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22章 扯線木偶
    世界上溫柔的女人那麼多,漂亮的女人那麼多,可愛的女人那麼多,懂事的女人那麼多,甚至有才華的女人也那麼多,但如果問利昂此刻最想念的人是誰,他會說玫瑰,仍然只有玫瑰。

    他想她穿着白色球鞋黑色大衣的身影,想她笑起來燦爛耀眼的模樣,想她纖長冰冷的手指,想她身上混合的甜味和煙味,想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那些細枝末節。

    利昂遇過的女人那麼多,心臟不過一拳頭,他拿出一個位置給她,她就一直呆到了現在。

    也有很多時候他覺得他已經把她忘了,一段平靜忙碌的日子淌過去,不經意的某個時刻某個場景卻會觸動某根神經,讓他明白他從來沒有把她忘記。

    那次他和塔娜在西班牙的廣場上看見街頭藝人表演木偶戲,忽然就想起有一年聖誕節他和玫瑰去斯特拉斯堡,玫瑰抱着街邊的比諾曹合影。玫瑰抱着比諾曹作出親吻的樣子,手指擺出v字形,他拿着相機忍無可忍地對她喊話,“俗氣的事都被你做盡了!”玫瑰笑嘻嘻地脫下手套來冰他的脖子,他們追着跑了一條街。後來站在街邊喫比薩,他問玫瑰爲什麼喜歡比諾曹,玫瑰想了想說,“至少比諾曹說謊可以看得出。”

    比諾曹一說謊鼻子就會變長,人說謊卻是看不出的。利昂和玫瑰,他們都是最恨撒謊的人,他們都覺得凡事直接坦白都是最好的方式。可是到了今天,他們卻沒有辦法直接坦白麪對這個局面,他甚至不知道她在哪裏。

    利昂站在西班牙街頭站着看着木偶藝人,覺得自己也是一隻扯線木偶。生命是沒有意義的,他的那根生命線始終握在她的手裏。

    近日他已經很少換女朋友了,沒有那樣的精力,也沒有那樣的興趣。說到底,這個女人和那個女人也沒有差別。塔娜是他和玫瑰分開以後,維持最久的一個。

    回到意大利的第二年夏天,他去撒丁島度假,在酒店喫早餐時遇見塔娜,發現他們竟住在隔壁房間,那個假期結束之前她就搬進了他的房間。

    他們是多年舊友,具體多少年,利昂已記不清楚,但至少有十年了,那還是他掛靴以前的事。作爲亞平寧頭號射手,那時他的身邊美女如雲,塔娜就是在那時出現的,當時她是模特,他們有過一度的交往,但利昂並沒有打算安定下來,那時他生命裏唯一的情人只有足球。

    後來他的媽媽過世,他受傷被迫退役。塔娜身邊來來去去也換了好幾任男人,球員、肥皂劇男演員、導演、經紀人、生意人,她在這個圈子裏,她能遇見的也只是這些人。這次在撒丁島與利昂重逢的時候,她剛剛結束一段維持了兩年半的戀情。她覺得這次重逢有種註定的意思,原本以爲已滑落失卻的人,原來他們的故事還沒有完。

    利昂見到塔娜,只覺得她漂亮了。二十多歲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名金髮美女,三十多歲改做了電視節目主持人,樣子也知性了一些。

    女人就是這樣,十八廿歲的時候沒有難看的,即使不像選美冠軍,至少青春逼人。但過了三十歲,有些已如殘花敗柳美貌凋零,滿面橫肉一身煙火氣;有的女人卻比年輕時候更有味道了,就是一種叫作氣質的東西。塔娜已經三十多歲,樣貌身材依然無可挑剔,還多了一種時光積澱下來的沉着。

    玫瑰今年也有34歲了,不知道現在成了什麼樣子,自從日內瓦湖畔一別,他又三年沒有見過她了,他很想她。想到這裏,利昂有點難過。

    大概累了或者厭倦了,現在利昂身邊只剩一個塔娜,他們有時一起喫飯,或者去看一出歌劇,或者假期一起度假。在別人眼中,這是他固定的一個女朋友。利昂並沒有想那麼多,記者問他婚期,他一概說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這是實話,他還沒有考慮過結婚,他只是需要一個伴。

    到今年夏天,他即將40歲了。

    北京奧運會之前他見到亞歷士。

    他們同住香格里拉酒店,那天下午利昂下樓喝咖啡,甫進九霄雲外就覺得眼前豁然。那個男人穿着一件米白色毛衣,坐在沙發裏專注地在聽另一個人說話,本來幽暗的咖啡廳,似有一角光芒。是亞歷士,只有亞歷士,他的身上彷彿有一種小宇宙,穩定柔和高貴的小宇宙。

    亞歷士看見利昂,對他點頭示意,淡淡微笑,然後跟身邊的人說了些什麼,那人離開。亞歷士這才走過來,正式地對利昂打招呼。

    亞歷士仍然是亞歷士,英利昂卻已經不是英利昂。

    第一次見面,亞歷士對利昂的印象並不好。記得那天巴黎下着小雨,利昂走進俱樂部,發角還在滴着水,身穿黑色機車皮衣,胸前有拉鍊,袖口也是拉鍊,雖然有一張絕美的面孔,眼神卻像一頭受傷的獅子。當時亞歷士覺得這是一個很不靠譜的男人,他以爲人生就是踢球嗎,一根線。只是既然玫瑰愛上這個人,亞歷士覺得就應該幫玫瑰得到幸福,如此而已。

    但現在這個英利昂穿着白色襯衣坐在燈下喝咖啡,氣質沉靜,已經不再是那個激烈暴躁的人。三年前的英利昂幾乎還是一個孩子,三年後的現在,英利昂已經是一個男人了。

    他們寒暄幾句,知道利昂是爲了考察賽事轉播而來,而亞歷士是應邀參觀場館建設。不可避免的,利昂問了問亞歷士競選總統的情況,現在這個消息每日見諸頭條。

    一杯咖啡將盡的時候,亞歷士問道,“你可見過玫瑰?”

    利昂驟然心臟抽緊,這也是他一直想問的話,“你可知道她在哪裏?”

    “你對玫瑰,現在是怎麼考慮的?”

    “三年前在巴黎,你跟我談完之後我就回去瑞士找她了,但她已離開瑞士,她也沒有回法國。這三年當中,我始終沒有再見到她。”

    “你是否還想見她?今時今日。”

    “今時今日是什麼意思?”利昂一下子沒有明白,“我一直在找她,但我找不到。”

    “時間可以改變一切。很多事都是此一時,彼一時。”亞歷士說,“最終你娶的那個人不一定是你的一生至愛,婚姻其實是一個時間的問題,成爲你妻子的那個人只是對的時間出現一個對的人。”

    利昂聽完,有點難過。也許亞歷士說的對,也許玫瑰不是那個對的人,他們遇見的時間已經不對,他向她求婚的時機更不對,以致有今日結果。“但是我還沒有放棄。不管此一時彼一時,不找她問一個明白我是不會放棄的。如果不把這件事做完,其餘什麼我都做不成。亞歷士,如果你知道玫瑰在哪裏,我請你告訴我。”

    利昂的戒指在燈光下泛着銀色的光,亞歷士把已冷的咖啡喝了一口,慢慢說,“她在京城。就是這裏,這個城市。”

    兩分鐘的沉默空氣,亞歷士拿出筆在紙巾上寫下一串地址,推到利昂的杯子旁邊。

    “謝謝你,亞歷士,你不知道這對我有多麼重要。”利昂拿起那張紙,亞歷士已準備離開了,利昂忽然喊住他,問他,“你愛她,是不是?”

    “什麼?”亞歷士停在那裏,用一種奇怪的語氣問他,彷彿這個問題非常奇怪似的。

    “你是愛她的,亞歷士。”利昂把話重複了一遍,“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或者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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