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玫瑰 >第37章 戒情人
    莎曼對玫瑰有過很多想象。她在報紙上見過玫瑰,那是萊斯禮的葬禮,天空下着小雨,玫瑰戴着很大的墨鏡遮住半張面孔,剩下的半張面孔雪白。莎曼把那張報紙看了又看,無數次想象她是怎樣的女子。不是照片中的人,而是她的聲音,她的神情,她身上那些活的東西。及後,在利昂的訂婚儀式上,她隱約知道利昂也曾經愛過這個女子。

    玫瑰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到真的見面,對號入座知道原來是她,是她,莎曼仍然不知道她是怎樣一個她。

    想象中的玫瑰應該人如其名鮮妍香豔,穿着高跟鞋搖曳生姿,冬天也穿着薄裙子。但玫瑰站在這裏,簡單地穿了一條牛仔褲和一件薄薄的皮衣,球鞋和圍巾都是白色的。頭髮沒有燙過,嘴脣上有淡淡的顏色。她站在四月的陽光下,散漫的,隨意的,自由的樣子。

    有一種女子能夠讓人感覺這個世界很美好。她可以虛化成爲一種情緒,或者抽象爲一個符號。率真,恣肆,明媚,優雅,再過多少年也是美麗的。莎曼想,玫瑰就是這樣的女子。

    玫瑰對英氏說,“那年你給萊斯禮錢,讓他來追求我,其實你看錯了他,他不缺錢。”她說完還笑了笑,好像說的是一件與己無關的事情。

    英氏曾經花錢讓萊斯禮離開自己的女兒,所以他以爲花錢可以讓他辦任何事。人都有這樣的慣性思維,而且他花錢花慣了,他有的也只是錢。但是他看錯了。萊斯禮不缺錢,他做任何事其實是爲了自己高興,雖然事實上他一生數不出幾件真正高興的事,最後他連活下去都不高興了。他這樣的人,其實怎會被收買。

    英氏說,“我看錯了他,也看錯了你。”他覺得頹然,但還是忍不住問她,“既然萊斯禮早已將一切告訴你,爲什麼你沒有去找利昂,反而回中國那麼遠?”

    “利昂找到我了,他要我跟他在一起。但當時有一個人爲了救我而受傷,生命垂危,我離不開。利昂並不能諒解這一點,我亦無話可說。事實是我無法達到利昂的要求。他希望他是我生命裏唯一最重要的人,但我也是有過去的。”

    “那個人很重要?比我的兒子還要重要?”

    “我的命是他救的。沒有那個人,不會有今天的我。這個世界上並非只有愛情和彼此。而且當時我很想好好爲自己活一次,不爲任何人,只是爲自己。”

    英氏靠在牀頭,看着玫瑰,他覺得有點能夠明白利昂的心情了。對於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女人來說,她們的至高理想是愛情和婚姻。就像他的前妻,一次失敗的婚姻將後半生都埋葬了。但眼前這個女孩子說,世界上並不只有愛情。他不禁問她,“你做記者是爲了什麼?”

    玫瑰想了想說,“我不知道除了新聞我還能做什麼,這是唯一我喜歡做也能做好的事。”

    “真是傻話。你可知道,如果你嫁給了利昂你會得到多少錢,全世界都會認識你。你喜歡做記者,世界最大傳媒集團都是你的,你想上100種媒體的頭條都行。”英氏說得很快,有點喘不上氣,停了停又笑,“你根本不知道你損失了什麼。”

    “我知道,我損失了利昂。”

    玫瑰的語氣哀而不傷,莎曼在一旁卻聽得動容。送玫瑰走的時候,她一直以爲玫瑰會問她關於利昂的事,但玫瑰什麼都沒有問。走過花園,還有十米就到門口了,玫瑰忽然問她,“你喜歡莫奈嗎?”

    莎曼不知道玫瑰爲什麼突然提起這個,她承認,“那是我最喜歡的畫家。”

    玫瑰站住,看着莎曼說,“萊斯禮送過一幅《睡蓮》給你。對你所做的,他一直很後悔。”

    莎曼記得那幅畫,有人匿名捐贈給她的基金會。她不知道那人是萊斯禮,他爲什麼總是做這些無頭尾的事。從長眠中甦醒,她就已經決定把他忘了。直到有一天他死了,她才發現她一直沒有把他忘記。

    她怎麼可能把他忘記。他們開車去大峽谷;他們去悉尼游泳,躺在甲板上看星星;她坐在包廂看他打球,他去看她唱歌,送了一屋子鮮花。他笑的時候,眉毛眼睛都是有感情的。在紐約最高的那座樓頂,他笑着問她說你愛我嗎,她假意不說,他說如果你不愛我我要從這裏跳下去,他抱着她,夜風中他的眼光。他看着她,就好像她是世間最美的女人。

    那個男人是有毒的,一生碰一次就完了。我只愛了這一次,莎曼想。

    她曾經以爲他們會結婚。她纔不到十八歲,她最大夢想就是嫁給他。但是當她要求結婚,他說世界上女人那麼多,我哪裏娶得過來。她以爲是因爲父親反對,於是一次次去找他,她說我們離開這裏去哪裏都行,她說你帶我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當一個女人陷入愛情,往往變得愚蠢卑微不可救藥,尤其當他並不愛她。她越來越癡纏,他越來越厭煩。終於有一次在糾纏中她跌下樓。她根本不想活下去。但是甦醒之後她已經很明白,一個男人不愛你,你哭也好鬧也好死也好活也好,他都不會愛你。她已經死了一次,到死都沒有得到她愛的男人的愛情。所以往後的日子,她只願爲了自己和家人好好活下去。

    第一眼看見亞歷士的時候,莎曼久久地僵在那裏。

    那天去酒店找利昂,她敲門,來開門的是亞歷士。走廊裏光線幽暗,那個人穿着白色衣裳,似一道光芒。他的幽邃眉眼,他的輪廓下頜,莎曼要用很大力氣才能把眼前這個人與萊斯禮分開。到她能開口說話,覺得聲音是來自另一層遙遠空間。她從來沒有想過,這張面孔某日還會突然出現。

    進了廳堂,在上午十點的陽光中她仍然忍不住將眼前這人看了再看。她認識亞歷士,每個人都認識他。只是在電視報紙上看到與突然出現在眼前是不一樣的。她從未想過世界上有一個人竟這麼像萊斯禮。

    看得久了,覺得亞歷士與萊斯禮始終有很大不同。萊斯禮站在那裏永遠是身體稍微後傾,手插在口袋裏,有一種蔑視的風情,而亞歷士站姿筆直。萊斯禮看着人的時候,眼神又邪惡又深情,他合上眼簾,嘴邊會帶着笑意;亞歷士卻是一個基本不太給出表情的人。

    莎曼同亞歷士聊了兩個小時,她開始相信即使此刻突然發生餘震房子坍塌,此人也會信步走出去。萊斯禮是那樣妖豔奢華的一個人,亞歷士卻清新堅定如在修行。他們是那麼不同的兩個人,只是他們竟有那麼相似的軀殼。

    希臘傳說中曾有這樣的事。一個紫色頭髮的男子,當邪惡主宰他的靈魂,他的頭髮盡變灰白。他們是同一個人,每個人的內心也有兩個自己。

    一直到利昂把莎曼送走,利昂說還要留在酒店與亞歷士等玫瑰的消息,莎曼說,“他真的好像。”

    利昂不解,“什麼?”

    莎曼本來不想說的,卻放不下內心的驚疑,“亞歷士和萊斯禮,他們宛如雙生子。”

    “你是大腦出了毛病還是眼睛出了毛病?”利昂聽到萊斯禮這個名字,仍然氣憤難當。

    莎曼揮手再見,知道不能再說下去,否則利昂又會沒完沒了勸她要把萊斯禮忘得徹底,他當然是爲她好,只是這脾氣實在讓人受不了。搖着輪椅走出六七米,回頭看見利昂仍站在當地看她。

    利昂背對着光,黑色頭髮上有一層金邊。他穿着一件深藍色毛衣,肩膀骨骼鋒利得像刀子。她的哥哥,她只有這麼一個哥哥,以後是唯一可以相依爲命的人了。隔着幾米的距離看上去他仍然是那個年輕漂亮的男子,但是剛纔對面說話,她看得出他已老了很多,眼角的紋路那麼深。從意大利到法國,又從法國到意大利。她也曾希望哥哥與父親修好,留在意大利,娶一個雜誌上的美女。但是現在,他站在那裏,爲什麼她會覺得這麼悲傷呢?從前那個在球場上寫下紀錄的男子,她的哥哥,現在站在這裏,坐擁一個最豪華財團,爲什麼她還要覺得這麼悲傷。

    莎曼把輪椅慢慢搖回去,到利昂面前,想說說關於父親的事,想想還是罷了,安慰他說,“我想玫瑰是愛你的。”

    “我知道。”他真的知道了,他真是後知後覺。

    “她一直把你的戒指戴在身上。”

    “那枚戒指,她仍然戴着?”利昂不自覺地收起手指。他已經將那枚戒指摘了,放在抽屜裏。結婚的時候,他要換上另一枚戒指。事實是他辜負了玫瑰。娶自己所愛的人,愛自己所娶的人,他都沒有做到,什麼是一輩子。

    “是啊,她把一大一小兩枚戒指串成項鍊戴在脖子上,大的那枚是你從前戴了很多年的那一個,小的那枚我想是你送給她的。將戒指串成項鍊,放在距離心臟比較近的位置。”

    利昂聽得有點傷心,但他顧不得自己的傷心,他更覺得奇怪,“我的那一枚?你確定?”

    “你戴了許多年,難道我會不認得。”莎曼笑他,“每次我都拿它跟你打賭,你輸了死活不認,寶貝一樣戴着。”

    利昂忽然覺得,他不知道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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