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快穿系統反派boss至上 >第797章 歡樂小殭屍至上5
    這次笙歌吸取教訓,帶着醜娃子慢慢靠近。一有不對勁就扛起跑回來。

    很快,兩人能剋制慾望入村。

    但是剋制是沒用的。

    笙歌自己也受不了獠牙生癢,見到豬圈裏幾隻小豬窩在母豬身上吸奶,扭頭撲過去。

    兩隻殭屍如小豬吸奶般吸血。很快,母豬便成死屍。

    醜娃子眼又紅了,盯上了旁邊的牛。

    笙歌怕出事,扛起醜娃子跑回山裏暴打。

    這件事還是在村裏引起鬨動。

    那幾只小豬咬傷了不少牲畜,而被咬的牲畜也引起暴動。

    喫過母豬肉的人也變得瘋狂,見人就咬。

    村裏認爲得了狂犬病,將那些牲畜與被咬的人全部燒死了。

    笙歌在山裏聽到山附近做農活的村民講述,心裏記住了:咬的任何東西都要燒死。

    她也不再帶醜娃子出去見世面,依舊呆在墓穴裏睡棺材。

    墓穴是家,棺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兩隻殭屍依偎在一起,渡過了許多歲月。

    睡醒磨牙,無聊了扔刀下去玩水,玩了一會兒回去睡覺。

    偶爾,會給在他們墓上亂撒尿的山戶、孩童一點教訓,現身驚嚇一番,或者跑到對方家裏吹陰氣讓人生病。

    他們默默地守着自己的家,也默默地護着山中生物。

    在山林經歷大火,召喚陰雨下雨。

    在山下村民遭遇土匪、敵軍襲擊時,下山殺人。

    直到,一千年後的現代,他們的山被劃作自然保護區。

    墓穴所在的山是核心區,不在遊覽區。

    但山後的瀑布是保護區的一個亮點,對山處開發了一條線路觀看。

    天天被人盯着屁股觀看,不能去玩水,也不能在瀑布後磨牙,生活完全被打亂。

    兩人商議着還是出去住。

    左右,他們都已成年。

    一千年的孩童期換來了現在的強大。

    身體早已正常人類一般無二,不懼陽光,也不懼天地道法。

    笙歌也想起來自己的所有,天天對系統陰陽怪氣。只要系統開口就嗆聲。

    系統已經習慣性關機下線。

    兩人撿了附近村民的衣服,以山戶子女給自己辦了戶口。

    藉着保護區經濟,兩人合夥辦起來民宿,很快因爲兩人出色的容貌和好脾氣賺得了第一桶金。

    村裏有許多人想給二人說媒。不是被笙歌暴脾氣發作嚇走,就是被醜娃子盯走。

    醜娃子給自己取了一個名,燊。好像是他生前的名字,但姓什麼他不記得了。

    落戶的時候,隨了村裏的姓,叫孫燊。

    笙歌叫孫笙歌。

    兩人將資金當本金,很快辦旁邊辦了一家酒樓,請人打理。民宿也交給信賴的人打理,每年只管收盈利。

    而後二人走出山區,帶着一筆小錢進入城裏。

    孫燊對計算機感興趣,先去計算機修理店當學徒。

    笙歌對房地產感興趣,二話不說將兩人所有的錢都拿去買房。

    那個時候的房子首付只要兩成,甚至一成。

    兩百萬可以付十套房子首付,而後全部丟出去出租,讓租戶給自己交分期。自己到手就是十套房產。

    哪怕遇到急用錢的時候,隨便甩手一套就能將所有本錢收回。

    後期房地產升值,笙歌手裏的房子也不斷升值。本錢早已收回,利益還在不斷增長。

    不過幾年,笙歌手中資產估值就已經上億。

    這些錢笙歌也不擱着。

    孫燊想要辦互聯網公司,笙歌給了一半資金。

    創業初期,孫燊虧得要死,全靠笙歌給得錢咬牙撐着。撐到市場發展,政府大力推動,公司迅速起來,成長爲行業領頭的公司。

    資產更是翻了上百倍。

    孫燊又跑去做遊戲公司。

    笙歌則拿着錢出去旅遊。孫燊整得錢每年會給她分紅,她已經不需要掙錢了。花得再多也沒收進來得多。

    十年奔波打拼,兩人依舊保持着千年的習慣,還是在一處帶着。

    孫燊悄悄購買金絲楠木,又重金請木匠打爲棺材,放在了別墅裏頭。

    他們都不喜人多,挑了個羣山環繞又陰氣聚集的山頭建了房子。

    房子表面上是三層半的小洋樓,實際上是龐大的地宮。那棺材就在地宮中心。

    山對頭,就是一堆一堆的墳頭。北方吹過,暗流也自北流過,正好將一方陰氣吹往此處。

    回到地宮,旁邊是一方龐大的空地,空地上撲着金閃閃的磁磚,中間只放置着一口大號單人棺材。

    兩邊是兩個人的衣帽間。

    南方是水瀑布,打開開關用仿照太陽發出日光,模擬了墓穴後方的精緻。此處就是兩屍磨牙的時候。

    北方則是洗漱間,其實就是一方水池,聯通地下暗河。水中有大量鬼氣、陰氣,正好模擬了那灣山澗。

    “你怎麼不把牀(棺材)打大點?”笙歌一邊剔牙一邊問。

    長大了,有了男女意識,笙歌便不好意思掐着燊的臉給自己磨牙。一直讓他給自己斷牙磨牙。

    “就這麼點木材。國家保護植物,買這點還是偷偷買的呢。”燊說。

    他的長相偏陰柔,戴個寬邊眼鏡給自己裝個“衣冠禽獸”的模樣。但是不愛笑,一下子暴露他小氣、記仇的特點。

    “是嗎?”笙歌細緻給自己打磨,“那你換個木材再打一副唄。陰沉木也不錯。”

    “難找。”燊直接否認,用自制的牙刷給自己刷獠牙。整完後又細緻地擠牙膏刷牙。

    笙歌自打記起是誰就拿起了人類的習慣。雖然飯難喫,還是會一日三餐喫點。

    “正好清明回老家睡睡。你什麼時候有時間?”笙歌問。

    “後天下午你來接我。”燊自動下命令。

    來到人世,這貨的脾氣就變了型。笙歌也懶得管。只要不喫人,她並不會收拾他。

    腦海裏反倒是想起老家的滋味。

    老家,自然是墓穴了。

    因爲清明祭祖的習俗,兩屍有了正大光明在山裏居住的理由。每年這個時候會回墓室睡覺。

    墓穴因爲人類的大量涌動,生氣變多,已經不適合殭屍生長了。

    原來的陰地也漸漸成了陰氣四散的死地。

    但是兩屍還是習慣回去睡上兩天。

    上千年的習慣,他們也有了心理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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