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游戏的完整理解应包含两个层面上的意义:行为层面上的游戏活动方式和精神层面上的游戏精神状态。随着认知发展水平的提高,实体性的游戏行为已经不能满足儿童成长的发展需求,儿童日渐渴求开拓更广阔的游戏的空间来证实、发展自己,意欲寻求更广阔的解决对成人的依赖和发展个体精神的内在成长之间矛盾的途径。童年期的儿童心理发展在进入前运算阶段时,就已经开始拥有了表象思维的能力,感知、运动阶段的身体游戏逐渐开始向精神游戏迁移延伸,“儿童已不再满足于游戏的简单幼稚的模仿行为,而欲在更广阔自由的精神想象领域里来扩展这种投射和释放的愿望,文学,恰恰最适合这种要求。”文本阅读的审美活动因此在儿童的心智成长中开始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孙建江指出:“儿童心理能量中‘玩’的成份相当的大,但是儿童又常常是主客不辨,物我不分的。他们常把客体当做主体,而把主体当做客体。因此儿童在‘玩’(宣泄)的时候,势必要把外部的世界呈于自己的主观的创作之中,并将外部世界不断加以生命化,加以改变。这一过程表明儿童强烈的‘参与’愿望,儿童渴望通过游戏活动来了解、把握外部世界。”儿童的阅读不是一种被动地接受,而是一种主动地探求,阅读中的文学接受为儿童延伸了游戏体验的空间,满足了儿童的游戏需求。儿童在阅读中寻找着各种体验的可能,男孩子的英雄梦想,女孩子的浪漫情怀,都可以通过阅读在书中找到归宿。这种丰富的审美感受可以使儿童们超越四平八稳的现实生活,给他们一个足够自由的空间,他们可以体验潜意识中无限渴望但又无法实现的愿望。
儿童在阅读参与和接受过程中所显示出的独特审美心理,往往影响着儿童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及社会功能的最终实现。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应该充分意识到儿童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在创作中注重作家创作精神与读者审美心理期待的契合,深入理解、尊重并践行儿童的阅读接受心理,其作品才能令孩子们真心喜欢。王泉根认为:“作为外部刺激一个方面的儿童文学作品,只能在适应接受对象主体结构同化机能的状况下,才能进入其审美视野;反之,如果作品与接受对象不具有同构性,也即超出了少年儿童主体结构的同化能力,那么,艺术符号就不能整合于他们已有的智慧结构之中,死信息无法转化为活艺术。”儿童文学是属于儿童的,儿童文学与儿童接受心理的同构性,在于对游戏的追求和认同。游戏是进入儿童精神世界的“通行证”和“桥梁”,游戏打开了儿童通向“另一种生活”的窗子,那里,有一种自由的力量存在着和行动着,促发儿童超越现实的羁绊,释放生命的活力,走向心灵的成长。
从根本上说,游戏是儿童的一种精神状态,而不仅仅是行为层面的活动方式。山东师范大学丁海东教授认为:“游戏不单纯是一种外显行为的呈现,更是一种精神特质的表达。它不仅仅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精神。正是作为一种精神,游戏在整个童年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从而成为儿童生命与成长的一种状态、一种方式。”着名儿童文学理论家朱自强也指出:“在儿童生活中,游戏是一种精神的体现,游戏是儿童理解、体验、超越生活的方式。”儿童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在大力倡导“人文关怀”的二十一世纪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教育发展中儿童精神生活的重要性。承认个体生命的存在,鼓励个性的自由发展,歆享生命成长的愉悦,游戏精神亦成为新时代备受关注的教育话题。丁海东在《论儿童的游戏精神》一文中明确指出:“游戏精神就是儿童的精神,并渗透、贯穿于儿童生活的全部过程之中。它携裹着原发性的生命动力,承蒙着后天社会文化的熏染,并以不断成长的姿态演绎出儿童生命与成长的历程。然而,游戏精神又不仅仅是童年生活与发展的产物,它也在以一种完整与和谐、自由与创造的精神倾向,赋予儿童生命与成长以完整与和谐、自由与创造。”游戏一旦被视为童年的一种精神状态和精神趋向,便成了儿童天性和童年精神的代名词。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游戏的精神远比其活动自身更具有教育价值,儿童精神世界中游戏精神的缺席,是对儿童天性和成长秩序的漠视和背离,观照和呵护儿童的游戏精神,是教育活动中顺应儿童天性法则的体现。
读懂童心,呵护童心,杨红樱用文字构筑了孩子追求梦想与纯真的大厦,佑护了千百万儿童成长的心灵。“游戏精神”是杨红樱破解童心的密码所在。借助游戏精神的神奇魔力,杨红樱掌握了一条通向童心的神奇之径,富有游戏精神的文学作品的创作,从孩子的视野中来,到孩子的心灵中去,犹如一双无形的手,把儿童拉回到了阅读所营造的诗意与梦想当中。一部部走入少年儿童内心世界的极具亲和力的作品,在创作上实现了作家的艺术追求与读者的审美心理的成功契合,引领儿童实现了从外在动作游戏向内在“精神游戏”的心灵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