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叔,我爺爺呢?”

    黎染的聲音雖說有些輕,倒還是清脆,叮叮噹噹的聲音透過話筒,傳到了四九城黎家。接電話的是黎老爺子的祕書,王祕書。

    “錦衣小姐,老爺子出門訪友了。”

    聽得王祕書的稱呼,黎染微微的頓了頓,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往家裏打電話了,自從她莫名其妙的重生之後,她每天總要給老爺子打一個電話的,只是老爺子一直不曾接過就是了。

    這是王祕書第一次又稱呼她爲‘錦衣小姐’,這個稱呼不光代表着她的名字還在族譜上,也代表着老爺子已經逐步的對她心軟了。

    老爺子名正言順的紅二代,不曾征戰,走的是政治的路子,老爺子也算是有魄力的,要不然也不會在老爺子父親早逝之後還穩穩的站住了腳跟,在四九城裏提起黎家,即使不是如雷貫耳,也是不容小覷。

    “……王叔叔,那,那爺爺什麼時候能回來呢?”

    黎染看了一眼輕手輕腳的上了樓,小心翼翼的朝她揮了揮手的凌媽,微微的點了點頭,聲音卻還是一貫的清脆平穩。

    “這就說不定了。還有,錦衣小姐,請您不要再打電話回來了。老爺子說了,他不愛聽這電話鈴聲。”

    王祕書這話說的十分平靜,要不是黎染經歷了一場死亡,許是已經火冒三丈,滿心都是不滿和不甘了。

    只是她已不是原來的她,也不再抱有那無知無畏的期盼,她只是頓了頓,聲音有些飄渺,“……是嗎?”

    “嗯。”

    一直等到黎染掛了電話,凌媽才輕手輕腳的走了過來,只是看着自家小姐一臉的疲憊,卻不知道要怎麼開口。

    “凌媽,怎麼了?有事兒?”

    黎染輕輕的揉了揉眉心兒,看向了一直欲言又止的凌媽。黎染也知道,在她往家裏打電話的時候,要不是有什麼要緊事兒,凌媽是不會來打擾她的,畢竟在凌媽和伍媽看來,什麼也沒有能回四九城重要。

    她們,終究是要回去的。

    “小姐,您不是吩咐說了,要是有人上門來投宿就趕緊告訴您一聲兒嗎?”

    聽凌媽如此說,黎染纔有了些興趣,面上的疲憊一掃而空,聲音雖然還平穩,但是細細聽來,凌媽就聽出了黎染語氣中的期待,“是啊,有人來了嗎?是個男的還是女的?”

    “是一個女的。跟小姐您差不多的年紀,長的眉清目秀的,滿身的書卷氣。”

    凌媽到底是不懂,既然自家小姐說她有的是錢,那爲什麼要費盡心力的開一間什麼客棧呢?她們又不可能永遠留在這裏,且不說這個客棧能不能掙錢,小姐這樣的身份就不該如此糟踐啊。

    而且現在客棧還沒裝修好,哪裏會有人上門呢?偏還讓小姐說中了,一個還不是客棧的民居,竟然還有人當成客棧來投宿,這樣的人,又哪裏值得小姐如此激動了?

    黎染還沒下樓,就有些急切的從迴廊上往下望去,一個眉眼清秀,氣質淡然的女子靜靜的坐在庭院的藤椅上,拿着一本厚厚的書本,不言不語。

    “……新夏。”

    自她那天早上莫名的醒來,因爲等到了許維寧,所以肯定了重生。因爲等到了顏新夏,所以安心放鬆。

    這一顆懸在半空中的心,終於安安穩穩的落了下來,原來新夏還在那裏,如此靜美。

    黎染腳步很輕,又加上穿的是軟底兒單鞋,所以踩在青石板路上悄無聲息。

    等到顏新夏覺得被陰影籠罩了擡起頭的時候,就看見了一個洋娃娃般的女子,眼角含淚,脣角帶笑,殷殷切切的望着她,彷彿她就是這女子生存下去的唯一的浮木。

    女子越抓越緊,讓她的心也隱隱的有些感同身受。

    “你好,請問……你是這裏的主人嗎?”

    黎染越加的努力,使盡了全身的力氣,才忍住了眼角的淚珠滾落。

    脣邊的笑容越加的燦爛,聲音都輕了幾許,但是其中的快活任是誰也都聽得出來,“恩,是我。是你想在這裏投宿嗎?……爲什麼選擇這裏呢?”

    “因爲很安靜呢。”

    前世的時候可不是如此答問的。那個時候的黎染用盡了心思,只顧着纏着許維寧。要不是許維寧開口,她是不會留下新夏的,即使新夏的家族讓許家都隱隱生敬。

    顏新夏的父親爲顏回的第七十九代嫡長孫,顏家久居寶島,這些年下來,已經在那裏紮根了。雖說不是什麼紅色貴族,可是這樣代代傳下來的世家,纔是最難能可貴的。

    &“我叫黎染。歡迎你來我家做客。”

    黎染的手圓潤小巧,顏新夏的手纖細如玉,黎染首先伸出了手,顏新夏沒什麼猶豫的就搭了上來,有時候友誼來的莫名其妙,兩人不過相視一笑,就對對方都有了好感,執拗的覺得對方能成爲自己的朋友。

    “我叫顏……暖衣。”

    顏新夏,字暖衣,在寶島時,人人只敢稱顏小姐或者暖衣小姐,而新夏這個名兒,就是顏家親眷,也是少稱的,因爲顏新夏不許。

    女子閨名嬌貴,既然顏新夏不讓稱,顏家也就恪守規矩,只稱暖衣。

    “縱收風中絮,難暖客中衣。……暖衣?《新夏》?”

    當初爲了這個名字,黎染是百般的不願,因爲黎染叫錦衣。本來‘錦衣’這兩個字兒黎染是極喜歡的,可是跟‘暖衣’比起來,不但差了意境,也差了風骨。

    驕傲任性的千金小姐,又怎麼能忍得下這樣的擠兌和自己想象出來的諷刺?兩人的關係一度的冷到了冰點。

    “嗯。你可以叫我……新夏。”

    要是讓普通人聽來,只會覺得理所當然,不過是個名字,叫了也就叫了,只道是平常。

    黎染十分高興,甚至眼睛裏都盛滿了笑意,她隨意的坐到了顏新夏的旁邊,無比的歡喜。別人不知道,可是黎染卻十分清楚,在這個世上,能稱呼顏新夏一聲兒‘新夏’的,不足一個巴掌。

    “當然,新夏,你叫我染染吧。”

    黎染親自帶顏新夏上了樓,選了一間明亮溫馨的房間,雖然黎染想把這裏改成客棧,可是前面這一進卻是不曾推倒重蓋的,現在收拾的是後面的那一進,爲了蓋成黎染的閨樓。

    要是按着以前的性格,黎染並不喜歡顏新夏這樣安靜的人。好似一本書,一杯茶,顏新夏就能在院落裏坐一個下午。

    《女論語》中有言“凡爲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行莫回頭,語莫掀脣……”

    古語也雲:“行不露足,踱不過寸,笑不露齒,手不上胸。”

    顏新夏其人,標準的大家閨秀。即使她熱愛大自然,熱衷於世界各地的旅遊,即使她言辭犀利、一針見血,她也一直都是寶島貴女的典範。只要說起顏氏暖衣,只有誇讚和讚歎,生不起半點妒忌。

    “新夏,嚐嚐我這裏的茶,武夷大紅袍。這還是我從家裏來的時候帶來的呢,……現在再想尋,卻是不能了。”

    黎染不愛烏龍茶,甚至不愛茶,喝得多的也不過是幾種花茶,向來愛的是奶製品。

    可是顏新夏愛茶,愛各種各樣的茶,偏愛烏龍茶,以大紅袍爲最。

    黎染這裏的茶還真是當初被髮配出來的時候帶上的,那個時候豬油蒙了心,還以爲即使她被髮配出來,也是會有一向玩兒的好的朋友來找她的,其中有幾個也是愛茶的。

    這茶還是她最得寵的時候,黎老爺子賞給她的呢。

    顏新夏看了坐在她對面的黎染一眼,安靜的執起了素淨的茶盞,細細的品味,果然是極品呢,品質好,保存的也好,這泡茶的手法也是一絕。

    “……存了挺長時間了吧?味道香醇柔滑。不可多得呢。”

    她倒是不知道,不過是隨意的走了走,借宿於一家民宅,也能遇見如此女子,也能品上如此香茗。

    自她有自己的想法以來,她就只愛華衫,她的氣質素雅,偏偏喜着華衫,要不是她性子堅定,也是撐不住這份豔麗的。坐在她對面的女子也着華衫,女子的氣質可愛嬌俏,本不該着豔麗的衣衫,可偏偏這女子就跟她一樣,也着了華衫,還渾然天成。

    她自小成長於規矩而傳統的家庭,她自喝水就喝茶,不過是茶種不一,濃淡不同。她偏愛烏龍茶,最愛大紅袍,只是那總共三縱六株的母樹上的大紅袍卻是太難得了,她長這麼大,也不過是僥倖品過幾次,這茶即使比不上那幾次品的,卻也不遠了。

    這女子可不是普通女子,這茶也不是普通的茶,在這裏,這樣的女子,該稱太子女吧?這樣的茶,該是上貢的吧?

    “許是三五年有餘了吧。凌媽向來愛擺弄這些,存的仔細,我一直不太偏愛的。”

    黎染也陪着裝了裝樣子,輕抿了一口,口感不錯,卻是真心不喜。

    對於顏新夏,黎染是要當最好的朋友的,所以她從來不曾想着要隱瞞,直接就開了口,她是真不喜茶。

    顏新夏也不在乎,這世上,愛茶之人不少,可是要說隨隨便便就遇上,也是不能的。既然對方不愛,她也不會強求,這樣乾淨利落的性子,她喜歡。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