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明祀 > 109、大明朝堂風雲涌
    而張璁卻卡着這個點,否認楊維聰稱劉備是以小宗入大宗,繼統繼嗣論調。

    楊維聰一時語塞,無法進行辯駁。

    他又不可能撒潑打滾,稱歷史乃勝利者書寫,或是史書不可信云云。

    且不說數千年信史工作,便讓這位飽讀詩書的新科狀元,說不出如此沒腦子的話。

    但說裴松之已然在《三國志》標註清清楚楚,「於時英賢作輔,儒生在宮,宗廟制度,必有憲章,而載記闕略,良可恨哉!」

    而裴松之乃宋人,距離劉備立國不過百餘年時間而已,又是史學大家,奉命標註《三國志》,所見三國時期遺留史料,遠盛其他朝代。

    既然其人稱「載記闕略」,則必然是屬實,這點任何人也未曾否認過,所以無可辯駁。

    然陳壽爲漢建興十一年生人,幼年、青年一直生活於益州,如這種續祖大事,不可能會不知道。

    如果真有續論祖先,立國之宗廟,則以陳壽著史謹慎之名,不可能會不記。

    是故,除非挖出劉備、劉禪、諸葛亮等重要人物墳墓,有出土實證否定陳壽所記,不然楊維聰無法反駁張璁。

    張璁見楊維聰半天無言,當即拉着夏言,攜手而去,只留下楊維聰等人立於宮門。

    初次出場,就被張璁一頓毒打的楊維聰,一時間也變得垂頭喪氣,搖首往衙署走去。

    不過其鬥志依然未消,雖此次初戰失利,然並不意味着,楊維聰就此認輸。

    劉備、劉淵典例被張璁否決,可中原三千年傳承,小宗入大宗之事,且非早生養之例,雖然不多,但也不會缺少。

    一次兩次失利,並不算什麼!

    能笑到最後,纔是真勝利。

    皇帝想要繼統不繼嗣,首先需要過文武百官這一關。

    自古社稷傳承乃是重中之重,皇帝想要挑戰固有禮法,休說衛道士,便是宗親、勳戚未必就看的過去。

    看熱鬧的衆人見兩個主角走後,自然也不會留在當場,遂也各自散去。

    隨着百官各自回到自己衙署,提及皇帝所提議興獻王祭禮之事,大明官場掀起一陣滔天巨波。

    百官此前只以爲,重新議定宗廟制度,皇帝便不會再有太大波動,沒成想皇帝不但沒有停下,反而欲掀起更大風波。

    給事中朱鳴陽、史於光,御史王溱、盧瓊等未曾參加文淵閣會議百官勃然大怒,尤其聽到張璁之論,更是恨不得將其扒皮拆骨,方能解恨。

    萬事有反對,便有同意,對於張璁之言同意着,也不在少數,當然觀望黨同樣也不在少數,比如嚴嵩便是其中之一。

    如此大事,自然不會僅限於朝堂,無論贊同亦或否定者,皆須足夠實力,故而下班回家首要之事,便書信四方,寄給同科、同鄉、好友、同黨,無論在野之士,還是在任之人。

    再差勁的人,都免不了有兩個狐朋狗友,更何況當官之人?

    可以想象,隨着朝廷邸抄以及個人書信散發出去,大明將會掀起何種風波。

    但是已經無人來得及顧忌。

    難不成世上還有比宗廟、社稷更大之事?

    即使掀起滔天風波,百官也無可奈何。

    總不能眼睜睜看着,繼承製度便如此破壞。

    隨着書信、邸抄一步步擴散,天下凡文士者議論紛紛。

    半月之後,楊廷和、蔣冕、毛紀等再上奏疏:“程頤濮議,最得禮義之正,皇上採而行之,可爲萬事法。

    興獻王祭祀之事,今可暫由崇仁郡王主祭,待陛下誕下龍子,則可以皇次子嗣興王位,改崇仁王爲親藩,如此天理人情皆可兼顧。”毛澄等六十餘人合詞上奏。

    稱濮議是最得禮法正宗,如果皇帝覺得,崇仁郡王不配祭祀生父,那可以讓崇仁郡王暫時代祭,等到皇次子生後,再封興王之爵,如此則一舉兩得。

    但朱厚熜依然沒有理會,而是咬着張璁所言的,繼位非皇太子、皇太弟之禮登基。

    甚至還拿出從錦衣衛,得到張璁與楊維聰兩人論談的事情,以漢桓帝爲典例,再詔命繼續博考典禮,以求至當。

    無可奈何的楊廷和,便再次上疏:“舜不追瞽叟、漢世祖不追南頓君,皇帝取法兩位聖君爲是,何故法桓帝昏昏之君?”

    這次朱厚熜也被噎到,舜的的確確非太子登基,而是由堯禪位,可以舜之孝,依然沒有追瞽叟,後世如果越過顯然有些不講道理。

    至於劉秀則更是沒有追封其父,僅僅只是封了南頓君而已,所認之父還是漢昭帝一脈,而非劉發一脈。

    有了這兩個典例,朱厚熜一時哪怕是抓破頭皮,也無法否認。

    緊接着毛澄等七十餘人也尾隨上疏:“孝莊皇帝以社稷授予陛下,雖是兄弟之親,但於江山繼統而言,可謂有父子之道,只不過昭穆相同,不可爲世。

    從考廟以上,稱祖、曾、高,依次加稱,古來皆是如此,如何敢有異論?

    興獻大王固然於聖人有生人之功,但絕不可以孝廟而稱之,不然禮法何在邪?”

    “凡禮,無一不是爲人後者,爲之子,自天子至於庶人皆是如此。興獻王之子惟皇上一人,既已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

    興獻王稱號臣等前議,聖人應稱爲‘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侄皇帝’名實。

    是以宋儒程頤之說,並非臣等肆意胡言,阻礙聖人盡孝。

    本朝之制皇帝於宗藩,凡在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而今皇上稱興獻王曰‘皇叔父’、曰‘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可謂至矣。

    臣等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上《宋英宗議濮王禮》及北魏明帝太和三年秋七月詔文,請陛下御覽。”

    毛澄這回可算是與朱厚熜頂上了,不但不肯重新議定禮儀,反而還拿出《宋英宗議濮王禮》作爲例子,甚至嫌濮議不夠,還拿出魏明帝的詔文。

    如果說濮議只是宋朝議禮,但魏明帝詔命,可是真正規定,明確規定,凡大宗無子嗣,擇小宗支子繼承大宗者,必須以正統奉公義,不得顧念私情。

    接着又舉,漢宣帝繼位在漢昭帝之後,卻加劉進“悼皇考”;漢哀帝以宗藩繼位,尊其父劉康爲“恭皇”立廟京都,敘昭穆於前殿、並四位於東宮,僭越無度,甚至咎罪師丹……忠諫之士等事情爲例,證明昭穆制度不可亂,禮法必須尊崇。

    最後明文規定“凡諸侯入繼大統,必須明爲人後之意,如果敢有諂媚阿上,則皇帝肱骨大臣當誅此人,不得有赦。”

    但是如此便算了,曹魏明帝甚至將此詔文放在宗廟,意爲萬世不可易之法。

    如此一來,朱厚熜單憑講道理,肯定無法講的過,對於國之禮法早已熟稔於心的羣臣。

    從明面上看,明朝與魏國沒有絲毫關係,用前朝的劍,斬本朝之官,顯然是不大可能。

    但作爲禮法則不然。

    禮法由歷代相承相補,完善禮法也是古代必要國事之一。

    如無名正言順道理,想要推翻歷代沿襲禮法,必然無法令天下人臣服。

    恰巧,朱厚熜便沒有道理。

    朱厚熜只想着找着由頭,區分楊廷和黨羽到底還有多少,且除了原身所學習知識以外,其餘熟悉典禮知識,沒有一個能夠派上用場。

    PS:今天好像系統崩潰,書友圈發的消息,一概自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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