,是大師寫的,咱看不懂很正常”但我發現:看不懂的只是翻譯作品,原版英文書還是很簡單的。

    原來,英文書越經典就越簡單。如果它不簡單,大部分美國人看不懂,那它怎麼引領美國人的思潮,併成爲經典呢中國人讀不懂外版經典,不是因爲經典難,只是譯本的問題。

    我不能吹噓這個版本多麼好,但我可以毫不羞赧地說:這個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強一百倍。

    就拿本書的第一句話來說吧:“我graar school剛畢業就參加工作了。”針對這句話,彼得林奇說:“只要可以做五年級的數學題,你就有了基本的技能。”那很顯然,graar school是“小學”的意思。但是市場上流通的大部分版本包括我之前的版本,都譯作了“中學”。原來,graar school,在英國是“中學”,但在美國卻是“小學”。

    翻譯錯誤或語焉不詳,你就不知道它在說什麼,就被剝奪了從經典中獲得真知灼見的機會。利弗莫爾是一個智者,現在你和他擦肩而過,和智者擦肩而過就必須得有所收穫纔好,不然就像賣掉一支股票卻眼睜睜地看着它暴漲了一百多塊一樣,人會後悔,想補倉又不敢。

    而這個版本和好股票又不同,不會瞬息萬變,它很有耐心,一直會等你回來,再慢條斯理地跟你講完一份49年的交易經歷,半個世紀的起起伏伏,一份從5元本金到月入1億的故事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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