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17章 記得綠羅裙
    “我英利昂也是會恨的。”

    聽到這話,亞歷士莞爾。他忽然有了些明白,英利昂與玫瑰是同一種人,他們都是恣肆鮮明會走極端的那種人。他喝下一口酒,笑自己似在含笑飲苦酒。

    許多年前的一夜,他對玫瑰避而不見,她發了瘋似的找他,找遍北京城。他回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站在凌晨三點的南三環大街上哭得喘不過氣。他對她說,“你這樣歇斯底里,沒有人會喜歡的。”

    沒有人知道,他是多麼討厭她,而他又是多麼喜歡她。

    遇見玫瑰的那一年,他才28歲。

    那年他被派駐北京。盛夏,他去北戴河度假,救起一個跳海自殺的女孩子,那就是玫瑰。

    那個夏天,他們一直在一起。

    玫瑰教他漢語,他同玫瑰練習英文。那個19歲的女孩子,扎着馬尾辮,光腳穿着白色球鞋,綠色荷葉裙子,能夠把書藏在大大的口袋裏。她的鼻子和額頭上還有痘印子,可是笑起來如花盛開。

    後來的許多年,亞歷士經常還會想起她回頭對他笑的樣子,她喊他名字時略略上揚的尾音。

    那個19歲的女孩子,是他見過最有生命的女孩子,卻選擇自殺。她同他討論托爾斯泰和屠格涅夫,她同他一起看了五個版本的《安娜·卡列尼娜》,他們聽李斯特和門德爾松聽到深夜,她爲他畫素描,她爲了一些哲學或政治的觀點與他爭執不休。他從來沒有見過一個女孩子有這樣深刻的想法和豐盛的靈魂,她卻哀傷地問他:像我這樣醜陋弱小貧窮孤獨的生命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他不知道她是誰,她也不知道他是誰。暑假過去,以爲不會再見。

    秋季,他應邀去大學演講,再次相遇,這才知道他們的故事還沒有完。

    她是大學一年級學生,他是最年輕的大使。

    她從小就失去父母,寄身親戚籬下。他的妻子和孩子在瑞士,他獨自在京城。

    她在報社做實習記者,去採訪他。週末,他們去騎三輪板車,從建國門換着騎到豐臺。他教她游泳,她一直沒有學會。

    他一直覺得,他對她是有責任的。他救了她的命,他應該對她的生命負責。他應該爲她安排一條光明的路,讓她快樂地活下去。他一直覺得,他們之間比白雪還要純潔。他對她的依戀就像兄長對妹妹,藝術家對自己的作品,他對這段關係毫無設防。

    有一年聖誕節他回家團聚,回來卻找不到玫瑰。那時他才知道,這個女孩子對他是多麼重要。

    很激烈地吵了一次,他避不見她,她的生日派對他也沒有去。那個階段,他覺得他很討厭玫瑰,討厭她把他們的關係弄到複雜,討厭她不肯放過他,討厭她的激烈任性和極端。

    後來他在選舉中成功升職,回調到歐洲。

    他一直把他的感情藏得這麼好。或者說,他一直不知道他把自己的感情藏得這麼好。

    甚至後來的這些年,他也經常覺得他是討厭玫瑰的,他甚至有些怕她。不管是生活還是事業,他一直是一個最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然後他會權衡種種可能性和其中的利弊,找出一個最佳平衡點,創造雙贏的局面。這是作爲一個政客最基本的素質。

    玫瑰不同,她破壞了這一切。在她的世界裏非黑即白。他真是很討厭這種你死我活的幼稚態度。

    但是在槍口下的那一刻,他抱住了玫瑰,沒有絲毫猶豫。就像十多年前那個夏天,在海里,他一直沒有鬆開她的手。

    他想他真是很討厭她,她是一個麻煩,是他沒有辦法放下的麻煩。

    哪怕她已經不再愛他。

    眼前的這個男人,英利昂,是一個和玫瑰一樣令人頭痛的人。他說“我英利昂也是會恨的”。他看人的時候,眼光銳利而直接,就像一個孩子,玫瑰也是。

    亞歷士記得玫瑰的眼神也是這樣,燦燦爛爛帶着天真直白的神氣,無遮無攔一直看進人的心。她的直白讓他沒有設防,所以她的銳利讓他受了傷。

    又來了,這眼神。可是恨有什麼用,愛和恨都是多餘的感情。不管工作還是婚姻,唯一的原則應該是合作愉快。

    亞歷士笑着喝完一杯酒,看着英利昂的眼睛問他,“你知道嗎,中槍之前,玫瑰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利昂不知道。

    “玫瑰說,她發現自己愛上了一個人。”亞歷士知道,這是唯一他能爲她做的事了,也是他此行唯一目的,“我認爲,那個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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