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少年少女狐狸與魚 >風流才子柳大狀(上)
    幾人進了城,見城內一片清爽,一條南北通暢的大街上高樓林立。

    賭坊、酒肆、茶館、錢莊、綢緞、脂粉分門別類的招牌立在兩側,但是仔細瞧去,各類招牌筆直成一條線,從未越過樓身三尺,兩旁各有小的地攤,每隔丈半一個,絕不會擋住商鋪的店門,來往行人分東西兩行,就如同中間有一道分水嶺,無人越線。

    幾人先尋了一處客棧,客棧內裝飾並不豪華,但勝在乾淨,每間上房三日一吊銅錢,童叟無欺,這條街上都這個價。洪七便更想會會這位文城太守了。

    折騰了一日,幾人點了些酒菜送入房間內,簡單對付了幾口便去尋了周公。

    洪七推開窗戶,發現今天是滿月,一輪圓圓的月亮上隱約能看清一隻玉兔的身影。

    他坐在窗前,一條腿彎起,一條腿懸在窗外,喝一口酒,看了一眼榕樹下面的那個人。

    那人也帶着一頂斗笠,卻並不掛酒葫蘆,半靠着榕樹,懷裏還抱着一把刀,一把漆黑的刀,沒有刀刃。

    那人右手一直保持握刀的姿勢,刀不離手,手不離刀,手起刀落之時便是一顆人頭落地之聲,那人是名刀客,也是一名刺客。

    “上來喝一口?”

    那人擡起頭,扶了扶斗笠,滿臉都是未理乾淨的胡茬,眼神有些迷茫的看着洪七,點了點頭。

    黑狐已經入睡,兩條尾巴卻還在搖擺。

    桌子上擺了一根蠟燭,燭焰時不時隨風擺動。只有一壺酒,坐着兩個人。

    “你曾經是一名書生?”

    “是”

    那人右手中指關節處有厚厚的老繭,顯然是常年握筆所至,左手放在桌上五指平攤,就像在壓一張宣紙。

    “現在要殺人?”

    “不是。”

    少年問的很平淡,刀客答的也很平淡,這是一種久經殺伐磨礪出來的心如止水。

    “難道要殺我?”

    “我不想殺一個好人,也不想一個好人死。”

    刀客喝了一口酒,身影側過了一襲紫衣,消失於黑夜。

    那個人很危險,因爲洪七沒有感覺到危險,紫衣卻出現了。

    他們來文城的目的就是殺人,殺一個叫羅嬌的女人。

    羅嬌曾經是曹大官的二夫人,曹小蠻稱之爲羅夫人,羅夫人不曾習武,但是她現在的夫君是一位天機榜的高手,也是洪七的熟人,禁軍統領徐李。

    要殺羅夫人就要先殺徐李,那名刀客有可能是徐李的部下,那麼徐李就是他口中的好人。

    洪七不去想太多,或許刀客很強,卻絕對殺不了他,熄了蠟燭,倒頭便睡。

    紫衣本是在曹小蠻房中,此時卻沒有回去,還是習慣性的趴在了牀頭,第二天早上醒來時,洪七的牀頭上卻放着一把紫竹劍。

    曹小蠻沒有睡好,紫衣離開後她便沒有睡着,她不知道刀客的存在,也沒有去動星演棋盤,因爲她答應過洪七,除非到了危急時刻,否則不再去耗費心神,甚至是壽元。

    一行人洗漱完畢,早餐是豆花油條,還有一碟精緻的小鹹菜,兩顆雞蛋。

    喫過早飯,幾人來到了文城縣衙,恰好碰上了一樁官司。

    縣衙正廳裏掛的是明鏡高懸。匾額下面是一位中年男子,鬢角與鬍鬚一絲不亂,雙目炯炯有神,穿一身淡藍色官服,官服上畫的是日出東海。

    只聽文太守驚堂木一拍,兩邊兩排各十六名皁吏山呼“威武~”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何人指證?”

    堂下一名臃腫卻身穿華服的婦人下跪說道:“民婦張氏,狀告府上丫鬟小翠,偷拿府上財物,接濟本家。”

    旁邊是一名妙齡少女,容貌並不出衆,聽她說道:“大人,民女只是拿了二十個雞蛋,那雞蛋是府上一處荒院內散養的幾隻母雞所下,並無人拾取,丫鬟婆子都曾拿過,府上管事也說了,不甚要緊。”

    這樁官司看似荒誕,府上下人就偷了二十個雞蛋,府上可自行處理,或打罵責罰,或趕出府去皆可,何須鬧上公堂?怕是一來文太守治城極嚴,不敢隨意動用私刑,二來這大婦與這小丫鬟之間還有些不爲人知的隱情,洪七心裏已經明白了幾分,只等後續。

    “大人!府上財物皆是我張府所有,不告而拿是爲偷,這丫鬟是盜竊之罪!”

    “小翠,本府且問你,拿雞蛋時是否與夫人或者張老爺言明?”

    “未曾,只是與府上管事知會了一聲。”

    “府上管事並不能隨意處理府上財物,依我出雲律例,盜竊雞蛋十二顆以上視爲偷,按律仗二十!”

    “大人!民女情願一死,也不受那羞恥之刑,還望大人成全!”

    文太守臉上微微露出了爲難的神色。

    黑狐搖了搖尾巴:“不就是打屁股麼,怎麼就是羞恥之刑了。”

    “不只是打屁股,是光天化日,脫了褲子打屁股,這二十棍子打下去,這小丫鬟還怎麼見人?”

    “什麼?你這狗官好生糊塗!竟要爲了二十顆雞蛋斷了這丫頭的生路!”

    黑狐罵的痛快,卻聽到堂上驚堂木又響:“何方妖物?膽敢咆哮公堂?”

    皁吏又山呼威武,各個面露怒容,看熱鬧的百姓也齊齊看向洪七一行人,眼神兇悍。

    “大人且慢!在下以爲不妥。”

    洪七不知何時手上多了一把摺扇,就這麼大搖大擺的在公堂左側一處座椅上坐了下去。

    文太守微微一怔:“先生可是有官身?”

    洪七起身拱手作揖道:“在下柳煙雲,去年科考僥倖提了個舉人。”

    “那是該賜座。”

    黑狐捂着嘴巴偷笑:“這洪大爺編起瞎話來一套一套的。”

    曹小蠻說道:“並不是瞎話,是我煙雨樓給的通關文牒上,他確實是舉人柳煙雲。”

    “那你呢?”

    “妻田氏。”

    文太守並未聽到二人的竊竊私語,開口問道:“先生以爲有何不妥?”

    “依我出雲律,偷盜者杖二十,但是若因這梃杖之刑打死了人該當如何?若要是逼死了人,是否可以以謀殺論?如此,兇手是何人?幫兇是何人?”

    文太守捻着鬍鬚,眼神飄忽不定。洪七早就斷定,此人正直不阿,而且錙銖必較,如有疑慮,定會先弄明白,就如同城門口那名官差一樣,絕不會武斷定論。

    “不如大人先將如此情況修書一封,上報京城,等京城出了定論再做決斷不遲。”

    “先生所言極是,那就羈押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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