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七十年代那場戰爭 >第八百六十六、面對敵手
    一輛高級指揮車內,李玄武對着電視屏,向特戰大隊發佈作戰命令:我命令,三分隊按計劃對紅軍實施騷擾,一二分隊立即佔領重要位置,對敵方重要設施進行破壞,癱瘓其指揮機構。

    “是”

    三個分隊長几乎是異口同聲地做出表態。

    佟雷擡手看看腕上手錶說,“離全面開戰還有50分鐘,抓緊時間前進。”

    那個文化人用四川口音問,“聽那個士兵說,前面的路不太好走,是不是有陷阱。

    這個文化人,名叫鍾輝,四川重慶人,主要技能是狙擊手,但也擅長搏擊。

    佟雷不在意地說,“他們都是死人,說啥你都信。既然你信,你就去前面探路。”

    “是”鍾輝答應一聲,帶着自己的副射手向前跑去。

    現在,從車上下來的所有人員全都恢復了軍人裝束。武器在手,各有特色,有背炮的,有帶槍的,輕機槍,重機槍幾乎都有。

    既然是出來混的,哪能沒有各種傢伙式,誰知道戰場上會遇到什麼情況,如果僅帶着輕武器,遇到敵方裝甲怎麼辦,沒有破甲武器的可不行。萬一再碰到難啃的碉堡之類,或者遭遇到衆多敵人的進攻後,火力不猛可不行,這就需要機槍發揮更大作用。然而一般的機槍可不行,必須是重機槍,但其威力也不同,其能力自然沒有可比性。那麼,會是什麼樣的機槍呢!才能夠在特戰部隊中大顯神威。

    只見一名大個子戰士正揹着加特林M134重機槍出現。他隨身帶的子彈裝在一個鐵盒子裏,彈鏈老長,看上去威風凜凜。這是我們在電影、電視中經常看到的。

    由於這是一支特種部隊,所以他們隨身攜帶的武器門類衆多。帶炮字的,自然有迫擊炮、無後座力炮等小口徑的炮。不過,不是每人專會一樣特長,他們應是全能的,什麼都會,因此帶的物資也會是齊全的。

    但是,他們每個人都有主業,作戰中都有分工,在帶好自己物品的同時,還有增加部分,那就是對重機槍手的幫助,因此,這些戰士每人都替加特林多帶些子彈。

    不帶可不行,因爲這挺機槍一旦響起來,噴出的子彈叫彈雨,會向下雨一樣,甚至別它還要快,消耗百十發子彈也只是頃刻間。如果光憑射手身上那一盒子彈,那是遠遠不夠。所以他們纔想了這一招,要所有人員都要幫着帶一些。如果不這樣,光讓機槍手自己帶,別說是打仗了,光是需要用夠的子彈就把他壓趴下。

    我們剛纔在車上可沒看到這些武器,怎麼眨眼之間全都出來了。這就是僞裝,不這樣做不行,因此說,私自帶物品,也是門學問。

    佟雷看見鍾輝跑遠,然後對其他人說,成尖刀隊型前進。

    特種部隊的戰法自然與其他兵種有些不同,他們用的都是非常規作戰方式,用一些詭密的語言形容,自然是悄悄的進來,悄悄的出去,自己最好別受一點損失。

    也就是說讓人家吃了大虧,而且自己人還別受損失,最好連一個人都不想死,這就是特戰大隊的宗旨,否則,人打光了,即使完成了任務,那也不叫專業。

    尖刀隊形形成後,按照安全距離要求,那就是一里多地長。而且,一個分隊還要分成若干戰鬥小組。有負責偵察的,有壓後的,還有保護左右翼的等等。總之,一方有情況,其它方面都會自動進行補充和壓制,決不能讓自己人受到損失。如果敵方夠兇,自己打不過,那就抓緊時間撤。

    按說,這個隊形已經有偵察的了,但還不夠,把鍾輝放的更遠些,就能更好地發現敵情。

    有人說,放無人機啊!那不是更好用嗎!

    這方法真不錯,更高級,只可惜那時還沒這玩藝,即使有也是在美軍中剛剛鋪開,還沒輪到我們,偵察的最好辦法,還是人的兩眼,再加上高倍望遠鏡。

    此時,把鍾輝放出去,還真的起了作用。

    只見鍾輝帶着搭擋一路小跑,直奔曠野中的最高點。只有在最高處才能看的最遠,也能對低矮出的各個地界一目瞭然。

    藍軍已經突破了紅軍的第一道卡子,但這不是防線,還沒有到兩軍開戰的地界裏。

    卡子之後,那就是敵人的縱深,在這個區域內,情況就沒那麼泰然了,不然的話,還怎麼叫防守。

    果然,鍾輝遇到了抵抗。

    就在鍾輝和他的搭擋兩人快速向前飛跑時,一聲槍響打的鐘輝腳下冒起一股白煙。

    還好,這不是一發炮彈,如果打過來的是迫擊炮,鍾輝就是會飛,恐怕也得被炸掉半個翅膀。

    鍾輝這一驚可不小,知道遇到了是什麼人。既然人家打的是冷槍,十之八九對方是名狙擊手。多虧他打的不準,不然,鍾輝就會中彈,中彈之後也只有退出戰場,接下來的熱鬧就跟他沒關係了。

    鍾輝意識到危險,趕緊叫着搭檔名字兩人瞬間趴下。只有趴下,目標纔會更小些,但小了也不代表着對方就看不見,如果再看見,接着再有一發子彈過來,那可真的完了。

    鍾輝不敢停留,看出前面有塊大石頭,兩人拼命地向那裏爬。但是,他們的隱身之地仍在對面槍手的視野之中,只要被看見,對方仍然會開槍。

    果然,又一發子彈打過來。

    鍾輝判斷出,打過來的子彈非常少,足亦證明,那裏的敵人不多,如果是一人,十有八九此人跟他一樣也是狙擊手,這樣就好辦了。辦法是有,但這也絕不是呆在原地不動,人家就沒辦法了,短時間還行,稍稍長些,那就會致命。

    於是,鍾輝對搭擋說,“你隱藏着別動,等我過去把敵人引開。”

    隨後,鍾輝從地上跳了起來,快速向前跑,採用閃轉騰挪地手段躲避着對方。

    看見鍾輝敢從地上站起來,隱藏在高外的敵方狙擊手肯定是氣壞了,認爲鍾輝是小看他的槍法,一槍沒打中,再次沒打中,而且人家還站起來,大明大擺地過招,這不是欺負人嗎!

    就在鍾輝向前跑時,敵方狙擊手連續向他開槍,從射擊的速度上看,對方可能用的是88式狙擊槍。不然,換彈的速度沒這麼快,不可能是連續的點射。如果照這個速度,鍾輝一個不留神,真有可能會被打中。

    狙擊槍的子彈是與步槍子彈有區別的,一顆步槍子彈打在身上可能不會致命,但狙擊槍就不同了,即使沒打在腦袋等重要部位上,但他會在人身上挖出一個大洞。既然有了這個洞,那可不是輕意用繃帶就能堵住的,十有八九人就會被血液流乾而死。這就是爲什麼士兵都怕狙擊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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