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快穿系統反派boss至上 >第807章 偏執大殭屍至上15
    擡頭望去,全是黑色的數木,沒有枝葉,沒有生氣,好似一副死氣沉沉的水墨畫。

    “你會破陣嗎?”笙歌問。感覺到自己身上的死氣在悄然流逝。

    儼然是他們兩屍供應着這個陣法。

    時間拖得越久,他們就越出不去,直至死亡,成爲這個陣法的口糧。

    燊上前,左右看看,“跟着我。”確定方向後,在黑色樹木下走動。

    笙歌默默跟在後面,眼睛記憶着這些樹木的紋理,好似,都是一筆畫成的同一棵樹。

    平視的位置,都是一長一短後出現一點間隙,而後是三短墨色。

    地上的草隨風擺動的韻律彷彿都是一個節奏。

    “過來。”燊停在一處。

    笙歌上前。

    認真的時候,燊完全是一個冷麪君子。

    “這個死門,剛剛我們來的地方也是死門。”燊說,“生死門在不斷變化,而死門一直在我們腳下。”

    笙歌不語,等着他說完。

    “那隻屍魁一定進來了,就站在生門的位置。”

    “我們的氣供應着他。想要出去,殺了他,或者引他離開生門,而後一個出去,從外破陣。”

    笙歌懂了,眼神對視。確定方案。

    殺他是不可能的,尤其在陣裏。他兩就是肉食,供養着對方。

    所以,兩屍分開。一個引,一個出去。

    “我來引。你出去。”笙歌立馬決斷。

    他沒說,但笙歌知道還有一種方案,就是在陣法破壞生門,那麼站在陣外的他可以吸收陣內兩屍的氣,成爲最大的贏家。

    燊點頭。

    笙歌摸出一對牙齒。這都是她與燊的獠牙。

    也不知是否是互相磨牙的關係,同一時間生長、一直互相磨牙,又同一時間掉落的獠牙含在嘴裏,能夠感應位置。

    比氣息感應更準確。

    這是閒得無聊的笙歌偶然發現的,而後一直被當做兩屍的小情趣玩耍的。

    收藏的時候,也有以防萬一的時候。沒想到這麼快就用起來了。

    兩屍分開。

    笙歌尋找着,在黑色森林裏左轉右轉,嘴裏還喃喃自語。

    “曾經的玄學大家啊,大師啊,現在的走狗啊。嘖嘖。這笛家後代是怎麼生出來的?拉自己的祖宗下馬當保家仙。”

    “哎喲,可真不要臉。”

    “可憐這頭殭屍,長得挺不錯的。若是真的成仙,那就是真正的仙風道骨,風流倜儻又逍遙。”

    笙歌邊說邊笑,“七天。在你死後的七天裏,他們祕密給你特製了一口棺材。靈魂出不去,怨氣入體,將你活活熬成僵。殭屍道長,名副其實。嘖嘖。”

    “這麼些個子孫,也活該被你玩成棋子。”

    “可是……你得不到的還是沒得到啊。”

    話此,她鬼魅地笑起來,“想不想,成爲陰差?畢竟官方認可,只要拿到證,天道也會寬容一二。雖不如神仙好看,到底也正派。”

    笙歌在地上慢慢寫兩個字,鬼王。

    “這是我可以給你提供的職位。感興趣的話,合作唄。”

    與其找出一直吸食自己陰氣的屍,笙歌從一開始就打算吸引對方出來。

    她也知道,背後的殭屍道長能推算得出她與燊的注意。

    也能猜測到,她與燊未必真正合作。

    殭屍,是怨氣、屍氣污穢集結而出的死物。

    一山不容二虎,即使一公一母。

    這是一場博弈,就看能力與給的誘惑高不高。

    他們三隻殭屍,誰能活出去,活到最後,都不一定。

    笙歌不再說話,默默在地上劃計劃圖。

    “鬼王魂魄”箭頭指向“我”。

    “我+你”箭頭推向“鬼王”。

    意思是:我手上有鬼王的一縷殘魂。你與我聯手,利用殘魂,將鬼王拉下馬。

    不一會兒,一雙白鞋子出現。

    笙歌擡頭,笑笑,“你對你的陣法很自信?”

    “你不也對你的計劃很自信嗎?”白衣殭屍說。

    笙歌指指外面。

    白衣殭屍用符結印。七棵黑樹移動,無形中給兩屍結成一個空間。

    “說吧,你完整的計劃。”白衣殭屍施捨道。

    笙歌微笑,“你對外面那頭殭屍有興趣嗎?”

    白衣殭屍擡起眼皮子,似笑非笑。

    一頭殭屍出現這麼人性的表情,可真厲害啦。要命的是,對方智商也不低。

    “我的意思是,我幫你把地下的那隻鬼王幹了。你幫我把外面的殭屍幹了。咱們術業有專攻,互幫互助。”笙歌嚴肅道。

    白衣看了兩眼笙歌手裏的黑刀,“你生前是玄家嫡系子弟?”

    笙歌愣了愣,不知爲何他要這麼問,搖搖頭,模糊道,“我不記得。只知道最後是被當做血僕扔給殭屍,就是他讓我成爲僵的。”

    白衣笑笑,“有意思。這麼多年,玄家的套路都是一個樣。”

    笙歌不知道這貨在說啥,估計是想歪了。以爲自己與同病相憐,也不打擾。

    “你想殺他?爲什麼自己不動手?”白衣問。

    “我殺得了還用你動手?”笙歌反問。“不說他隱藏的實力,就單論年齡、從屬關係,我就難以殺他。”

    笙歌剛死而化僵,燊已經是幾百年的殭屍了,開了靈智。

    作爲被咬的僵,她天然地對燊有着臣服。儘管她從燊口中吸收了一半的內源,她也依舊偏弱。

    “殭屍殺鬼麻煩一點。但我的刀正好剋制。”笙歌說,“你生前是道士,擅長陣法,對殭屍也有着天然的剋制。咱們互幫互助,各取所需。”

    白衣說,“我就這麼信任我?不怕我過河拆橋,殺了他,而後殺了你?”

    笙歌說,“那是你的實力。成王敗寇,我無話可說。”

    白衣也不多言,直接檢驗,“那鬼王的魂魄給我看一下。”

    “已經投胎了。”

    “你騙我?”白衣立馬翻臉。

    “誒,不是啊,我可以給你看人啊。我只是說,鬼王的魂魄三百年前就少了一魄。被人惡意投入輪迴,現在已經是個女人了。”笙歌攤手。

    “你玩我?”白衣不信。

    “哪裏,是那鬼王的對手玩他。爲了不讓魂魄歸位,對方在魂魄下了死咒,一旦強迫靈魂歸位就魂飛魄散。鬼王爲了魂魄完整,實力回到巔峯,特意色誘,引誘今世的自己愛上自己。”

    “大手鹿小手,左手牽右手,怎麼樣,刺激吧?”

    “爲了實力,必須幹了自己。想想心裏都火山爆發。”

    “更刺激的,對方還不鳥他。四處找高人滅了他。他的分身,還是我殺的呢。”笙歌笑嘻嘻。

    白衣的臉跟見了鬼似的。

    原來真沒用最嘔血的,只有更嘔血的。

    自己被子孫後代坑死,都沒有這位被仇家花樣坑死的技術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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