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
找唄。
夠24小時,拿煙拿酒跑去派出所立案。
他現在跑派出所,跟跑丈母孃家似的。
這回,派出所的人找了6天,在離家12公里外的青羅山找到正殺魚喫的人。
這回是野釣的人提供的消息。
警察不急,邊看邊聊。
楊勇想過來打人被攔着,還得給警察賠笑臉。
小孩雖小,懂得找山洞,撿衣服撿草墊地上,還知道買打火機與墊子。
也知道找小池子摸擱淺的魚。
拿石頭刷魚鱗,挖肉髒扣魚鰓、魚眼睛,涮兩下,扔煮沸的鍋裏。
警察找過來,還能淡定地摸出半瓶白酒倒進去。
“你這整地挺地道啊。現在小孩這麼了不得嗎?”警察嘆道。
看周圍,估計是撿了野釣之人的酒。
這還未完。
笙歌從袋子裏摸出一罐蘿蔔乾——這是溫凱斌媽媽送的,全部倒進去。
攪了攪,等紅肉變白,便開始動筷。
等着人慢慢騰騰喫完魚肉,把人帶去警局。
雙方都安安靜靜,不動手動腳不鬧騰。
程序都熟了。
回到家,照例一頓毒打。
楊勇壓着人帶着一堆禮品給溫家送過去,碰了個閉門羹,人家出國遊玩過年了。
這堆禮品進了笙歌的肚子裏。
過年錢多,楊勇就兩人,乾脆不休假,拿三倍工資接着上班。
笙歌跟着隔壁甄家喫飯,不喜歡可以不喫,自己拿錢去樓下買麪包。
楊家的陽臺自那之後,裝上了防盜窗。
甄爸爸曾比對過,兩家陽臺挨着,差距不過40釐米。
若放一樓,擱誰都敢跳。
可這17樓啊,萬一腳底打滑呢?
17樓的樓底令人目眩頭暈。
走回兒子房間,覺着有必要與隔壁小霸王保持距離,忒狠了。
再看房間兩人,那邊那個坐那兒安安靜靜寫寒假作業,這邊這個坐老遠,就擱那邊喫邊打遊戲。
小崽子嫌棄他家寶貝兒子啞巴。
甄爸爸翻白眼,離開。
笙歌擡頭,正好看見那白眼,不當回事。
甄爸爸不愛說話,心眼小,還戲多,家裏全是甄媽媽操持着。
她願意進來,全看甄媽媽的臉。
大年三十,兩家各自做了大餐,送對方一點。
兩小孩也拿了兩家壓歲錢。
笙歌拿紅包的附加條件:玩帶着甄深一塊。
笙歌懷疑:甄森是他兒子。
還是帶着人出去放煙火。
兩家大人湊一塊看春晚、嗑瓜子嘮嗑,說起以前事。
楊勇知道了甄森是小時候發燒打錯針,啞的。
甄家也知道了笙歌媽媽自己在小診所生產,衛生條件不過關,細菌感染,半年後死亡。
說起過去事,三人皆是抹眼淚。
帶小孩難,帶特殊一點的小孩,更難。
樓下,笙歌被叮囑不準玩二踢腳,任何炸炮、鞭炮不準碰,碰了一年沒有零花錢。只准玩煙花。
煙花有什麼好玩?
笙歌蹲在地上想半天,看着別人炸得開心,一拍大腿。搜刮了甄深買菸火的錢,買了最大號的水槍。
裝滿水。
別人點火,她滅火。
一堆人都有點火的工具,她玩一堆人手裏的炸炮、鞭炮。
這邊剛點,扔出去準備炸呢,這邊“呲溜”一劑水飛過去。
滅了。
氣得人往她身上扔,笙歌邊躲邊笑。
更有那個好事的,湊過去撿那溼了的炸炮,準備接着點。
結果炸炮溼了外面沒溼裏面。
炸了。
出了事,人家長過來鬧。
大過年,楊勇再進派出所。
笙歌又捱了頓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