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21章 心臟不過一拳頭
    很多時候,玫瑰覺得報紙雜誌裏面的英利昂並不是她的利昂。

    她的利昂,怎麼說呢?很瘦,玉樹臨風,有一雙世界上最漂亮的眼睛,笑起來有點邪氣,露出缺了半顆的牙齒。冬天穿着黑色大衣和藍色灰色v領毛衣,夏天穿着深藍色t恤和牛仔褲。一是一,二是二,是再簡單不過的人,又是那麼執拗的人,一永遠是一,二永遠是二。脾氣不是很好,急躁起來常因爲一點小事與她爭執不休,至於都是一些什麼事情,現在已經想不起那些細枝末節。

    但是雜誌上這個人,西裝筆挺地出現在遊艇上,出現在大型收購會議上,出現在頒獎典禮上,他的身邊總是圍繞着面目模糊的女人。小報總是在猜測,他身邊這個美女會爲他伴舞多久,而最後哪一個會成爲英夫人。

    對於種種猜測,他一概不迴應。“我不想對這個問題作任何解釋”,或者“你們記者最愛瞎編,能編的都被你們編絕了”。看到這段話,玫瑰笑。“你們記者”,他似乎已經忘記他曾經也是記者,她也是。

    這個英利昂,已經不是她的利昂了,他已經不是她的男人。

    上次與萊斯禮重逢,萊斯禮要了她的電話號碼,此後不時打電話給她。玫瑰不止一次下決心換掉號碼,最終仍作罷。

    玫瑰與萊斯禮建立了一種奇特的關係。他們永遠做不成真正的朋友,更不可能成爲情侶,但身邊似乎都需要有這麼一個人存在。也許只是因爲寂寞。

    有時萊斯禮打電話來,興高采烈地說一些有趣的事,某個選手把球打到了裁判的鼻子上,又認識了某豔星,某主持人把臺詞說得多麼精彩搞笑,諸如此類。他很少談生意上的事,玫瑰開始對萊斯禮有了新的瞭解。

    有一次貌似喝醉了,他語重心長地勸玫瑰,“別再想着英利昂了,他已經把你忘記了,玫瑰,你要好好地生活。”

    玫瑰很無奈,胡亂答應半天,把電話掛了。轉而電話又響,接起來還是他。

    他說,“也別再想着我了,玫瑰,我不是一個好男人。”

    玫瑰又氣又笑,只好說,“你放心。”

    有一個清晨,萊斯禮打電話來。計算時差,英國應該是午夜。他的情緒很低落,問玫瑰,“自殺,你最喜歡哪種方式?”

    玫瑰想了想,說,“像海明威那樣吧,一槍致命,決絕慘烈,不留餘地。”

    沉默了很久,萊斯禮道,“今天我去看他了,他沒有把我認出來。”

    “誰?”

    “我的父親。”猶豫一下還是說了,也許他是真的需要對一個人傾吐,而玫瑰又遠又安全,“他一直在精神療養院。今天我去看他了,他不認識我。我已經有差不多三十年沒看見他了。”

    “那麼久,他當然認不出你。”這裏面一定有一個故事,他不說,玫瑰也不想問。

    “我恨了他三十年,但他已經不認識我了,我站在他面前,就像一個陌生的人。你知道那感覺嗎,玫瑰?你知道嗎?”萊斯禮的聲音由喑啞漸至崩潰,“從他被警察帶走,我就沒有再見過他。他進了精神療養院,我沒有去看過他,這麼多年。你知道嗎我有多恨他。他殺死了我媽媽。砰的一槍,一地的血。”

    玫瑰說不出話,那種無力的感覺。天色發白的時候,萊斯禮掛斷了電話。

    那個早晨,玫瑰抽了半包煙才緩過來。一個人變成什麼樣子,總有原因。當然這也不是脫罪的理由,萊斯禮做過許多錯事,他對許多人不公平,但命運何曾對他公平過。生命是一場艱難殘忍的過程。

    也有一些人,經歷過艱難殘忍的事,頑強地活了下來,始終還堅持着自己的理想和原則,不妥協不放棄不墮落不怨尤。比如亞歷士,比如英利昂。但這畢竟是少數。

    玫瑰這一天最想念的人,就是利昂。

    世界上優秀的人那麼多,勇敢的人那麼多,堅強的人那麼多,好看的人那麼多,但是這一天,玫瑰最想念的人就只有利昂。

    想他穿着黑色大衣的翩翩身影;想他黑色圍巾、黑色墨鏡、黑色手機,一意孤行的樣子;想他眼角眉梢的風情,他會笑的眼睛,他的纖細手指,他嘴脣上的傷疤,還有他每天回家都爲她買一紮新鮮的玫瑰花。

    玫瑰不是沒有愛過別的人。心臟不過一拳頭,她只分了一小角給他,他就一直安靜地呆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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