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伴隨着飛機引擎的巨大轟鳴聲,杜宏乘坐的航班降落在了上京國際機場。
在旅客通道往外走的時候,杜宏打開了手機,收到了兩條消息。
第一條是舒妤嫺發來的,她叮囑杜宏千萬要小心,不管追查到什麼結果,都不要衝動,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此前在福利院,舒妤嫺同樣也知道了杜宏來到福利院的經過,洪彩霞描述的當年的情形,還有那用血寫在杜宏秋衣上的名字,都預示着當初很可能有一番波折。
如今杜宏孤身一人踏上了追尋之路,這實在是讓她很難不擔心。
杜宏沒有回覆她,在事情還沒有徹底的確定之前,他不想讓自己再分心。
至於說舒妤嫺的安全,杜宏已經安排妥當,除了負責貼身保護舒妤嫺的蒙茹之外,還有安士雄的人,這足以保證舒妤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可以安全離開。
葉瀾那裏也是一樣!
只不過,蒙茹是貼身保護舒妤嫺,而葉瀾有自己的手下,所以杜宏並沒有驚動她,只是派了蒙雷暗中對她進行保護。
除此之外,杜宏更是安排了羅如堅,讓其動用羅家的力量,暗中照拂葉瀾。
兩股力量在暗中保護葉瀾,就足以保證了不管是江湖還是官方的力量,都不可能輕易的傷害到她。
只要她們二人的安全無虞,杜宏就不會再有半點後顧之憂,這個時候,他就不會再去分心。
因爲接下來,他要全力以赴!
杜宏收到的另外一條消息,則是福利院前面的派出所的劉長有發來的,他發的消息內容很長:
“杜宏,你的電話打不通,我已經聯繫過分局,你的那件秋衣作爲證物,目前還保存在證物室裏。
但是法醫給我的回覆是,因爲時隔太久,再加上當年保存證物的手段還不夠完善,留在秋衣上的血跡很可能已經被微生物侵蝕,恐怕很難再被當做證物使用。
目前聯繫不上你,看到消息回電。”
看到這條消息,杜宏不由眉頭一皺,他立刻撥打了劉長有的電話。
“劉叔叔,是我,你的消息我看到了。”
電話接通,杜宏說道:“法醫那邊真的沒有挽救的辦法了嗎?”
劉長有說道:“目前還只是法醫的估計,因爲你的案子已經被封存,他也只能憑着自己的經驗推斷。
這是有規定的,對於已經封存的案子,只要沒有重啓,法醫也不能隨便的去碰觸那些證物。”
杜宏聞言,不由皺起了眉頭,“怎麼樣才能重啓這件案子?或者說,我用什麼辦法可以拿到那件秋衣?”
劉長有的回答卻並不樂觀:“除非有新的線索出現,而且還必須要有過硬的證據,不然的話,像這種封存多年的案子,恐怕很難重啓。”
杜宏追問道:“一點辦法都沒有?”
劉長有的回答讓他很失望,但這其實也在他的預料之中,畢竟時間過去太久了,那件秋衣保存這麼多年,上面的血跡還在不在都不好說,即便是在,他也沒有過硬的理由要求警方重啓案件。
所以,杜宏甚至都已經做好了準備,如果實在不行,他就直接通過羅家的關係,讓警方再次啓動調查。
劉長有忽然說道:“你以個人的名義,向警方提出申請,應該可以帶走一部分血跡樣品,因爲你是案件的當事人,而且現在已經成年,你提出申請,分局的領導應該會批准。”
杜宏當即問道:“要怎麼申請?”
“需要你本人親自到分局去,而且要有書面的申請。”劉長有說道,“如果你決定去的話,我可以帶你過去。”
“好!”
杜宏立刻說道:“現在我不在廬州,等我回去之後,還要麻煩你帶我去一趟。”
劉長有說道:“沒問題,你回來之後聯繫我。只是……你也要有心理準備,畢竟已經時隔這麼多年,即便是你得到了秋衣上的血跡,到時候究竟能不能做DNA檢驗,恐怕還要兩說。”
杜宏明白他的意思,如果秋衣上的血跡在這漫長的時光中遭到了污染,或者是被微生物破壞掉,那恐怕就很難再提取到血液中的DNA。
如此一來,即便是他拿到了秋衣,也無法與他自己的血液進行DNA比對。
“不管結果如何,我都要試一試。”
杜宏沉聲說道:“如果最終沒有結果,我可以接受,但如果DNA比對上了……”
他沒有再說下去。
劉長有卻知道他想說什麼,如果秋衣上的血跡中的DNA,與杜宏的DNA比對成功,那就意味着,當初把杜宏放在警車上的人,就是他的親人,甚至於……是他的父母!
劉長有不知道杜宏怎麼會突然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他卻不得不承認,雖然這個想法十分的大膽,而且不合常理,但是這種可能性卻真的存在!
的確!
沒有哪個疼愛孩子的父母,會把自己的孩子拋棄,但是,如果是遇到了某種變故呢?
儘管這種可能性實在是太小太小,但卻不能徹底的排除這種可能!
事實上,當初警隊內並不是沒有人提出這種可能性,把杜宏放在警車上的人,會不會是他的親人?
但是這種觀點並沒有成爲主流,也沒有成爲辦案的主要思路。
因爲這其中有一個十分明顯的漏洞,是無法解釋的。
那就是……如果說把杜宏放在警車上的人,是他的親人,那麼此人這麼做的目的,應該是他們遇到了什麼危險,此人要用這種方式救杜宏的命。
可既然如此,爲什麼此人當時還要逃走呢?
要知道,此人既然能發現警車停在路邊,就絕不可能看不到對面商店裏的兩個警察,正常人遇到危險的第一反應,必然是要去找警察幫忙。
可是,把杜宏放在警車上的那個人,卻連一句話都沒有留下,甚至都沒有跟劉長有二人打照面,就那麼悄無聲息的離開了。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的出來,對方應該不想跟警察見面,或者是不願意這麼做。
然而,無論是不願,還是不想,這都足以說明對方的身份有問題,跟警察見面之後,會有此人無法承受的後果。
可問題是,究竟什麼樣嚴重的後果,能比死更可怕?
要知道,根據法醫從當時現場留下的血量來推斷,那個人必然是身受重傷,甚至是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